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邾射以句繹來奔。射,小邾大夫。句繹,地名。《春秋》止於獲麟,故射不在三叛人之數。自此以下至十六年,皆《魯史記》之文,弟子欲存孔子卒,故並錄以續孔子所脩之經。射音亦。句,古侯反。繹音亦。

[疏]注“射小”至“之經”。正義曰:此文與“邾庶其、黑肱、莒牟夷”文同,知射是小邾大夫,以句繹之地來奔魯也。其事既同,其罪亦等。傳稱庶其等為三叛人,不通數此為四叛人者,以《春秋》之經止於獲麟。獲麟以上褒貶是仲尼之意,此雖文與彼同,而事非孔意,故不數也。若然,魯史書此舊與彼同,則竊地顯名,史先然矣。而昭三十一年傳盛論書三叛人名,懲不義也,其善誌也。杜言書曰故書,皆是仲尼新意。案此類彼,則彼是舊文。言新意者,仲尼所脩有因有革。因者雖是仲尼因舊,舊合仲尼之心,因而不改,即是新意。所以彼傳歸功脩者,謂之“善誌”,為傳所以脩之既定,乃成為善也。故《釋例-終篇》杜自問而釋之雲:“丘明之為傳,所以釋仲尼《春秋》,仲尼《春秋》皆因舊史策書,義之所在,則時加增損,或仍舊史之無,或改舊史之有,雖因舊文,固是仲尼之書也。丘明所發,固是仲尼之意也。”是其說也。《公羊》、《穀梁》之經皆至獲麟而盡。《左氏》之經更有此下事者,自此以下至十六年,皆是魯史記事之正文也。仲尼所脩,脩此記也。此上仲尼脩記,此下是其本文。弟子欲存孔子卒,故因經之末並錄魯之舊史,以續孔子所脩之經,記仲尼卒之月日,示後人使知之耳。賈逵亦雲,此下弟子所記,但不言是魯之舊史耳。

夏,四月,齊陳恒執其君,寘於舒州。寘,之豉反。

[疏]“陳恒執其君”。正義曰:成十七年晉欒書執晉厲公,亦先執後弑,與此事同。彼不書者,或此告彼不告,且此非孔子所脩,不可以為例也。

庚戌,叔還卒。無傳。

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無傳。陳宗豎出奔楚。無傳。豎,上主反。

宋向魋入於曹以叛。曹,宋邑。向,舒丈反。魋,徒回反。

莒子狂卒。無傳。狂,其廷反。

六月,宋向魋自曹出奔衛。宋向巢來奔。

齊人弑其君壬於舒州。

[疏]“齊人弑其君壬”。正義曰:宣四年傳例曰:“凡弑君稱君,君無道也;稱臣,臣之罪也。”發凡言例,是周公舊典。此魯史不書陳恒之名,蓋依凡例以齊君無道故。

秋,晉趙鞅帥師伐衛。無傳。鞅,於丈反。

八月,辛醜,仲孫何忌卒。

冬,陳宗豎自楚複入於陳,陳人殺之。無傳。複,扶又反。陳轅買出奔楚。無傳。

有星孛。無傳。不言所在,史失之。孛,步內反。

饑。無傳。

【傳】十四年,春,西狩於大野,叔孫氏之車子鉏商獲麟,(大野,在高平钜野縣東北大澤是也。車子,微者,鉏商,名。鉏,仕居反。)

[疏]注“大野”至“商名”。正義曰:巨訓大也。由其旁有大澤,故縣以钜野為名。其澤在曲阜之西,故稱西狩。不書地者,得常不書也。賈逵雲:周在西,明夫子道係周。服虔雲:“言西者,有意於西,明夫子有立言,立言之位在西方,故著於西也。”按:此澤實在魯西,舊史因書西耳。仲尼不改舊史,何以得示己意?若其本實東狩,仲尼不得輒改為西,以己意之所示,妄改魯之狩處,雖則下愚,知其不可。豈有斯人而為斯事?以此立說,何妄之甚!杜以“車子”連文為將車之子,故為微者。鉏商是其名也。《家語》說此事雲:“叔孫氏之車士曰子鉏商。”王肅雲:車士,將車者也。子,姓。鉏商,名。今傳無“士”字。服虔雲:“車,車士,微者也。子,姓;鉏商,名。”以子為姓,與杜異。

以為不祥,以賜虞人。時所未嚐見,故怪之。虞人,掌山澤之官。

[疏]“以為”至“虞人”。正義曰:《家語》雲:“子鉏商采薪於大野,獲麟焉,折其前左足,載而歸。叔孫以為不祥,棄之於郭外。使人告於孔子,孔子曰:‘麟也。’然後取之。”王肅雲:傳曰狩,此曰采薪,時實狩獵,鉏商非狩者,采薪而獲麟也。傳曰“以賜虞人”,此雲“棄之於郭外”,棄之於郭外,所以賜虞人也。然肅意欲成彼《家語》,令與經、傳符同,故強為之辭,冀合其說,要其文正乖,不可合也。今傳言狩而獲麟,非采薪者也。鉏商不是狩者,麟非狩之所獲,何以書為狩乎?以賜虞人,虞人當受之矣。棄之郭外,非賜人之辭,不得棄之以為賜人也。《公羊傳》曰:“西狩獲麟,何以書?記異也。何異爾?非中國之獸也。然則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則微者也。曷為以狩言之?大之也。曷為大之?為獲麟大之也。”則《公羊》之意,當時實無狩者,為大麟而稱狩也。《家語》雖出孔家,乃是後世所錄,取《公羊》之說節之以成文耳,不可與《左氏》合也。

