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車樸馬,以戴柩。樸,普卜反。柩,其又反。

[疏]“素車樸馬”。正義曰:素車,無飾,謂不以翣、柳飾車也。《曲禮》雲:“大夫去國,為位而哭,乘髦馬。”鄭玄雲:“髦馬,不鬄落也。”則此樸馬亦謂不鬄落,用此以載柩也。《雜記》稱:“士喪有與天子同者三:其終夜燎,及乘人,專道而行。”然則柩皆人挽,此用車馬載者,禮言乘人設法許之耳,道遠者當用牛馬,且此言亦為罰也。

無入於兆,兆,葬域。

[疏]“無入於兆”。正義曰:《周禮-塚人》雲:“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鄭玄雲:“戰敗無勇,投諸塋外以罰之。”此言不入兆域,亦罰也。

下卿之罰也。”為眾設賞,自設罰,所以能克敵。為,於偽反。甲戍,將戰,郵無恤禦簡子,衛太子為右。郵無恤,王良也。郵音尤。

[疏]注“郵無恤王良也”。正義曰:下雲子良授綏,是也。服虔雲:王良也。《孟子》說王良善禦之事。古者車駕四馬,禦之為難,故為六藝之一。王良之善禦,最有名,於書傳多稱之。《楚辭》雲:“當世豈無騏驥兮?誠無王良之善禦。見執轡者非其人兮,故駒跳而遠去。”

登鐵上,鐵,丘名。望見鄭師眾,大子懼,自投於車下。子良授大子綏而乘之,曰:“婦人也。”言其怯。怯,去業反。

[疏]“授大子綏”。正義曰:《曲禮》雲:“凡仆人之禮,必授人綏。”《論語》稱孔子上車,“必正立,執綏”而升。綏者,挽以上車之索,故授之使之升也。《少儀》雲:“仆者右帶劍,負良綏,申之麵,杝諸幦。”鄭玄雲:“麵,前也。幦,覆苓也。良綏,君綏也。負之由左肩上入右腋下,申之於前覆苓上也。”

簡子巡列,曰:“畢萬,匹夫也,七戰皆獲,有馬百乘,死於牖下。畢萬,晉獻公卿也。皆獲,有功。死於牖下,言得壽終。乘,繩證反。牖,羊九反。

[疏]“有馬”至“牖下”。正義曰:襄二十七年傳曰:“唯卿備百邑。”注雲:“一乘之邑也。”《坊記》雲:“家富不過百乘。”百乘,卿之極製也。《檀弓》雲:“飯於牖下,小斂於戶內,大斂於阼,殯於客位,祖於庭,葬於墓,所以即遠也。”則禮之正法死於牖下。

群子勉之,死不在寇。”言有命。繁羽禦趙羅,宋勇為右。三子,晉大夫。羅無勇,麇之。麇,束縛也。麇,丘隕反,注同。吏詰之,禦對曰:“痁作而伏。”痁,瘧疾也。詰,起吉反。痁,詩占反。瘧,魚略反。衛大子禱曰:“曾孫蒯聵,敢昭告皇祖文王、周文王。皇,大也。禱,丁老反,一音丁報反。

[疏]“衛大”至“襄公”。正義曰:禮於曾祖以上冒稱曾孫。此雖並告三祖,對文王、康叔稱曾孫也。《晉語》說此事於襄公之下,又有“昭考靈公”。《國語》與傳異者多矣,此下雲“無作三祖羞”,是無昭考也。

烈祖康叔、烈,顯也。文祖襄公:繼業守文,故曰文祖。蒯聵,襄公之孫。鄭勝亂從,勝,鄭聲公名。釋君助臣,為從於亂。晉午在難,午,晉定公名。難,乃旦反,下注“為難”同。不能治亂,使鞅討之。鞅,簡子名。蒯聵不敢自佚,備持矛焉。戎右持矛。佚音逸。矛,亡侯反。敢告無絕筋,無折骨,無麵傷,以集大事,無作三祖羞。集,成也。筋,居銀反。大命不敢請,佩玉不敢愛。”不敢愛,故以祈禱。

[疏]“大命”至“敢愛”。正義曰:上言“無絕筋、無折骨”,謂軍之士眾,無令損傷,以成大事。此雲“大命不敢請”者,謂巳之身命,不敢私請,苟以求生。“佩玉不敢愛”,《尚書-金縢》稱周公植璧秉珪以告大王、王季、文王,是禱請用玉也。在軍無珪璧,故以佩玉。

