第十四章 勤媽進城(1 / 2)

勤媽和恒伯的女兒憐兒也快滿十六歲了,府裏的陳媽很早便明裏暗裏試探,想要聘了憐兒做自己的小兒媳婦,陳媽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在縣城最大的酒樓聚仙樓做大廚,早已結婚成家,一雙兒女也已經四五歲了,小兒子剛滿十八歲,今年也去了縣城跟著哥哥打下手。以前想著憐兒年紀還小,隻把陳媽的話當笑話聽,如今憐兒大了,陳媽也請了鎮子裏最好的媒婆到家裏正式提了親,恒伯勤媽兩口子不免要好好思量一番了。

恒伯對這門親事還是相當滿意的。陳媽是知根知底的人家,一家人又都是性子溫和的,自然不會欺負憐兒。陳媽和陳家大兒子都有一手好廚藝,小兒子肯定也會繼承衣缽,廚師這個行當可是千百年來的香餑餑,無論什麼年代隻要人們還得吃飯,廚子們就不怕沒有飯碗,好廚師不但能夠養家糊口,甚至能夠發家致富。

陳媽也是真心喜歡馮憐兒,這姑娘可以說是她從小看著長大的,善良恬靜,長相又乖巧溫柔。雖然有個鑽營潑辣的母親,卻萬幸隨了父親馮恒老實本分的性子。

隻是勤媽對這親事卻並不太滿意。她此生心比天高,可惜隻能身為低人一等的家仆。自己女兒長得如花似玉,模樣與那些府裏的小姐比起來一點都不差,該是做個有錢人家的夫人最差也得是個姨娘才對,若嫁入陳家,還不是一輩子奴才命。而且自己曾悄悄探過女兒的口風,似乎對這樁事也很不情願,待問她自己的意思卻又隻是搖著頭一言不發。

陳媽在馮府雖然隻是個廚娘,工錢卻也不低,加上大兒子每月更是掙得不少,如今小兒子也出門做工掙錢了,陳家的生活在桃花鎮卻也稱得上是富足的。勤媽雖然不情願與陳家結親可也怕錯過了這樣的手藝人家,以後女兒也要像她一樣嫁一個沒本事又窩囊的窮酸人家。所以陳媽提議兩個孩子先見一麵彼此看看有沒有眼緣的時候馮家兩口子都沒有反對。

晚飯過後,勤媽便在馮子涵麵前告了假,想第二日領著憐兒到縣城置辦些家用,其實是想帶女兒好好挑些衣服首飾。當夜無話。

因為路途遙遠,勤媽和憐兒第二天老早便坐著前一天雇好的馬車動身了。

到了縣城,母女倆進進出出逛了幾家布店和成衣店,稍看得上的一問卻都是貴的令人咂舌。勤媽領著憐兒出了店門,罵罵咧咧的走在街上。

路邊站著一位穿著貴氣的中年夫人,身後跟著兩個丫環,手裏抱滿了大大小小的包裹,一看就知道是在店裏買的各種衣服首飾。所謂人比人氣死人,勤媽看到這些心裏更加憤憤不平。

這時卻聽到那位夫人突然叫住了她:“表姐?!”

勤媽聽到貴婦人叫自己表姐也是一愣,看到那貴婦人走到自己麵前,驚喜地說:“表姐,真的是你。剛剛我還怕是自己認錯了人呢。”

勤媽看著這婦人實在是麵生,自己並不認識,而且自己家裏都是些窮苦人,怎麼可能有這麼有錢的一位表妹。遂非常恭敬地說:“夫人敢情是真的認錯了,咱們確實並不認識。”

貴婦人卻親昵的拉起勤媽的手說:“表姐是貴人多忘事,我是孫全家的,跟桃花鎮隔著河的那個鎮子,記得嗎,我跟孫全成親時表姐也還去了的。”

勤媽仔細想了想,終於想起來了。她小的時候曾有一個表姨,嫁到與桃花鎮隔河的鎮子上去了,夫家也姓孫,她的獨子名叫孫全。孫全成親時,她嫁給馮恒不足一年。那時因為能進入桃花鎮上最富有的馮府,雖然隻是嫁給了馮家的家奴,在他們孫家也算是光耀門楣的事了,所以許多親戚都主動與她走動,有些親戚之前甚至都是沒什麼聯係的,這隔河鎮子的表姨家便屬於後者,論起血緣來,勤媽與他們還遠著呢,倒是二十年前因偷東山而死那個姓孫的鐵匠與他們近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