仲尼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言魯史所以得書獲麟。

[疏]注“言魯”至“獲麟”。正義曰:若舉國不識,則無由得書。傳說“仲尼觀之”,言魯史所以得書獲麟由仲尼辨之故也。服虔雲:仲尼名之曰麟,明麟為仲尼至也。然則麟非常見,魯人所疑,仲尼聖者,所言必信,故魯從而取之。此則愚民之信聖也。服虔以仲尼名之,即雲“為仲尼至”,然則防風之骨、肅慎之矢、季氏之墳羊、楚王之萍實,皆問仲尼而後知,豈為仲尼至也?

小邾射以句繹來奔,曰:“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子路信誠,故欲得與相要誓,而不須盟。孔子弟子既續書魯策以係於經,丘明亦隨而傳之,終於哀公以卒前事。其異事則皆略而不傳,故此經無傳者多。要,於妙反,又一遙反,注同。使子路,子路辭。季康子使冉有謂之曰:“千乘之國,不信其盟,而信子之言,子何辱焉?”對曰:“魯有事於小邾,不敢問故,死其城下可也。彼不臣而濟其言,是義之也。由弗能。”濟,成也。乘,繩證反,年內同。

[疏]“使子”至“弗能”。正義曰:季孫之意,以小邾射不信千乘之國,而信子路之言,是其重子路過於一國,子路當以為榮,不宜恥與言約。子路之意,魯伐小邾,非己能禁,將令己言不信,不可與射約也。又射是竊地叛臣,臣之罪惡者也,而子路與之相要,便是以射為義,恥與不義交好,故辭而不能也。

齊簡公之在魯也,闞止有寵焉。簡公,悼公陽生子壬也。闞止,子我也。事在六年。闞,苦暫反。及即位,使為政。陳成子憚之,驟顧諸朝。成子,陳常。心不安,故數顧之。憚,大旦反。驟,仕救反。數,所角反。諸禦鞅言於公鞅,齊大夫。曰:“陳、闞不可並也,君其擇焉。”擇用一人。弗聽。子我夕,夕視事。陳逆殺人,逢之,陳逆,子行,陳氏宗也。子我逢之。遂執以入。執逆至朝。陳氏方睦,欲謀齊國,故宗族和。使疾而遺之潘沐,備酒肉焉,使詐病,因內潘沐,並得內酒肉。潘,米汁,可以沐頭。遺,唯季反。潘,芳袁反,注皆同。沐音木。汁,之十反。饗守囚者,醉而殺之而逃。子我盟諸陳於陳宗。失陳逆,懼其反為患,故盟之。

[疏]“盟諸陳於陳宗”。正義曰:陳宗,陳氏宗主,謂陳成子也。盡集陳氏宗族,就成子家盟也。

初,陳豹欲為子我臣,豹,亦陳氏族。使公孫言已,言已,介達之。介,音界,媒介也,亦因也。巳有喪而止。既而言之,既,終喪也。曰:“有陳豹者,長而上僂,肩背僂。長,如字,又丁丈反。僂,力主反。望視,目望陽。事君子必得誌。得君子意。欲為子臣,吾憚其為人也,恐多詐。故緩以告。”子我曰:“何害?是其在我也。”使為臣。他日,與之言政,說,遂有寵。謂之曰:“我盡逐陳氏,而立女,若何?”對曰:“我遠於陳氏矣。言已疏遠。說音悅。女音汝。遠如字,又子萬反。且其違者,不過數人,違,不從也。數,所注反。何盡逐焉?”遂告陳氏。子行曰:“彼得君,弗先,必禍子。”子行舍於公宮。子行逃,而隱於陳氏。今又隱於公宮。夏,五月,壬申,成子兄弟四乘如公。成子之兄弟,昭子莊、簡子齒、宣子夷、穆子安、廩丘子意茲、芒子盈、惠子得,凡八人,二人共一乘。廩,力甚反。芒音亡。

[疏]注“成子”至“一乘”。正義曰:案《世本》僖子生昭子莊、簡子齒、宣子其夷、穆子安、廩丘子鑿茲、芒子盈、惠子得。

子我在幄,幄,帳也。聽政之處。幄,於角反。處,昌慮反。出逆之。遂入,閉門。成子入,反閉門,不納子我。侍人禦之,子我侍人。禦,本亦作“禦”,魚呂反。子行殺侍人。素在內,故得殺人。公與婦人飲酒於檀台,成子遷諸寢。徙公使居正寢。檀,大丹反。公執戈,將擊之。疑其欲作亂。大史子餘曰:“非不利也,將除害也。”言將為公除害。大音泰。將為,於偽反,下文“逆為餘請”、下注“為公”同。成子出舍於庫,以公怒故。聞公猶怒,將出,曰:“何所無君?”子行抽劍曰:“需,事之賊也。言需疑則害事。需音須。誰非陳宗?言陳氏宗族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