鄭人擊簡子,中肩,斃於車中,斃,踣也。中肩,丁仲反。斃,婢世反,本亦作獘。踣,蒲北反。獲其蜂旗。蜂旗,旗名。蜂,芳恭反。大子救之以戈,鄭師北,獲溫大夫趙羅。羅無勇,故鄭師雖北,猶獲羅。大子複伐之,鄭師大敗,獲齊粟千車。趙孟喜曰:“可矣。”趙孟,簡子也。喜大子前怯,今更勇。複,扶又反。傅傁曰:“雖克鄭,猶有知在,憂未艾也。”傅傁,簡子屬也。言知氏將為難,後竟有晉陽之患。傁,素口反;又作叟。有知,音智。艾,魚廢反,又五蓋反。初,周人與範氏田,公孫尨稅焉,尨,範氏臣,為範氏收周人所與田之稅。尨,武江反。稅,始銳反。為,於偽反,下文“為其注”同。趙氏得而獻之。得尨以獻簡子。吏請殺之,趙孟曰:“為其主也,何罪?”止而與之田。還其所稅。及鐵之戰,以徒五百人宵攻鄭師,取蜂旗於子姚之幕下,獻,曰:“請報主德。”追鄭師,姚、般、公孫林殿而射,前列多死。晉前列。幕音莫。姚、般,子姚、子般。殿,丁電反。射,食亦反。趙孟曰:“國無小。”言雖小國,猶有善射者。既戰,簡子曰:“吾伏弢嘔血,弢,弓衣。嘔,吐也。弢,吐刀反。嘔,本又作

