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因素在音樂教學中的有效體現
快樂課堂
作者:汪芳
情感是音樂藝術的靈魂,也是審美教育的基本特征之一。音樂教育的本質是情感審美,其教育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課堂教學的核心是從情感出發,從體驗出發,喚醒學生們的情感世界。《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把“情感態度價值觀”放在課程目標的第一位,體現了音樂學科自身的特性。同時課程標準裏有一段很重要的表述,“音樂學習可以豐富學生的情感體驗,使其情感世界受到潛移默化的感染和熏陶,建立起人類對自然,對一切美好事物的關愛之情”。這句話充分體現了音樂教育的本質就是情感審美。音樂欣賞不僅需要生動、具體的情感體驗,也需要準確、深刻的理解認識,隻有二者密切結合,相互促進,相互滲透,才能達到音樂欣賞審美境界的升華。作為音樂教師,在教學中要把音樂還給學生,引導學生主動參與音樂教學活動,讓學生從內心獲得審美的體驗和成功的愉悅。
一、以“情”引領,培養學生豐富的情感和良好的價值取向
在音樂的聖殿裏,音樂藝術作為一種特殊的表達情感手段,教學中需要音樂教師充分引導學生關注音樂、理解音樂,注重學生音樂情緒的培養,通過必要的講解、點撥、與學生進行平等的交流,共同獲得音樂美的享受。課堂上,教師要深入挖掘滲透在音樂中豐富的情感內涵,音樂隻有先感動自己,才能在課堂上點燃學生情感的火花,音樂不容說教,審美不能依靠灌輸,要形成和諧、愉悅的教學關係,音樂教師應該把感情的紐帶拋給學生,隻有愛學生、愛音樂、這樣才能教會學生愛音樂、愛他人。教學中,教師要緊緊把握住一個“情”字,使用一切有效的教學手段去激發學生的感情,真正讓音樂感化學生,這樣才能給學生創造一個充分的想象空間,讓學生產生學習的興趣,自覺地學習音樂、理解音樂、表現音樂、創造音樂。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說:“在音樂中,我們的全部情感和激情都可以得到回響與共鳴。”這句話表明了音樂情緒在音樂教學中的重要性。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中設計的每一個環節都應注意情感因素的體現,這樣學生才會更加熱愛音樂,更加努力、認真地學習音樂。《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要求,音樂教學要與生活緊密相連,必須注入生活的新鮮血液、新鮮內涵。要求音樂回歸生活、回歸自然,全新、全方位地培養學生對音樂的領悟力和創造力。用多樣化的教學手段促進學生情感的流露。如教學時,教師根據學生的年齡和思維特點,利用學生已有的生活經驗,可以進行形象化的教學,可利用學生喜歡的多種遊戲方式,猜謎語、律動表演等融入音樂教學中,玩的同時接觸音樂、感受音樂,讓看得見的身體和摸不著的思維和音樂相結合。這種富有遊戲性的活動形式,讓學生樂在其中,感受學習音樂的樂趣,體驗成功的感受,喚醒學生天生的音樂本能,得到生活的、形象的、樂觀的、真實的音樂教育。總之,音樂源於生活,音樂教育也要回歸於生活,回歸於現實,回歸於真實的情感,使聆聽與生活緊密結合,將好的音樂滲透到學生的生活中去。音樂教師在音樂教育中不可忽視學生對音樂情緒的理解和感受,要加強學生對音樂情緒的理解能力、對音樂感悟能力的培養。
二、以“情”引領,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
興趣是情感產生的基礎,是積極探索某種事物或進行某種活動的心理傾向。音樂興趣的培養是音樂教育的基礎要求。首先要增加教學的情趣性。有效的音樂課是一種美的享受,要提高教學的興趣,教學內容要難易適度,教學方法要有創新,以引起學生的注意,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其次要培養學生的創造性。課堂上,教師應通過各種形式多樣的教學手段,感染學生進入特定的藝術氛圍,從而使學生興趣盎然的學習音樂、思考音樂、探索音樂,不斷去發現去創造音樂。教師隻要能喚起學生音樂的初始興趣,就有可能進一步培養其穩定的學習態度。第三要注意激勵方法。運用策略鼓勵學生積極學習音樂,利用學生不甘落後的心理優勢,提高學習學習興趣,不挫傷學生的學習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