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一個夏天的早晨改變了我的一生。那是我製定那個計劃一陣子以後,那一天和以前十幾年來的每一個夜晚一樣,不一樣的是以前總是一覺到天明,今天淩晨時刻,就突然醒來,不記得有做過什麼惡夢,依稀知道自己夢到過什麼,想抓住有無從下手,就是睜開了雙眼,看了看腕表:3:13分,大腦下了一個指令不到時間繼續睡覺就是了,迷迷糊糊的又再會周公去了,鬧鈴聲響起,7:20分。我突然睜開了雙眼,無神的沒有焦距的盯著天花板,從未有過的恐懼感油然而生。為什麼?因為大腦的上一段記憶是腕表的3:13分,怎麼突然就過去了4個小時呢?這四個小時仿佛隻在眨眼之間,我怕了!我意識到這四個小時就會是我死去後的意識,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存在,說消失並不為過。我現在才知道我就是一個平凡的小人,我貪生,我戀世!我恐懼死亡,恐懼那消失的感覺。當下做了一個勇敢的決定----我不自殺了,我要平凡的活完我的短暫的一生!而且我有聽人家說吃安眠藥可是很燒胃的。我這麼怕痛,還是算了!如果真要選擇一種死法那我就選-----老死。
(霹靂啪啦&&&&&&&&&碰碰碰以上是某些人摔壞眼鏡,跌下樓的聲音)
20歲的時候從學校畢業了,沒費什麼關係就進了一家待遇還不錯的企業,馬馬虎虎幹了三年,經家人介紹認識了他。沒有什麼大起大落,沒有那些浪漫的片斷,他覺得我是他的那一根肋骨,我覺得他還挺順眼。好!開證明,領證去!25歲,我如預料般的披上了紅蓋頭。平平淡淡的日子,平平淡淡的生活,我倆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還要拚命似的掙錢。為什麼?要給兒子買房子呀!這社會,每房,沒錢,家裏沒有點底兒,男人連媳婦都說不上!
轉眼之間,孩子大了,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小日子,我和他也都退了休。趁現在還走的動,我和老伴包袱一打!旅遊去也!看名山明川,走大江大河,把祖國的地方走個遍,什麼?問為什麼不出國?不去,現在飛機失事率那麼高,在鬧一個有去無回,不值得!有此老伴說想去美國看一看,我用老花眼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行!去,我找了把鐵鏟給他。驕傲的昂起我已顯老態的胸脯,對他說:都說美國在我們腳下地球的另一麵,你要想去最安全的辦法就是在自家的院子裏挖一個坑,多天兒把地球挖通了,什麼時候就到美國了!自那之後他從未提過要出國玩,我們又恢複我們平淡的生活。
我知道他愛我,但我不知道我愛不愛他,我對他說:你先走吧,把我留下,我可以麵對沒有你的日子,我比你堅強。直到他彌留的那一刻,我如是說。他走的很安祥,是帶著微笑走的,他走的時候很帥,臉上沒有一絲皺紋,漂亮的如同20歲的小夥子。也沒受什麼罪,就那麼的,消失了,我沒有哭,我笑著對子孫說:哭什麼?80多了,夠本了,看著眼前的子孫,看著孫媳婦懷裏的孩子,老伴你走好!人生有幾個可以活到80歲?又有幾個可以看到四世同堂?
子孫都出去了,讓我單獨和他呆會兒,我對他說了很多話,但他不理我,就知道睡覺,我叫不應,我打不醒,我知道他是真的走了。從未有的孤獨感環繞著我,我的淚慢慢的從眼角低落。到現在我才明白,我愛他!深深的愛著他,後悔從未跟他說過。老伴等等我,聽說在短時間內一起死去的夫妻,下輩子還在一起。我不要,我不要你擺脫我,我要纏著你,直到永遠,生生世世......
依稀的我看到了他,穿著我們第一次見麵時的衣服。還是那麼的帥,雙眼含笑,向我張開了溫暖的懷抱。我不知從何出生出的力量,不顧一切的奔向了他,我要大聲的對他說:我愛你!!!身子一輕,跳入那誘人的懷報,從他的眼中,我看到了自己20歲時的模樣,嬌悄,迷人。再回首,那安靜的病房內,床上躺著一個帥氣的男人,而和他雙手緊握的是一個滿臉帶著笑容的女人。就像一幅畫!美麗,寧靜,安祥。畫的名字叫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