,烏口反。吐,他路反。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我功為上。大子曰:“吾救主於車,退敵於下,我,右之上也。”郵良曰:“我兩靷將絕,吾能止之,止,使不絕。靷,以刃反。我,禦之上也。”駕而乘材,兩靷皆絕。材,橫木。明細小也。傳言簡子不讓下自伐。  [疏]“兩靷”至“皆絕”。正義曰:古之駕四馬者,服馬夾轅,其頸負軛,兩驂在旁挽靷助之,《詩》所謂“陰靷鋈續”是也。《說文》雲:“靷,引軸也。”僖二十八年注雲:“在胸曰靷。”然則此皮約馬胸而引車軸也。兩靷將絕而能製焉,言其禦之和也。“駕而乘材”,材謂橫地細小之木也。乘小木而靷絕,示其將絕之驗也。  吳洩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師畢入,眾知之。元年,蔡請遷於吳,中悔,故因聘襲之。洩,息列反,一音息引反,未詳。中,丁仲反。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殺駟以說吳,言不時遷,駟之為。哭而遷墓。將遷,與先君辭,故哭。冬,蔡遷於州來。  【經】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曼姑為子圍父,知其不義,故推齊使為兵首。戚不稱衛,非叛人。曼音萬。為子,於偽反。)  [疏]注“曼姑”至“叛人”。正義曰:春秋行兵征伐,自非霸王之命,諸國共行,皆以主兵為首。此圍戚實出衛意,引齊使之助己,計應曼姑為首,而序在齊下者,曼姑為子圍父,知其不義,推齊使為兵首,故先書齊也。《穀梁傳》曰:“此衛事也,其先國夏何也?子圍父也。”是先儒及杜皆同《穀梁》之說也。宋魚石去而複入,據宋之彭城,襄元年經書“圍宋彭城”,傳曰:“非宋地,追書也。於是為宋討魚石,故稱宋,且不登叛人也。”此蒯聵在戚,齊、衛圍之,與圍宋彭城事類同矣。  彭城稱宋,此不稱衛者,蒯聵據戚與輒爭國,非是叛人,故不須係之衛也。《公羊傳》曰:“齊國夏曷為與衛石曼姑帥師圍戚?伯討也。此其為伯討奈何?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輒,以曼姑之義,為固可以距之也。輒者曷為者也?蒯聵之子也。然則曷為不立蒯聵而立輒?蒯聵為無道,靈公逐蒯聵而立輒。然則輒之義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其意言靈公廢蒯聵,不用使之得國。輒不以國與蒯聵,是靈公之命行於蒯聵也。立為國君,是王事也;以國與父,是私事也。不以國與父,是天子之命行於諸侯也。如《公羊》之言,則輒義可以距父,圍戚不為不義。而杜言曼姑“知其不義”,則輒不合距父,意與《公羊》異者,據《左傳》,公子郢讓國不受,然後立輒。然則輒之立也。以周禮,無適子,則立適孫。緣是以得立耳,非有靈公之命使立之也。為輒之義,自可讓而不受。以巳是適孫,緣有可立之勢,貪國以距父耳,非有靈公之命、天子之敕,使之距蒯聵也。《論語》說此事雲:“冉有曰:‘夫子為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將問之。’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乎?’出曰:‘夫子不為也。’”孔子意不助輒,明是輒為不義,故曼姑自知不義,推齊為主。  夏,四月,甲午,地震。無傳。  五月,辛卯,桓宮、僖宮災。天火曰災。  季孫斯、叔孫州仇帥師城啟陽。無傳。魯黨範氏,故懼晉,比年四城。啟陽,今琅邪開陽縣。  宋樂髡帥師伐曹。無傳。髡,苦孫反。  秋,七月,丙子,季孫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於吳。無傳。公子駟之黨。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無傳。不書名,未同盟。  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圍邾。無傳。  【傳】三年,春,齊、衛圍戚,求援於中山。(中山,鮮虞。)  夏,五月,辛卯,司鐸火。司鐸,宮名。鐸,待洛反。  [疏]注“司鐸宮名”。正義曰:僖二十年,西宮災,書之。此不書者,西宮,公之西宮,親近逼君,忽被天火,故重而書之。此司鐸雖是公小宮,在公宮之後,非君來往之急,又是人火,所以輕而不書。或可舉廟重以略之。  火逾公宮,桓、僖災。桓公、僖公廟。  [疏]“桓僖災”。正義曰:傳言火,而經書災者,司鐸初被人火,火越宮而至廟。以火逾宮,故以災言之。  救火者皆曰顧府。言常人愛財。南宮敬叔至,命周人出禦書,俟於宮,敬叔,孔子弟子南宮閱。周人,司周書典籍之官。禦書,進於君者也。使待命於宮。閱音悅。曰:“庀女,而不在,死。”庀,具也。庀,匹婢反。女音汝。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禮書,景伯,子服何也。宰人,塚宰之屬。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待求之命。共音恭。校人乘馬,巾車脂轄,校人,掌馬。巾車,掌車。乘馬,使四匹相從,為駕之易。校,戶教反,注及下同。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轄,戶瞎反,本又作鎋,同。為,於偽反。易,以豉反。百官官備,府庫慎守,官人肅給。國有火災,恐有變難,故慎為備。難,乃旦反。濟濡帷幕,鬱攸從之。鬱攸,火氣也。濡物於水,出用為濟。濟,子細反,又子禮反,注同。帷,位悲反。幕音莫。攸音由。蒙葺公屋,以濡物冒覆公屋。葺,七入反,一音子入反。自大廟始,外內以悛。悛,次也。先尊後卑,以次救之。悛,大全反。助所不給。有不用命,則有常刑,無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駕乘車。乘車,公車。季桓子至,禦公立於象魏之外,象魏,門闕。命救火者,傷人則止,財可為也。