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存在問題分析
①碳交易模式尚未完備。因為中國碳交易起步較晚,落後於國際發展水平,缺陷已經顯現。2008年,北京、上海、天津三地各自成立本地的環境交易所,2009年以後,湖北各省又建立了環境權益交易機構。以我國目前的碳交易市場發展水平來看,仍以CDM項目為核心,沒有達到國際合約規定的標準要求,合約中的漏洞使得碳交易使得雙方合作不穩定,同時,碳交易模式中類型單一也很棘手,單一的交易規則使得市場缺乏活力。至2016年,我國將成立全國性碳市場。
②在世界碳交易市場中處於劣勢。CDM項目數量在我國所占比重位居全球第一,但仍因為起步較晚、交易規則的陌生、碳交易經營管理水平較低等多種劣勢使得我國在世界市場上出賣CDM項目受到了買方國家的限製,最為關鍵的便是價格限製(失去了對CDM的定價權)。因此,碳交易貨幣的選擇也隻能服從於發達國家的安排。
③尚未完全認清碳交易的巨大投資潛力。由於我國市場需求,商業銀行主要的業務仍然是發放貸款、吸收存款等基本的資產負債業務。對於業務擴展,在碳金融領域仍然較為狹窄。雖然在2007年開始已經有許多銀行開始開展此類業務,但由於商業銀行尚未認清碳市場巨大的投資潛力,從而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使得碳金融發展趨於緩慢。
五、對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業務的建議
1. 揚長避短,國際市場尋求經驗援助。目前,大多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感還不是特別強烈,社會總體利益與自身利益結合不夠完善,政府也未出台相應法規對此進行調整。所以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向國外發達國家積極學習其碳發展的相關經驗,發揮自身長處,認識到自身短板。
2.建立合理的碳市場並完善市場內部部門職能。盡快建立合理的碳交易市場是目前我國碳金融業務發展的重中之重。在組織機構的建立健全下,相關業務才能有更好的施展平台。在碳市場建立之後,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在相應的碳金融部門設立不同的服務崗位,以此對應不同的服務對象。比如產品研發部門、後台監控部門等。
3. 加大對人力資源的投資。我國商業銀行應廣納賢才,通過對人才培訓讓他們迅速了解碳交易,邀請其為碳交易發展出謀劃策,成立一支專攻碳金融業務的“精英兵”。
六、結束語
碳金融是以實現節能減排為目的的金融活動,《京都議定書》中的三大金融機製是其核心。作為主要金融機構的我國商業銀行在此全球經濟趨勢下,麵臨機遇和挑戰。碳金融業務也將成為商業銀行新型創新業務中的一股新鮮血液,為促進國家經濟健康增長和生態可持續發展奉獻出大的力量。(作者單位:湘潭大學)
參考文獻:
[1]蔣崴.淺談我國商業銀行碳金融產品的開發[J].科技信息,2013(8):38-40.
[2]謝飛,李春毅,孟祥明. 清潔發展機製碳交易發展對我國的啟示[J].中國財政,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