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孫莎莎,“一個焦慮的媽媽”,你們好:
年輕的父母有新的育兒觀念和理想,並且願意為此理想承擔責任,這是時代的進步。這些育兒的理想,同樣是年輕人生活理想的一部分。努力為這些理想的實現負起責任,我們就在一步一步地創造出未來的理想生活。
孩子是母親和父親的,照顧孩子的責任完全由父母承擔。孩子的健康和未來的樣貌,由父母負責。
首先,你們和丈夫需要約時間認真地長談一次。談一談作為父母,對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你們各自覺得什麼是重要的?理由是什麼?為了實現這些重要的目標,你們各自可以做些什麼。你們可以從這樣一個問題開始,當孩子長大成人以後,當她/他20歲、30歲的時候,你們希望她/他成為什麼樣的人,過怎樣的生活。
你們重視的地方一定有很多不同,這樣你們就能夠互相了解: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你有一個怎樣的合作者。她/他的想法、能力、長處和短處、態度和意圖是什麼。這是你們合作養育孩子的基礎。
有一種說法,“帶孩子是母親的事情”。如果這是不假思索的活法,或者因為“別人都這樣”。這可能導致對父親體驗的剝奪,也可能剝奪妻子更多地參與社會的機會。如果這是母親和父親溝通各自育兒的觀念和理想以後,做出的符合現實的選擇,那就是適合那個家庭的選擇。當然,母親和父親可以一起交流和商量養育孩子的想法、問題,本身說明,養育孩子從來不是母親一個人的事。從孩子健康成長的需求來看,她/他非常需要一位參與建設家庭生活的、願意陪伴自己一起唱歌、打滾、吃飯、上廁所的父親。
邀請老人過來一起生活,是為了請老人幫助你和丈夫承擔一部分照顧孩子的工作,所以第二,你們和丈夫需要合作完成一個周期性的任務:感謝老人。一樣好吃的東西,一句體諒的話,一個笑容或者一份需要的禮物。如果老人近階段會一直住在你們家,你和你丈夫應該每天,或者每周,至少每個月需要商量一下,如何表達你們的感謝。有的情況下,別忘了感謝老人的伴侶:因為幫助你們的緣故,他的愛人不能陪伴他了。老人們的幫助工作是需要被你們共同感謝的。當然,感謝行為也同時明確地表明這樣一個觀點:你和丈夫是養育孩子的負責人,或者更進一步,是這個家庭的主人。
第三,你們和丈夫合作去和老人溝通:首先,你們需要決定,你們認為對孩子而言非常重要的事情,哪一部分由你們自己分工合作實施,哪一部分你們需要老人的幫助去實現。可以一起去向老人表達你們的想法(不是指責或者批評老人)。通常,這樣的環節若安排在你們“感謝老人”的場合中更加合適,你們可以準備一點好吃的,表達對老人的感謝,然後分享你們新的育兒觀點,然後聽聽老人們的意見。
你們和老人自然會有很不同的地方,但是做出最終決定的權力和責任不能推托給老人。禮貌的說法可以是:“媽媽,爸爸,我知道你們的想法了,我會和XX(孩子的父親)商量一下,再作出決定。無論如何,還是很感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