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購房前應做好哪些準備?
房地產是一個投入大、周期長、技術含量高的產業,對購房者來說是家庭之中的重大決策,因此在投資購房前應有充分的準備,一般應從三個方麵做好準備:
一是心理上的準備。投資者能否戰勝房地產市場,很重要的一點是戰勝自己的心理。良好的心理素質要求投資者頭腦冷靜,不聽信謠言,不輕舉妄動,不猶豫也不貪婪,遇到緊急情況能迅速形成自己的判斷,而不盲目進行房地產交易。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與否直接關係到投資者能否成功。在房地產市場波動時期,不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的人往往會由於盲目入市而遭受損失。
二是知識上的準備。購房人必須具備良好的知識和技術素質。良好的知識技術素質要求購房者具有豐富的房地產及買賣知識,熟悉交易程序和方法,能夠在初始階段就能預知房地產市場的行情和區域背景。
三是資金上的準備。從長遠看房價肯定會升,要等到資金準備充分才買房則可能永遠買不到自己喜愛的物業。因此應該考慮銀行貸款等方式去籌集資金,因為目前銀行利息不斷下降,而房產的價值卻不斷上升,所以從銀行貸款購房比較劃算,同時銀行推行的房地產貸款期限也比較長,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最長可達30年,從償還角度講對個人來說壓力較小。
2.購房前要調查所購房產的哪些情況?
在購房前您不但應該了解審查開發商的實力和資格,而且很有必要調查了解欲購房產的真實情況,特別是在購買現房和二手房時要注意。一般可從五個方麵去調查核實:
(1)要調查了解欲購房產的產權歸屬情況。因為房產的產權歸屬不定,存在糾紛,不了解情況的購房人一旦盲目付了款,就會陷入一場曠日持久的訴訟。這種情況多發生在購置二手房產中,在購置新房產時多在聯建住宅樓出售時出現,當聯建幾方因分配不公發生爭議時,購房人也會陷入困境。
(2)在購置二手房時一定要調查了解該房是否已被列入征用、拆遷的範圍,如果二手房產位於經批準征用或拆遷或劃撥建設用地的範圍內,這樣的房產按規定不允許買賣,即使買了也過不了戶,最終拿不到產權證。
(3)應調查欲購房產是否存在抵押等他項權利設定情況。因為設定抵押權的房產不能出售,除非獲得抵押權人的同意。購房人在買房前,一定要弄清楚這一情況,如果房產在購買前已成為抵押物,抵押權人可能隨時要求實現抵押權,這樣就會產生糾紛,最終得不到所買的房產。
(4)應調查了解欲購房產的產權限製情況。經人民法院裁定限製產權轉移的房產不能出售,此時房產所有權人無權出售自己的房產,在此期間的交易行為沒有法律效力。
(5)想獲得銀行抵押貸款的購房人,應在了解銀行的貸款條件後,再決定是否買房,這樣就會避免許多不應遇到的麻煩。因為銀行要對每一個貸款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隻有具備了銀行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才有資格獲得貸款。
總之,購置房產涉及金額比較大,房產買賣交易程序複雜,如果購房人要想更有把握,可到專業律師事務所進行谘詢或尋找代理。
3.售房廣告都不可信嗎?
廣告對人們生活的影響無處不在,但人們普遍對廣告的真實性持懷疑態度,視其為“王婆賣瓜”。尤其對房屋銷售,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印製的各種廣告資料甚至被許多人視做“垃圾”。
但廣告並非全是“胡吹”,一般情況廣告的製作都是依廣告法等有關法規製作發布的,畢竟其中存有真實的信息,隻是許多廣告本身有誇大其詞或不實之詞。因此購房者要從銷售廣告中獲得真實的信息就必須對廣告進行必要的審查。對廣告審查一般注意以下三點:
(1)看廣告中是否載有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號,沒有登載的說明信息不怎麼可靠;
(2)看廣告內容的真實度。開發商在房地產廣告中經常在以下幾個方麵誤導購房者:①銷售價格上誤導:廣告上價格很低,但實際價格很高。開發商在廣告中標價房屋隻是那些朝向差、樓層不好的房屋。隻報出了最低售價,不報最高售價。②地理位置上誤導:房產廣告中對房屋位置往往出現不按比例、隨意繪製的位置示意圖,容易使人誤解。③配套設施誤導:房產廣告中有時羅列出許多並不具備的配套設施吸引客戶。④規劃誤導:開發商以美術觀點繪製的平麵圖,房屋的布局、被隨意放置的綠化、適當加寬的幢距、縮小的家具配置示意圖,使購房者不知不覺中身陷其中。⑤建材標準誤導:建材的優劣體現出該物業是否有價值。
(3)消費者可以通過以下的有效手段避免房地產廣告誤導:①對照廣告進行實地察看;②就廣告中的有關承諾在合同中給予明確約定;③對特別優惠的條件要多留個心眼,因為在市場經濟中,便宜不會讓你白占的;④消費者一定要明白廣告不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廣告的承諾不是買賣雙方的約定,不管廣告怎麼說,到簽合同時都要一一寫明白。當然開發商在廣告中的承諾在你發生糾紛時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4.選房一般應當考慮哪些因素?
