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傑他們三個回來了嗎?”
“局長,我正要向你彙報這事呢。覃傑剛回來了,他說在嵐江縣江邊遭遇了聶全勇,兩個人還動手了,覃傑手腕受了重傷,而且是用飛簽打的。覃傑要求簽發通緝令全麵搜捕聶全勇歸案。”
“那你的意思呢?”
“我這不是來找你了嗎,局長,你是領導,我聽的!”
“你小子什麼時候拜泥鰍為師了,怎麼學得這麼滑呀!噢,你想把我這個局長架在火上烤是不是?”
“不,不,不,我可不敢。”
“既然不敢,那你就說說你的看法。”
說罷兩個都笑了。
“局長,我想我們還是不能就此認定聶全勇就是殺害趙全的凶手。因此,不能通緝他。”李國明看著譚局長說。
“噢,說說你的理由。”譚局長說著從上衣口袋裏拿出一盒黃鶴樓,抽出兩根,其中一根遞給李國明,自己點燃一根。
“此案有幾個疑點:一是趙全腿上的槍傷不是致命傷,趙全是個老刑警,以他的身手受到這樣的傷後肯定會做出掙紮,但是現場的血跡表明沒有這種跡象;二是趙全所受的槍傷是從後麵打中趙全的大腿的,而趙全的致命傷穿透脖子的竹簽很明顯是從趙全正麵打來的,凶手不大可能從後麵用槍將趙全大腿打傷,然後再跑到趙全前麵用竹簽將趙全打死;三是如果凶手是聶全勇,他想殺人滅口的話,不可能用兩件都能證明他身份的武器來作同一案件,他這樣等於自我暴露線索,凶手不會那樣愚蠢。四是以趙全這樣的刑警高手,凶手一個人很難作出這樣的案發現場,我懷疑凶手是兩個人,他們一前一後同時擊中了趙全。我覺得此案疑點重重,因此不能通緝聶全勇。凶手肯定不是聶全勇,應該是另有其人。”說完,李國明將煙點燃,深吸一了口。
“精彩,太精彩了!你的頭兩點跟我想到一塊去了,不愧是刑警隊長,真有兩下子!”譚局長滿意地說。
“唉,我說局長,你這是誇我呢,還是誇你自己呢?”說罷兩個人相視笑了起來,今天是他們兩個一個星期以來第一次精神放鬆。
“另外,剛才消防大隊大隊長盧儀洲打來電話說,嵐江消防大隊大隊長閆興漢打電話,說聶全勇昨天晚上在他們大隊呆了兩個多小時就匆匆走了,問全勇回來沒有,要是回來了讓全勇給他回個電話。我覺得這事蹊蹺。如果聶全勇是凶手的話,他作案後身份也就暴露了,他哪裏還敢再回消防隊,那裏畢竟是警營,歸公安部門領導,曾為教導員的他能不知道這些?”譚局長又認真地說。
“噢?這一點很重要,那剛才覃傑怎麼沒提這個薦兒呢?而且據覃傑介紹,我們派出他們三個警員暗中追捕聶全勇,但覃傑與全勇發生衝突時就隻有覃傑一人在場,那兩個警員一所無知,這真是一個巧合,還是覃傑有意要隱瞞什麼?而且剛才覃傑急著要我表態發令通緝聶全勇,我說找你商議時,他露出明顯的不滿情緒,是他們倆以前有過節,還是覃傑有問題?”李國明不解地說。
“不管怎麼說,基本上可以斷定,聶全勇不是凶手,內奸另有其人。這樣,我們可以來個將計就計,如此這般,這般如此。此計隻能有你我和全勇三人知道,千萬不能讓第四個人知道,否則,可能會前功盡棄。”譚局長小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