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張之洞辦報首定“宗旨觀”(1 / 2)

張之洞辦報首定“宗旨觀”

傳媒史話

作者:黃團元

清末重臣張之洞(1837~1909),字孝達,號香濤,河北南皮人。他在近代名聲頗大。論功名,他於1863年進京會試,高中“探花”。論職務,他曆任山西巡撫、湖廣總督、軍機大臣等要職。論功績,他是洋務派巨擘,大辦近代工業;參加過中法戰爭,以新式裝備編練新軍;設新式學堂,多次派遣學生赴日、英、法、德等國家留學。在全國首采近代教育體製的也是他……不過很少有人知道,張之洞在辦報方麵也發揮了不少作用,雖然他未曾親自辦報。

用言行促使政府重視報紙

中國真正意義上的報紙興辦較晚,即便到了清代,為數不多的報紙發行量還是不大,直到戊戌變法時期,報業才驟然蜂起,一些鞭撻時弊的政論引起清政府的敵視,但當局認為“無裨治體,徒惑人心”後,隻是查封報館,抓捕人員,並未打算“官辦”報紙。

不同於其他官員,張之洞一貫重視報紙。他曾指示幕僚訂購“上海所有華字各報”,外國人辦的報紙他也經常閱讀。由於博覽群“報”,他對報紙作用的認識觀點獨到。他在1895年所著的《勸學篇》中,專辟“閱報”章節。他的辦報理念,有許多貫穿其中。他闡述:“報館之設,仿自泰西,采摭新聞,發攄清議,所以宣達下情,啟迪民智,開內地之風氣,傳外國之情形,關係觀聽,極為重要。”①

張之洞充分肯定報紙的作用。他還說:“(報紙)不出戶知天下,罕更事知世變,未從政達民情。”②他居然看重報紙“揭短”,用“齊桓公不自知其有疾而死,秦以不聞其過而亡”作比,③認為政府應該允許報紙輿論監督。他現身說法地坦承:“俾我得以(從報紙中)兼聽而豫防之。”

1896年,黃遵憲、汪康年和梁啟超等人創辦《時務報》,張之洞就曾捐給七百兩銀子。他自己也著手辦報。1898年在湖北籌辦《正學報》,聘章太炎為主筆。然而章太炎赴任後,不僅寫出《排滿論》,還評張之洞的《勸學篇》“教忠(忠於滿清)”。由於此事的教訓,張之洞後來非常重視報紙的導向問題。

1899年4月30日,以張之洞為後台的《湖北商務報》在湖北漢口正式發刊。隨之,湖北的報紙之多、內容之廣,名聲之大,成為各省的楷模,清政府將湖北作為辦報成功的典範,下旨“推廣官報,實為轉移整頓之要議”。

強調辦報要“宗旨純正”

張之洞愛報,“品”報,他辦報也有一套。以他創辦的《湖北官報》為例。按張之洞的要求,此報“凡國政之得失、各國之交涉、工藝商務之盛衰、軍械戰船之多少、學術之新理新法,皆具焉”。④他在手諭《湖北商務報館兼辦湖北官報》中,闡述辦報目的:“一曰崇正黜邪,二曰益智愈愚,三曰征實辨誣。”在《湖北官報凡例十則》中,他特別強調,“官報與民間開設之報館不同,務須宗旨純正,體裁嚴謹,凡所錄必裨實用”。其中“宗旨純正”,令人想到了一百多年後的“主旋律”說法。

在漢口期間,張之洞收回了日本人經營的《漢報》、《漢口日報》,變這些報紙為“官辦(報)”。對難以收回的外國人辦的報紙,張之洞則加以“嚴禁購閱、遞送”等限製,迫使其報無法繼續經營而自行關閉。張之洞就這樣以種種手段,消除非“宗旨”的“雜音”。

非但如此,張之洞對轄區外也施加影響,阻止“雜音”類“流毒”擴散。1898年9月,他致函四川官員,訴“《蜀學報》第五冊封列國以保中國論,又第八冊五月學會講議悖謬駭聞,亟宜刪毀更正”;針對上海《新聞報》刊登康有為的文章,張之洞要求上海道責令該報“迅速設法更正”。康、梁師生流亡東瀛,創辦《清議報》,他電告上海日本總領事,要求日方“禁其妄發議論”。他還發文:“嚴禁上海香港及南洋各埠報館,凡有語涉謗毀我皇太後(慈禧太後)者,立飭查辦,並請與洋文報紙一律示禁!”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