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忌任人唯“洋”。認為凡是出過國、留過學、吃過洋麵包的就一定比本國土生土長的強,隻要出國鍍過金的不管其水平、能力如何一律重用;本國培養的,水平、能力再高,也得不到承認和重用。而且本國的人才得由洋人來發現、肯定才有可能得到重用。
正確的背後必然是錯誤,領導能正常地發揮管理才能,更要預防錯誤的開始。才能揚長“避”短,立於不敗之地。
指責要一針見血
訓誡部屬並非出於個人好惡,而是應將其視作達成目標的方法,沒有效果的指責方式是徒勞無功的。
以下是一些領導訓誡部屬有的放矢的要點,可作為參考。
(1)正確地把握應該責備的事實。也就是說對事情采取客觀的態度,使被訓誡之人能心服口服。
(2)不要喪失時機,不要舊事重提,保持事情的新鮮感。
(3)掌握要點,目的清楚。一件事情在一次訓示中交待清楚,不要累積多項。衝動式的責備方式絕對要避免。要時時自問:“我對部下之責備是否有助於達成企業目標?是不是意氣用事?”為公的信念越堅定,越能給部下強烈的印象。
身為領導對上述三項要點必須有正確的認識,作為指責部屬的心理準備。但是單牢記這些項目,依照順序實行,也無法達到好的水準。一個精明能幹的領導必須具備多種臨時應變的能力,事情一發生,馬上有能力指正。
去除雜亂觀念,一心一意隻為達成目的而努力。
若具有這種精神,適時、適當的指責方法會自然產生。
不僅指責,任何事都須先定下目標,然後再尋求達成目的之手段,自然能找出無數條道路。沒有目標的思索方法是難以中矢的。
責備不能錯軌
我們經常可以發現,領導責備部屬不是出自糾正過失的動機,而是由於怨恨,雖然我們常自我告誡,不可因怨恨而罵人。開始時,也許的確是想糾正對方,指責一兩句就算了。但因對方態度不好可能使你脾氣頓時發作起來。結果原本一兩句就完了的事,卻越罵越離譜,最後竟連他的態度一起罵起來了。這時已超越了指責的範圍,也責備錯了軌。
若部屬一再反駁,領導應切記:要說明事實,絕不可走到叉路上。如果說出超越主題的話,那就難免形成雙方的爭論,而不是領導對部屬的指導。而且即使在爭論中贏了部屬,也隻不過使自己更像個莽夫罷了。
你要找理由說明自己是對的,部屬也要找出許多理由反駁領導。一旦部屬占了上風,那麼他就可能在同僚中吹牛:我“擊敗”領導了!
在雙方即將展開爭執時,作為領導應堅定告誡他:“你做的這件事錯了,不改正不行!”或是簡單地說:“我說的是……”,其餘的話不必多說。
許多部屬會利用領導罵人的機會,找出空隙發泄他平日的不滿。遇到這種情形時,你不可采取靜聽的態度。所以姿勢也十分重要,絕對不可讓部屬坐著接受指責——這點要注意。當對方想找麻煩時,領導最好采取俯視的姿勢,在對方想開口說話之前,先表示自己的意見,然後立刻站起來。這樣有時反而有效。領導切不可因對方的態度、言辭而走上叉路。
指責部屬實在不是件簡單的事。所以有些領導對部屬的錯誤往往視若無睹,這是很要不得的。即使你不善此道也要鼓起勇氣,不可漠視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