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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新聞語言更體現新聞規律

前沿報告:【學習習近平“8·19”講話】

作者:周學澤

新聞報道需要創新,但不管怎麼創新,“甘於質樸”的底色不能變。

毛澤東有句名言:“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在這兒套用這句話談談寫文章:寫什麼確定之後,語言表達就是決定的因素。

8月19日,習近平同誌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指出,宣傳工作“關鍵是要提高質量和水平,把握好時、度、效,增強吸引力和感染力,讓群眾愛聽愛看、產生共鳴,充分發揮正麵宣傳鼓舞人、激勵人的作用”。習近平同誌的講話,對新聞語言表達提出新的要求。應該看到,所有的新聞都是一種宣傳,但宣傳並不全都是新聞。新聞從屬於宣傳,新聞報道要“增強吸引力和感染力,讓群眾愛聽愛看、產生共鳴”,既靠新聞事實本身的吸引力,又要靠較強的語言表達水平。

新聞的語言表達方式,和文學、標語、講話、公告等其他宣傳方式的表達不盡相同。新聞有自己的規律,信息傳播的即時性、易懂、真實性等天然要求,都決定了新聞語言必須以簡練、通俗、客觀、準確為基本特征。但綜覽一些新聞報道,語言無味、麵目可憎,如何使新聞語言更符合新聞規律,成為新形勢下新聞工作者必須麵對的問題。

和公文語言保持一定距離

新聞語言離不開公文語言,但必須注意和公文語言保持一定距離。

在日常工作中,新聞采編人員都會接觸大量的領導講話、政府公告、法律法規等公文,這些公文都是新聞富礦,但公文畢竟不是新聞,新聞也不是公文。新聞采編人員可以從公文材料中擷取新聞,但注意不要被公文語言戕害了新聞語言的固有風格。

公文語言的特點,是有一些程式化的語句。僅舉一例,2013年10月11日,北京石景山喜隆多商場發生火災,北京市石景山區公安消防支隊司令部參謀長劉洪坤和石景山區消防支隊八大處消防中隊副中隊長劉洪魁在火災撲救過程中犧牲。劉洪坤是山東滕州人,滕州市委《關於向劉洪坤同誌學習的決定》中稱:“劉洪坤同誌是170萬滕州人民的傑出代表,是滕州人民的優秀兒女,其感人事跡,在社會各界產生了強烈反響。”劉洪魁是山東省曲阜市人,曲阜市委《關於向劉洪魁同誌學習的決定》中說:“劉洪魁同誌是64萬曲阜人民的傑出代表,是曲阜人民的優秀兒女,其感人事跡,在社會各界產生了強烈反響。”

對比一下滕州和曲阜兩地市委的學習決定,我們可以發現,除了兩位烈士的名字和兩地市名與人口數據不同外,其他字詞句完全一致。筆者無意批判這種趨同式公文語言格式,兩地市委或許因為感到兩位烈士死於相同的境況,英雄行為也大體一致,但顯然,這種格式化的語言沒有動多少腦子。事實上,如今公文語言“撞車”的現象多得很。公告通知撞車,領導講話撞車,年終總結撞車,寫檢查還撞車,這些情況在近些年都被網友和媒體披露過。這種現象的深層次原因是思維僵化。

新聞的本質要求語言求新求變,但新聞工作離不開公文,在“八股式”公文泛濫的現實情況下,新聞采編人員必須時刻注意提防公文語言的負麵效應。新聞記者如果受公文語言影響過深,勢必語言老套,難有新意。為此,新聞工作者必須有一分清醒,和公文語言保持一定距離,避免思維和語言表達的僵化。

尊重共性,包容個性

人有共性,也有個性,同一件事,不同的人語言表述往往差異很大。

《唐宋八大家叢話》中記載了一個故事:某日歐陽修和朋友出遊,看見一匹奔馬踩死了一條狗,於是大家分別擬句描寫。有朋友寫道:“劣馬正飛奔,黃犬臥通途。馬從犬身踐,犬死在通衢。”歐陽修說:“字太多,又重複。在二十個字中,有兩個‘馬’字,三個‘犬’字,通衢、通途也重複了。”另一朋友寫的是:“有犬臥通衢,逸馬蹄而死之。”歐陽修認為還是太囉嗦,於是提筆在句子前後圈掉了幾個字,隻存“逸馬”二字,然後再加上四個字:“殺犬於道。”

這個故事和我們的新聞工作“正相關”。新聞語言的特點是“簡練而達意”,歐陽修的“逸馬殺犬於道”簡潔而準確地表達了所見所聞,很符合我們今天對新聞語言表達的要求。這個故事生動地說明:對同一件事的描述,因為人的不同,而表現出很大的思維差異,語言風格也完全不同,有高下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