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氣排球規則實踐應用與分析
大眾體育
作者:黃煥峰
中圖分類號:G842 文獻標識:A 文章編號:1009-9328(2015)03-000-01
摘 要 本文對隊員場上位置、發球、攔網等氣排球規則提出自己的分析建議,旨在對完善氣排球的規則及對現有的氣排球裁判和新培訓的裁判員理解規則做出參考,促進廣西氣排球運動的發展。
關鍵詞 廣西 氣排球 規則 應用分析
目前,氣排球運動在我國發展迅猛,已經成為大眾體育的一個重要組成成分。在廣西氣排球發展如此迅猛的今天,為了繼續推廣普及,就要求有保證氣排球比賽公平,具有統一性和同一性,具有權威性和嚴肅性,促進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和合理發展的規則。
一、隊員場上位置
氣排球與排球最大不同是每隊上場隊員隻有五名,前排三名,後排兩名,所以隊員的站位要求較多。這一規則主要由第二裁判員來裁定。第二裁判員在賽前一定要根據比賽隊交上來的位置表來核對上場隊員的位置;每次發球擊球一刹那隊員的站位要求跟傳統排球的站位不同。
氣排球與傳統排球的同排站位的規定是相同的,但前後排的站位區別較大。傳統排球是用“同列”來判定的,即每一名前排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同列後排隊員的雙腳距中線更近。同列隊員有三對即4號位同5號位、3號位同6號位、2號位同1號位隊員,其他的如:2號位同6號位、3號位同5號位等就無同列的規定,那麼6號位可以比2號位更靠近中線,隻要不比3號位靠得更近就可以了。氣排球是用前後排來判定的,即每一名前排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後排隊員的雙腳距離中線更近。就是說1號位和5號位都不能比2號位、3號位、4號位中點的任一隊員更靠近中線。所以,在每次發球擊球一刹那第二裁判員重點注意隊員是否按規定站位,否則判位置錯誤。球發出去後,任一隊員都不受此規定限製。
二、換人
換人是比賽的一種戰術,也是替換傷病隊員,繼續比賽的一種方法。規則規定每隊每局隻允許換五人次(一上一下為一人次),可以同時替換一人或多人。此規定最應注意的是:(一)每局開始上場陣容的隊員在同一局中可以退出比賽和再次上場各一次,而且隻能回到原陣容的位置上,即開始陣容的一名隊員在該局要換替補隊員上場,那麼該隊員要再次在該局上場,那麼他隻能同替換他的那名替補隊員替換,隻能回到原陣容的位置上。而那名替補隊員在該局就不能再次上場,也不能替換其他場上隊員。這樣就要求裁判員之間要密切配合,記錄員要清楚記錄每次換人,提醒第二裁判員該換人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可以進行替換。(二)比賽中或多或少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如突發性傷病發生或外因中斷比賽,主裁判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決。如該參賽隊無法進行合法替換和特殊替換,允許受傷隊員休息三分鍾。某隊正常換人使用完畢後場上隊員出現傷病,應允許沒有上過場的隊員替換,如所有隊員都已上過場則可換上任何一名已上過場的替補隊員(但受傷隊員不可在該場比賽中返回場上)等,都應該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