命藏象魏,《周禮》,正月縣教令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之,故謂其書為象魏。縣音玄。  [疏]注“周禮”至“象魏”。正義曰:《周禮-大宰》雲:“正月之吉,始和,布治於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浹日而斂之。”鄭玄雲:“正月,周之正月。吉,謂朔日。大宰以正月朔日布王治之事於天下,至正歲又書而縣於象魏,使萬民觀焉。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雲爾。鄭眾雲:‘從甲至甲,謂之浹日,凡十日。’”其《地官》、《夏官》、《秋官》皆有此言:《地官》雲:“布教縣教象”;《夏官》雲:“布政縣政象”;《秋官》雲:“布刑縣刑象。”各縣所掌之事為異,其文悉同。唯《春官》不縣者,以禮法一頒,百事皆足,不可又縣,故不縣之。杜總彼意言“縣教令之法”,彼所縣者皆是教令之事故也。由其縣於象魏,故謂其書為象魏,命藏其書也。彼言朔日縣之,十日即斂之,則救火之時,其書久巳藏矣。而此立象魏之外,方始命藏此書者,象魏是縣書之處,見其處而念及其書,非始就縣處斂藏之。  曰:“舊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無備而官辦者,猶拾沈也。”槐,富父終生之後。沈,汁也。言不備而責辦,不可得。父音甫。槐音懷。官辦,辦具之辦,注並同。拾音十。沈,尺審反;北土呼汁為沈。於是乎去表之槁,表,表火道。風所向者,去其槁積。去,起呂反,注同。槁,古老反,注同。向,許亮反。積,子賜反。道還公宮。開除道,周匝公官,使火無相連。還,本又作環,戶關反,又音患,注同。孔子在陳,聞火,曰:“其桓、僖乎!”言桓、僖親盡而廟不毀,宜為天所災。  [疏]注“言桓”至“所災”。正義曰:禮,諸侯親廟四焉,高祖之父,即當毀其廟。計桓之於哀,八世祖也,僖,六世祖也,親盡而廟不毀,言其宜為天所災也。所以不毀者,服虔雲:“季氏出桓公,又為僖公所立,故不毀其廟。”其意或然。《公羊傳》曰:“此皆毀廟也,其言災何?複立也。曷為不言其複立?《春秋》見者不複見也。何以不言及?敵也。”其意言哀公更立之,不可通於《左氏》,故以為元不毀耳。服虔又雲:“俱在迭毀,故不言及。”杜無說,或當同時災。無先後,故不言及。  劉氏、範氏世為婚姻,劉氏,周卿士。範氏,晉大夫。萇弘事劉文公,為之屬大夫。故周與範氏。趙鞅以為討。責周與範氏。六月,癸卯,周人殺萇弘。終違天之禍。  [疏]“萇弘”至“萇弘”。正義曰:文公以定四年卒也,為之屬大夫,謂當昭公之世也。此時文公已卒,萇弘知政。以已先事劉子,劉氏又與範氏親,既握國權,遂與範氏。故周人殺之,以說於晉。  秋,季孫有疾,命正常曰:“無死!正常,桓子之寵臣,欲付以後事,故敕令勿從巳死。令,力呈反。南孺子之子,男也,則以告而立之;南孺子,季桓子之妻。言若生男,告公而立之。孺,如住反。女也,則肥也可。”肥,康子也。季孫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在公朝也。南氏生男,正常載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遺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則以告於君與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衛。康子請退。退,辟位也。公使共劉視之,共劉,魯大夫。共音恭。則或殺之矣。乃討之。討殺者。召正常,正常不反。畏康子也。傳備言季氏家事。  [疏]“召正常正常不反”。正義曰:服虔雲:“召而問兒死意。”然則兒於正常去後始死,死非正常得知,召之複何所問也?當欲問不立康子之意,故正常畏康子不反。  冬,十月,晉趙鞅圍朝歌,師於其南。範、中行所在。荀寅伐其郛,伐其北郭圍。郛,芳夫反。使其徒自北門入,已犯師而出。荀寅使在外救已之徒擊趙氏,圍之北門,因外內攻得出。  [疏]“荀寅”至“而出”。正義曰:荀寅從內伐其北郭之郛,又使其救已之徒,自外伐圍郛之北門而入,因外內攻,故得出也。  癸醜,奔邯鄲。十一月,趙鞅殺士皋夷,惡範氏也。惡範氏而殺其族,言遷怒。惡,烏路反,注同。  【經】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盜殺蔡侯申。(賤者故稱盜,不言弑其君,賤盜也。盜殺,申誌反。蔡侯申,今本皆如此。案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今昭侯是其玄孫,不容與高祖同名,未詳何者誤也。)  [疏]“蔡侯申”。正義曰: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蔡世家》雲:文侯申生景侯固,固生靈侯般,般生隱大子。今昭侯申是隱大子之子。杜《世族譜》亦然。計昭侯是文侯玄孫,乃與高祖同名,周人以諱事神,二申必有誤者,俱是經文,未知孰誤。注“賤者”至“盜也”。正義曰:公孫辰、公孫姓、公孫霍雖並是弑君之黨,而非弑君之首,首是公孫翩。翩賤,故稱盜。不言弑其君者,賤此盜也。盜賤,不得有其君,故以盜為文,不得言弑其君。  蔡公孫辰出奔吳。弑君賊之黨,故書名。  葬秦惠公。無傳。宋人執小邾子。無傳。邾子無道於其民,故稱人以執。  夏,蔡殺其大夫公孫姓、公孫霍。皆弑君黨。姓音生,又作生,或一音性。  晉人執戎蠻子赤歸於楚。晉恥為楚執諸侯,故稱人以告,若蠻子不道於其民也。赤本屬楚,故言歸。恥為,於偽反。  城西郛。無傳。魯西郭,備晉也。六月,辛醜,亳社災。無傳。天火也。亳社,殷社,諸侯有之,所以戒亡國。亳,步各反。  [疏]注“天火”至“亡國”。正義曰:傳例曰“天火曰災”,知天火也。殷有天下,作都於亳,故知亳社,殷社也。蓋武王伐紂,以其社班賜諸侯,使各各立之,所以戒亡國也。其社有屋,故火得焚之。《公羊傳》曰:“蒲社者何?亡國之社也。社者,封也,其言災何?亡國之社蓋揜之,揜其上而柴其下。”《穀梁傳》曰:“亳社者,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