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投資規模必須與國力相適應(1 / 2)

投資規模必須與國力相適應,是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一條客觀規律。它已被我國幾十年來社會主義建設的曆史所證明。深刻認識這一規律,按照它的要求辦事,又是當前實現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今天,發展國民經濟的好形勢有很多有利的條件,同時也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存在的問題歸根到底是投資規模過大,速度要求過快,頭腦過熱。也就是說,建設的規模超過了國力所能承受的限度,違背了投資規模必須與國力相適應的客觀規律。

擴大生產規模,進行固定資產的投資,是關係全局的重要工作。它對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的改善關係極大。不過,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並不是越大越好。一般來說,投資規模應該以現時國力所能提供的財力、物力作為界限,也就是與國力相適應。

眾所周知,固定資產投資所需的資金來源是受國力製約的。固定資產投資主要來源隻能是國民收入中用於積累的部分。國民收入是生產部門提供的社會總產值中扣除生產資料消耗以後新創造的價值。國民收入的分配構成積累基金和消費基金兩個部分。用於積累的部分過大,用於消費的部分便要減少。保持積累與消費的比例關係的協調,是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因素。社會主義製度要求保證人民群眾的消費逐年有所增長。因此,國民收入必須在扣除消費基金以後才能用於積累。我國積累基金一般占國民收入25%-30%比較合適。隨著生產的發展,國民收入是逐年增長的,但增長額又是有限的。可見,積累基金數量及增長幅度是有一定限度的。有了擴大固定資產的貨幣資金,還必須變為建設所需要的物資,例如鋼材、水泥和機器設備等,這樣才能進行建設。同時,一部分資金還要用於從事設計、建築等勞動者的工資支出。這部分資金則要轉化為消費資料。這些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的規格、品種必須適應實際的需要。這些物資的需求隻能由我國物質生產部門來供應。超越了生產能力,就會出現貨幣與物資的不平衡。可見,建設規模的大小是受製於國民經濟提供的積累資金和提供的生產資料、消費資料的數量與結構的,投資規模是受生產能力、受積累和消費的比例、國民經濟各部類和部門的比例製約的。因此,投資規模與國力之間的這種關係是不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的。

要使投資規模適應國力,就要對我國現有的國力有個正確的認識。我國是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原來的經濟極其落後。經過幾十年的社會主義建設,國民經濟已經建立起了相當的物質基礎。但是,我國的底子薄、人口多,經濟上仍不富裕。據統計,1985年全國的國民收入總額為6800億元,按人口平均的國民收入是656元,每年增加的國民收入大約是幾百億元。從這樣的國力出發,可以安排相當規模的投資,如把這些建設資金運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發揮最大的效益,是可以促進我國的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穩定、持續發展的。

但是,近年來出現了建設規模過於膨脹的不正常現象。1986年以來,固定資產投資和消費基金增長過猛的勢頭已經有所控製。然而,過熱的現象還是沒有根本改變,固定資產投資增長仍然大大超過國民收入增長的幅度。這樣,投資規模超越國力的承受能力,構成了國民經濟穩定、協調發展的嚴重障礙。過於膨脹的投資加上過於膨脹的消費,使得社會總需求超過了社會總供給,形成物資緊張、財政赤字、價格上漲。由於國家的生產能力是客觀存在的,隻能提供相應的財力、物力,投資規模的任意擴大並不會使財力、物力增加。超過實際財力、物力的投資,隻會引起經濟紊亂。要麼是原有物資表現出更多的價格,要麼是原有的物資出現重新的分配;下手快、辦法多的單位可能爭得較多的東西,被擠掉的倒是需加強的薄弱環節、重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