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副局長兼退耕辦主任劉景治
一、基本情況
誌丹縣是全國生態脆弱、水土流失最為嚴重的縣份之一。全縣水土流失麵積3346平方公裏。境內峁尖坡陡,植被稀疏,林草退化,洪澇、冰雹、幹旱、大風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農民以糧為綱、廣種薄收、過度放牧的耕作習俗,加劇了生產、生活環境的惡化。改革開放以來,曆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生態建設,團結和帶領廣大幹部群眾,發揚艱苦奮鬥的延安精神,大力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通過實施林業重點工程、引進外資造林和戶包小流域綜合治理等措施,使局部、小區位生態狀況有了明顯改善,如上世紀80年代開始建設的杏子河流域治理,特別是張渠鄉防護林建設已初現成效。但就全縣而言,林草植被分布不均、質量不高、生態功能不強,生態狀況局部改善、整體惡化的趨勢尚未扭轉。1997年,根據上級天然林禁伐精神,我們對南部88萬畝天然次森林區采取全麵禁伐的措施,財政投入70萬元,實現了全縣國有林場由經營管護型向封育保護型的全麵轉軌。
退耕還林政策實施以來,截至2005年底,國家累計確認和下達我縣退耕還林計劃任務105.23萬畝,其中退耕地還林還草61.11萬畝,荒山荒地造林種草44.12萬畝。涉及全縣6鎮5鄉一個管理區、192個村委會、1094個村小組、20237個農戶,92118人,農業人口平均5.8畝。按計劃累計撥付到縣補助資金39471.45萬元,向退耕戶實際兌付補助資金36173.85萬元,其中糧食補助27678.31萬元,現金補助3954.04萬元,種苗造林用工補助4541.5萬元。農業人口人均直接受益於退耕還林工程3445元。
二、成效
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使我縣林業建設有了長足的發展,生態環境惡化與生態良性發展達到了相持階段,為農民生產生活的改善和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提供了難得的曆史機遇,初步收到了生態改善、經濟發展、農民增收的“三贏”效果。
一是群眾對發展林業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得到增強。實施退耕還林的短短幾年來,退耕區林草植被增加了,自然災害減少了,精耕細作增產增收的人多了,過墾過牧掠奪式經營土地的戶減少了。廣大幹部群眾在實踐中不斷地認識到林業在生態建設中的主體和核心地位,認識到林業在實施西部大開發、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林業工作實現了“五個轉變”。即:實現了以退耕還林為主要內容的生態環境建設統攬全縣農村工作全局的轉變;實現了林業建設春秋兩季抓向“一季設計、兩季栽植、三季整地、四季管理”常年抓的轉變;實現了由林業部門、鄉鎮縱向抓向部門、鄉鎮橫縱聯動、全民參戰的轉變;實現了由單一的工程治理、生物治理向產業配套、基礎帶動的轉變;實現了傳統習慣式的一般造林向按設計施工、按標準驗收、多林種、多樹種結合,突顯生態效益的工程造林轉變。
二是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退耕還林工程的深入實施,使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從廣種薄收的糧食生產中解放出來,轉向高效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勞務輸出等多種經營,促進了農業和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增加了農民收入,2005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2270元。五年內退耕區打機井260眼,建人工雨窖2863處,新增節灌麵積26368畝,新增有效灌溉麵積15734畝,新修基本農田45700畝,解決了34584人的飲水困難,新建“三位一體”沼氣3316戶,村村通了公路,電視覆蓋率達96.4%,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得到了較大改善。
三是區域性生態環境改善明顯。國家退耕政策出台後,我們以“兩線三點”和小流域治理為重點,采取“統一規劃、規模治理、示範帶動、典型引路”的辦法,先期構建起以公路、河流、村鎮周圍為重點的生態框架,為工程建設的全麵啟動積累了經驗、探索了路子。通過幾年的大力實施,區域性生態環境改善明顯,一些地方基本達到了小雨不下山,大水不出溝的治理效果,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製。
四是再造秀美山川的信心更加堅定。退耕還林政策的兌現,極大地鼓舞和激發了全縣人民治理窮山惡水、再造秀美家園的豪氣和鬥誌。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生態環境的改善,使農民群眾得到了實惠,全縣幹部群眾思想統一,信心堅定,參與退耕還林的積極性空前高漲。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健全完善工作製度
我們始終堅持用生態環境建設統攬農村工作全局,高度重視、運籌退耕還林工作,實行了“技術服務承包製,規劃設計參與製,目標任務責任製,工程建設合同製,政策兌現公開製,質量事故追究製”六種責任形式。一是從領導幹部抓起,縣級六套班子成員包鄉聯村和部門、鄉鎮黨政一把手聯村包戶,12個鄉鎮、96個工作部門,共抽調192名精兵強將,包抓192個村委會的退耕還林工作,一包三年不變;二是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縣鄉兩級成立退耕還林工程管理辦公室13個,落實工作人員66名,專門負責全縣退耕還林的規劃設計、工程建設、檢查驗收、政策兌現和問題查糾等方麵的日常管理;三是製定相關製度,製定出台了《關於黨政一把手退耕還林工作負總責辦法》、《關於退耕還林目標責任考核實施細則》、《關於退耕還林與封山禁牧管理辦法》、《關於退耕還林工程種苗生產與供應管理辦法》、《關於部門鄉鎮包抓退耕還林考核辦法》和《誌丹縣退耕還林工程建設操作細則》等六個具體管理辦法,全麵規範退耕還林工作;四是強化考核機製,每年春、夏、秋三季,組織人事、紀檢、農村工作指揮部及縣退耕辦工作人員,以鄉鎮為單位,對年度退耕還林進行綜合考核,及時總結工作,表彰先進,通報不足,狠抓了各項措施的考核落實與兌現,為退耕還林工程的順利實施提供了可靠的組織、製度和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