在您挑選房源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因素:
(1)地段因素:所選的地段首先要方便自己及家庭成員的出入。地段的好壞最主要取決於交通,四通八達,進出方便,有好的道路交通網,即使離市中心遠,地段也能慢慢發展起來。
(2)戶型因素:戶型的選擇主要考慮家庭人員的結構及主人對房屋功能的要求。現在比較流行三大一小,衛生間、廚房、客廳大,臥室小,這種趨勢意味著與家人、客人共用的空間更大,自己的小空間臥室可以小。擁有一個儲藏間就更能使家居整齊、美觀、舒適。
(3)朝向因素:設計合理的物業能使物業的麵積空間更有效地使用,好的設計應該能在通風、隔音、係統、使用率方麵做到盡善盡美。一般客廳要有充分的采光,不要有太多的門,暖氣等設置不妨礙擺放沙發、電視、音響的位置;每個臥室都該有窗,有通風係統就更好;衛生間最好有窗能透氣;廚房的排風要好,油煙的排放別對著陽台,否則不方便曬衣服;房子的裝飾最重要是明亮、整齊、幹淨,如果家裏的雜物比較多,應多做點櫃子。
(4)樓層因素:一般高層的塔樓是越高越貴,因為采光、通風、景觀都好一點。多層的首層與最頂層較為便宜,總的來說,低層比較靠近地麵、比較吵鬧,馬路上、小區裏的汽車的噪音比較大,空氣比較壞,私秘性也比較差,但售價便宜。頂層采光、通風、景觀、空氣比低層肯定好,但漏水及夏天太陽的暴曬,也會為房子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5)價格因素:如何在您能夠承受的價格範圍內作出一個合理的投資,您需要考慮月收入、預期還貸能力、貸款方式、銀行利率、地段升值潛力等諸多因素。當然在選房時最好還是聽聽專家的意見,看一看百家雜談,就知道什麼樣的地段最火,哪種戶型最熱、何等價位最俏,您選什麼樣的房屋最合心意。
5.購買期房有什麼好處?
對消費者來說購買期房可以說有四大好處:
(1)價格優越。期房在建成之前就賣出去,是開發商籌集資金的一個重要渠道。為了更多地吸引資金,在期房銷售中,開發商都在價格上有較大的優惠,一般來說,期房比現房在價格上可優惠10%以上。
(2)期房的結構設計優越。房屋結構的設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消費者心理,直接影響到期房的銷售,所以相對而言,期房在設計時開發商都很注重調查消費者的心理,根據消費者的需求,避開了現房設計的弱點去精心設計。
(3)期房購買時選擇機會優越。購買期房在買主很少的情況下介入,能選擇到位置較好的房子,這就避免了現房買賣中消費者選房的局限性。
(4)期房有升值潛力。期房大都形成了一定的規模,且位置一般較為優越,在購買時價格也較現房優惠,物業管理也比較超前到位,特別是在目前銀行利息較低時,期房升值的潛力要比現房大。
6.購買期房都有哪些風險?
房屋可分為公房和私房、期房和現房、內銷房和外銷房。在實際房屋交易過程中,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構成了購房者所麵臨的風險。在實踐中,購買現房的風險較小,易於防範。而購買期房所麵臨的風險卻較大,問題較多。目前期房買賣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麵:
(1)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使購房者不能如期入住或者延長了投資回報時間。如個別開發商預收了購房者的部分房款後,由於各種原因,致使所建項目不能繼續進行,甚至停工,給購房人造成巨大損失;開發商未能按期竣工,逾期交付房產,勢必使購房人無法按時使用和享受利益。
(2)開發商隨意抬高房價。如購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價款後,個別開發商又以種種借口向購房人提出後期的房價款要漲價,甚至要求首期已經付過的房價款要重新加價等,使購房人無所適從。
(3)房屋的品質與約定不符。在購買期房時,購房人隻是買了一張圖紙、一個許諾。因為沒有實地房產存在,購房者隻能憑發展商的介紹及相關材料來想象房產的質量。等房屋竣工後,經常會出現實際房屋質量與所介紹的和相關材料顯示的房屋質量相距甚遠的情況。這時購房者早已付清最後一筆房價款,已經變得非常被動,甚至是無能為力。
(4)交房時的實際麵積與合同約定不一致,即出現縮水房。由於購房人對商品房銷售麵積計算知識的局限性,購房者在發現實際購得的房屋麵積與銷售麵積不符時,房屋價款往往已經結清。此時再找開發商時,就會陷入糾紛和訴訟當中,索賠之路“路漫漫”。
(5)拿不到房產證。購房人簽了合同,交足了房價,一直無法拿到產權證的情況目前較為普遍。許多開發商建成房屋後,隻辦到了大產證,即整幢樓宇的產權證,但由於各種原因還是不給買房人分戶辦理小產證。有的甚至大產權證還未辦。
7.如何防範期房買賣中的風險?
