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子羞之,謂戲陽速曰:“從我而朝少君,速,太子家臣。戲,許宜反。少,詩照反,本亦作“少君”。
[疏]“少君”。正義曰:少君,猶小君也。君為大君,夫人為小君。
少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乃朝夫人。夫人見大子,大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色,啼而走,見大子色變,知其欲殺己。曰:“蒯聵將殺餘。”公執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盡逐其黨。故公孟彄出奔鄭,自鄭奔齊。大子告人曰:“戲陽速禍餘。”戲陽速告人曰:“大子則禍餘。大子無道,使餘殺其母。餘不許,將戕於餘;戕,殘殺也。戕,在艮反。若殺夫人,將以餘說。餘是故許而弗為,以紓餘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使義可信,不必信言。紓音舒。諺音彥。
冬,十二月,晉人敗範、中行氏之師於潞,獲籍秦、高彊。二子,黨範氏者。終景王言籍父無後。潞音路。父音甫。又敗鄭師及範氏之師於百泉。鄭助範氏,故並敗。
【經】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來朝。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無傳。不言所食處,舉死,重也。改下,禮也。鼷音兮。處,昌慮反。
[疏]“鼷鼠食郊牛”。正義曰:《爾雅》注雲:“色黑而小,有毒。”《公羊》以為:“不言其所食,漫也。”謂所食非一處。《穀梁》注意亦然,非杜意也。
二月,辛醜,楚子滅胡,以胡子豹歸。
夏,五月,辛亥,郊。無傳。書過。
壬申,公薨於高寢。高寢,宮名。不於路寢,失其所。
鄭罕達帥師伐宋。
齊侯、衛侯次於渠蒢。不果救,故書次。荼,直居反。
邾子來奔喪。無傳。諸侯奔喪,非禮。
[疏]注“諸侯奔喪非禮”。正義曰:昭三十年傳曰“諸侯之喪,士吊,大夫送葬”。諸侯親自奔喪、會葬,皆非禮。《公羊》亦雲:“奔喪,非禮也。”
秋,七月,壬申,姒氏卒。定公夫人。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無傳。
九月,滕子來會葬。無傳。諸侯會葬,非禮也。
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辛巳,葬定姒。辛巳,十月三日。有日無月。昃音側。
[疏]“雨不克葬”。正義曰:《穀梁》以為:“葬不為雨止,禮也。雨不克葬,喪不以製也。”非《左氏》意。“辛巳葬定姒”。正義曰:《公羊傳》:雲:‘定姒何以書‘葬’?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則廟,廟則書‘葬’”。《公羊》此意以為定姒是妾,哀公之母,以哀公為君未逾年,故書其卒葬耳。《左氏》以定姒實是夫人,但禮不備,不成喪,是哀母以否,傳無明說。注“辛巳”至“無月”。正義曰:此年八月庚辰朔,二日則辛巳,九月不得有辛巳也。更盈一周,則六十二日,月有一大一小,十月己卯朔,三日得辛巳,是有日無月也。
冬城漆。邾庶其邑。漆音七。
[疏]注“邾庶其邑”。正義曰: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莊二十八年傳曰:“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曰築,都曰城。”此稱“城漆”,漆本邾邑,不得有先君宗廟,而稱城者,《釋例》曰:“若邑有先君宗廟,則雖小曰都,尊其所居以大之也。然則都而無廟,固宜稱城。‘城漆’是也。而潁氏唯係於先君之廟,患漆本非魯邑,因說曰,漆有邾之舊廟,是使魯人尊邾之廢廟與先君同,非經、傳意也。”是言漆是大都,自應稱城。言“庶其邑”者,意在排舊說。
【傳】十五年,春,邾隱公來朝。(邾子益。)子貢觀焉。邾子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玉,朝者之贄。贄音至。)
[疏]注“玉朝者之贄”。正義曰:《曲禮》雲:“凡摯,天子鬯。”天子尊無與敵者,故執其鬯酒以對神。“諸侯珪”,是謂玉為贄也。《周禮-典瑞》雲:“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以朝覲宗遇會同於王。諸侯相見,亦如之。”是朝必執玉也。
子貢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將左右周旋,進退俯仰,於是乎取之。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不合法度。心巳亡矣。嘉事不體,何以能久?嘉事,朝禮。高仰,驕也;卑俯,替也。驕近亂,替近疾。君為主,其先亡乎?”為此年公薨、哀七年以邾子益歸傳。替,他計反。近,附近之近,下音同。
吳之入楚也,在四年。胡子盡俘楚邑之近胡者。俘,取也。楚既定,胡子豹又不事楚,曰:“存亡有命,事楚何為?多取費焉。”二月,楚滅胡。傳言小不事大,所以亡。費,芳味反。
夏,五月,壬申,公薨。仲尼曰:“賜不幸言而中,是使賜多言者也。”以微知著,知之難者。子貢言語之士,今言而中,仲尼懼其易言,故抑之。中,丁仲反,注同。微知著,知之難,並如字,又音智。易,以豉反。
鄭罕達敗宋師於老丘。罕達,子齹之子。老丘,宋也。宋公子地奔鄭,鄭人為之伐宋,欲取地以處之,事見哀十二年。齹,才何反。為,於偽反。見,賢遍反。
齊侯、衛次幹蘧挐,謀救宋也。蘧音渠。挐,女居反,又女加反。
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不稱夫人,不赴,且不祔也。赴同、祔姑,夫人之禮。二者皆闕,故不曰夫人。祔音附。
[疏]注“赴同”至“夫人”。正義曰:“夫人初薨,赴於同盟之國,其辭當雲夫人某氏薨,是赴則成夫人也。禮,適妻祔於適祖姑,妾祔於妾祖姑,若得祔祖姑,則亦成夫人矣。此赴同、祔姑皆是夫人之禮,二者皆闕,故不曰夫人薨。二者課行一事,則得稱夫人。故此以不赴,兼又不祔,解不稱夫人也。
葬定公,雨,不克襄事,禮也。襄,成也。雨而成事,若汲汲於欲葬。葬,息羊反。葬定姒,不稱小君,不成喪也。公未葬而夫人薨,煩於喪禮,不赴不禮,故不稱小君,臣子怠慢也。反哭於寢,故書葬。
[疏]“公未”至“書葬”。正義曰:傳直言“不成喪”也,不知闕少何事。但小君者,夫人之號,不稱小君與不稱夫人其事同矣,故知“不成喪”者,即不赴不祔是也。由不赴不祔,夫人之喪禮不成,故不稱小君也。此定姒實是夫人,臣子怠慢不成其禮,故書卒不稱薨,書葬而不稱小君,所以罪臣子也。哀十二年孟子卒,傳曰:“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是由反哭於寢,故書葬也。
冬,城漆。書,不時告也。實以秋城,冬乃告廟。魯知其不時,故緩告,從而書之以示譏。
[疏]“冬城”至“告也”。正義曰:書“城漆”者,書其城不以時。所書在冬,依其文,則得時矣。故傳辨之,雲“不時告也”。城實非時,知其不可而以時告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