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關於退耕還林工程實施情況的調查(2 / 3)

(二)精細規劃,全麵落實退耕還林任務

幾年來,我們嚴格遵循“按規劃設計,按設計施工,按標準驗收,按驗收結果兌現政策”的運作程序,在每年計劃下達之後,及時將任務分解到各鄉鎮,並簽訂目標責任書。各鄉鎮依據轄區土地利用現狀和總體規劃,製定年度實施退耕還林工作方案。縣退耕辦根據工作方案,組織技術力量,在一個季度內完成作業設計。在具體設計中,實行參與式設計,吸收退耕農戶參與地類鑒定、麵積分解,按照土地類型和農戶意願,現場確定林種、樹種、栽植密度、混交方式及苗木供應量,把任務落到地塊。堅持“誰退耕還林、誰管護受益”的原則,大力實行個體承包製,明確作業四至,明確造林主體,明確造林標準和補助政策,切實做到地定權、人定心。同時,每個作業區設計之後,將每個造林戶的地類、麵積進行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並與農戶、村委會簽訂“工程建設合同書”,把工程任務落實到戶、到人、到地塊。全縣年度作業設計結束之後,申請市級現場審批,有力地保障了退耕還林任務按標準和時限要求順利進行。

(三)落實政策,認真搞好錢糧兌現

在以糧代賑政策落實中,嚴格按照“一戶一卡”的要求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兌現原則,把“設計後的任務公開、驗收後的結果公開、兌現前的糧款公開”作為鄉、村兩級政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張榜公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始終把兌現工作置於群眾監督和組織監督之下,確保“四個到戶”,即政策宣傳到戶、任務落實到戶、檢查驗收到戶、錢糧兌付到戶。推行“六長”簽字製度,即麵積核實、成活率(保存率)調查要有戶長、小組長、村長、片長及技術員的簽字,麵積分解和糧款明細台賬要有鄉長、局長的簽字,鄉鎮糧款兌現申請報告,要有包鄉縣級領導的簽字,初步構建起了退耕還林政策兌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係,達到了“兩個確保”,即確保了退耕還林工程的質量,確保了國家糧款補助政策的安全。對驗收不合格的地塊,及時向農戶發放整改通知書,采取暫緩兌現政策補助的辦法,限期整改;對全縣實施的生態工程項目,實行“一張總圖”控製的辦法,有效地避免了項目、年度建設任務的重複;對由於生產建設性(農田、石油開發等)占用退耕還林地的,嚴格按照程序審批,占一補一,及時恢複到位。糧食補助改補現金之後,我們嚴格地執行了《延安市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資金兌現管理暫行辦法》的具體要求,實行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製度。縣財政局在農發行開設“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資金”專戶,鄉鎮財政所在鄉鎮信用社開設“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資金”專戶。專戶儲存,專人負責,專賬核算,封閉運行。縣財政局在收到縣退耕辦的核查驗收結果文件後,4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驗收合格的退耕還林糧食補助資金撥付鄉鎮財政所,按照“麵積分解到戶表”,8個工作日內由信用社將每個退耕戶的糧食補助資金存入“糧食補助資金活期存款戶”。送交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與退耕辦按照驗收結果(合格麵積花名冊),兌付給農戶。明細了兌付程序和辦法,加強各環節的監管,杜絕了擠占、截留、挪用現象的發生。

(四)抓關鍵環節,鞏固退耕還林成果

1.抓封山禁牧不動搖。思路上,堅持大封禁與小治理相結合,充分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複功能,采取一切有效手段,盡量減少人為破壞和杜絕過度放牧的現象發生。組織上,健全縣、鄉、村、組四級管護體係,做到人員、報酬、任務、責任、獎懲、製度六落實。縣財政每年列支60萬元負責縣、鄉、村三級250名專職護林員的報酬,鄉財政每年列支134萬元,負責組一級2241名護林員的報酬,將鄉鎮林業站、退耕辦、管護大隊融為一體,充分發揮其政策宣傳、技術服務、執法檢查、問題查糾等職能,確保退耕之後不反彈。工作上,改良草畜品種,擴大紫花苜蓿、沙打旺、高密度玉米等優良飼草種植麵積,提高產量,發展白絨山羊、秦川牛等優良畜種,強化飼喂、防疫技術手段,全力保證舍飼,縣財政列支對養殖戶采取扶助的辦法,養牛5―49頭,每頭獎勵1000元;50―99頭,每頭獎勵1200元;100頭以上,每頭獎勵1500元。養羊50―299隻,每隻獎勵50元;300―499隻,每隻獎80元;500隻以上獎100元。目前已兌付獎金1073.07萬元,大大地提高了舍飼養殖戶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