在明確了期房風險性的同時,購房者必須樹立三個意識,以減少風險,確保收益:
(1)要有產權意識。房子能不能買,先看土地使用權歸屬是國有的還是集體的,國有的是劃撥取得的還是出讓取得的。集體的則無權開發商品房;國有的若是劃撥,購房人在今後房屋上市時就要補交土地出讓金;若是出讓的購房人才可能購得完全產權。集體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聯建的“商品房”無論價格如何優惠,環境如何優雅,都不能購買,否則拿不到產權證。
(2)要有合同意識。1995年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就推出了商品房銷售合同示範文本,但有些開發商認為此合同範本對自己不利而不願采用,卻用自己設計的格式合同,購房者不知內情,就與開發商簽訂了合同。開發商設計的格式合同往往對自己有利,對風險隱患的防範規定不詳細,有些甚至就沒有約定,導致出現問題後購房者被動的局麵。因此,購房者在選擇好了欲購的房產後,在與開發商簽訂合同時,最好采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的示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詳細地填寫各種條款,防止上述問題的出現,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在合同中可約定麵積的測定、誤差範圍,還可約定預留房款在房產證交付後再支付等。總之,完善的房屋買賣合同可以有效地規範開發商的行為,從而有力地促使開發商履行自己的義務;同時也有效地保障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3)要有品牌意識。選擇那些實力強、信譽好、品牌意識強的開發商。購買這些開發商的房屋比較放心,質量、產權保險係數相對較大。購買房屋如同購買商品,也要選名牌,名牌雖然價格高,但質量相對要好,可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期房與現房相比有很多優越性,但由於期房開發具有投資大、周期長、風險高的特點,開發商為了開發的順利進行,普遍采取期房買賣的辦法,目的在於緩解資金緊張的矛盾。因此在購買期房時一定要注意以下五個方麵的問題,增強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一是對開發商的資格、信譽、實力進行仔細考證。要選擇那些信譽好、實力強的大開發公司。這一般主要從開發商的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登記內容上去審查,同時調查開發商目前已開發了多少商品住宅房,銷售情況如何。如果開發的住宅小區多,房子銷售率高,售後糾紛少,就說明此開發商的信譽相對要好。購買這些開發商的房子,保險係數大。
二是資金不能一次性投入。開發商為了多籌集資金,對一次性交清購房款的優惠幅度很大,有的達到5%以上,這確實對購房者來說可節約一筆資金。但問題是如果一次性交清了房款,到時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購房者要求賠償難度就較大;如果未一次交清,購房者要求賠償則可以用剩餘房款作為籌碼進行交涉,此時購房者則是主動的。
三是選擇好時機購買期房。一般應在開發商已經開始動工建造時去購買。因為開發商已經動工建造,表明按期交工已有初步保障,同時開工後可以從現場查看建築質量,還可以從現場的施工規模、施工人員素質、施工現場管理等看出開發商的實力。如果在開發商未動工時就購房,到時開發商以施工手續未辦完為由而遲遲不開工,延長了工期,購房者就不能按期入住。對已經到了基建後期的期房,在購買時也要注意,因為此時期房到了銷售後期,已很難買到理想的房子。
四是要注意對所購期房的周邊環境要仔細查證。因為期房不比現房,現房的周邊環境一般比較清楚,而期房由於有一個較長的基建過程,周邊環境可以說處在動態之中,隨時有惡化的可能,所以,一定要對周邊環境有無潛在變化的可能做到心中有數。
五是對開發商承諾的物業管理進行仔細查證。這可以從開發商已經開發成型的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現狀去衡量。
8.購房怎樣考察開發商的實力?
買房子最要當心的就是不要上當受騙,而開發商的實力直接影響購房者的利益,因此,在購房時一定要注意對開發商實力的考察,實力強的,對購房人來說,風險就小。
對開發商實力的考察可從以下四個方麵進行:
(1)考察開發商經濟基礎和技術實力是否雄厚。①查看開發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築企業資質等級證》等證件,從證件上可以看出開發商的注冊資金、資質等級;②現場查看。主要看其施工現場的建築施工機械、設施等硬件是否完備,是否先進,看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的素質等軟件的配備是否合理,專業知識的高低與開發經驗的多寡。開發商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的先進程度,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範、文明程度都可從側麵反映出開發商的經濟技術實力。
(2)考察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這主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在具備這四證的基礎上才能得到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合起來就是通常說的“五證”。具備“五證”說明了項目的合法性,這才有可能保證購買者的產權得以實現。有了產權就可以進行轉賣或抵押,如果沒有產權,上述活動就無從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