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主要發現和甄家紅樓(2)(3 / 3)

兩句偈語“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夾批竟說:

此句令批書人哭死!

第五回《夢演紅樓夢》冊、曲旁有許多批語:

非經曆過者,此二句則雲紙上談兵,過來人哪得不哭。

意真辭切,過來人見之不免失聲!

見得到,是極,過來人睹此,寧不放聲一哭。

作為過來人,可見她有書中許多女子的經曆,有過“樹倒猢猻散”、“各自須尋各自門”的遭際,是“諸芳盡”中的一芳,所以她才如是的悲哀,傷感。在寫到清淨女兒之境時,更說:

奇筆攄奇文,作書者視女兒珍貴之至,不知今時女兒可知?為作者癡心一哭,又為近之自棄自敗的女兒一恨!

此批不但表現了女子愛哭的特征,而且也明顯出自女兒之手,她為玉兄之心難過,同時也恨那些不長進、不爭氣的同類,她們的所作所為,實在是太有負作書人對女兒的尊重之心了!

戚本前後總評中也有不少這類批語。請看第五十七回末之總評:

寫寶玉、黛玉呼吸相關,不在字裏行間,全從無字句處,運鬼斧神工之筆,攝魄追魂,令我哭一回、歎一回,渾身都是呆氣。

若此,哭哭啼啼的批語,幾乎充滿全書。我們固無理由把愛哭的就定為女子,但總以女人的可能性為大,而且還是黛玉一類女子,所以人家才說作者將其比作釵黛等人,並引以為幸。否則一個男人,無論經曆處境如何惡劣,亦當不致如此吧?

同本,第四回回前,有一絕句雲:

請君著眼護官符,把筆悲傷說世途。

作者眼淚同我淚,燕山仍舊竇公無。

在這裏她又一次把自己和作者並列,如自題“一芹一脂”、“餘二人”一樣,又說作者眼淚同她的眼淚一樣。倘使二人關係不是非比尋常,豈能達到這樣如一似二、彼此難分的程度。說批者是女人,是雪芹愛人,我看是非常合理的。這從另一方麵表明了“立鬆軒”也即是脂硯齋,蒙、戚兩本前後的許多總評也全出脂硯一人。所以說了解內情的隻有“一芹一脂”,“餘二人”,除芹外,隻有脂硯齋一人。

一本題為《紅樓夢探源》的書,是反對周先生的女性或愛人說的。書中除認為有原作者外,還認為脂硯為男性,是賈寶玉的原型,是雪芹之叔。脂硯是舊石頭。《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成了《石頭評石頭記》或《脂硯齋評脂硯齋記》了!後來他在《光明日報》又重申了這一論斷。我當時正在草擬《甄家紅樓》,曾專門作了駁斥;後認為錯誤太過明顯,不必認真反駁,故刪之。不想今日卻仍有這麼多人站出來擁戴這一觀點,甚至被當成定論,故不得不駁論如下:

脂本第十八回寫寶玉幼時得賈妃口傳,識得幾千字在胸,一條脂批說:

批書人領至(過)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餘何得為廢人耶?

這就是上述一書作者吳世昌先生的主要論據。吳先生認為批者稱元妃為先姐,領過此教,故為寶玉原型。又曹家隻有王妃,無皇貴妃,故元春原型為雪芹大姑平郡王妃。所以脂硯為寶玉原型,是雪芹之叔。且不說前述種種脂齋對作者、寶玉、石頭的種種稱謂,隻就吳文分析,這裏吳先生作了兩個假定:脂之先姊是“元妃”,“元妃”是芹之大姑。第一,有什麼根據謂脂之先姊是元妃呢?脂批隻表示脂有一先姊,曾教脂識字,“領過此教”,“此教”者,此也。既沒有說其先姊是元妃,更沒有說脂與其先姊的關係是姐弟關係,而非姐妹關係。是親,是表,是幹姐均沒有說,因而均有可能。斷言脂與其先姊是親姐弟(與元妃寶玉全同)隻是吳先生等人的假設而已。說元妃是雪芹大姑,更是如此。不但郡王妃和皇貴妃根本不同,儀式規模全不相類,而且脂批也明講了省親場麵是作者親經親見:

難得他寫的出,是經過之人也。

非經曆過,如何寫的出?壬午春。

此回鋪排,非身經曆,開巨眼,伸大筆,則必有所滯窒牽強,豈能如此觸處成趣,立後文之根,是本文之情者……

哪裏會是芹姑歸省呢?

借省親寫南巡,出脫胸中多少憶昔感今。

正如書中寫的那樣,借省親接大小姐,寫了當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甄(真)家曾接駕四次,如何熱鬧,出脫了作者在被抄家後的昔熱今冷之感。哪裏能解成省親是寫的南巡(那是二三十年前的事),進而又成了芹姑省親呢?至於“大小姐”其人,脂批也有明文,第十六回寫到我們也要接大小姐了,在“大小姐”三字旁,脂批:

文忠公之?(姐)。

這個字明是姐字之誤。即是說大小姐真人是孝賢純皇後,文忠公傅恒之姐。位置完全沒錯,隻是“姐”被誤抄為?字而已。第一,沒有脂批不注大小姐為誰而特注趙嬤嬤為誰之理,第二,趙嬤嬤見過經過南巡,自是曹家舊人,而非富察家人。也即是說曹雪芹在寫《紅樓夢》時,把他後來貧困時親見親聞的富察皇後省親的一些情況,寫進了書中,並借趙嬤嬤之口講了當日南巡時,他家四次接駕的熱鬧情況,出脫了多少憶昔感今之情。哪裏能像吳先生那樣解釋呢?

然今仍有不少人說:脂批明說“餘初見之不覺怒焉,蓋謂作者形容餘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寫其照,何獨餘哉!”脂硯是男性且為寶玉原型不是很明白嗎?這類謬說在《紅樓夢學刊》中隨處可見,也是畸、脂亦是寶玉原型的主要論據之一。單看方家引的這一段,倒也頗像,但這隻是斷章取義,是極典型的斷章取義。因為這隻是脂批中間的一段,前後之文都被除去了。原評見第十七回,其文是:

不肖子弟來看形容:“餘初見之不覺怒焉,蓋謂作者形容餘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寫其照,何獨餘哉!”??信筆書之,供大家同一發笑。

這才是脂批。其中“餘初見之”一段隻是一個不肖子弟(當然是男性)來看此書時的“形容”。是他說的一段話,脂齋把它寫了下來,“信筆書之”,提供給大家一笑。怎麼倒成了脂為男性的鐵證了呢?相反“回思將餘比作釵顰等乃一知己,餘何幸也,一笑”反倒證明不了其為女性,真令人莫解。那個不肖子弟(或即指明義)也不是寶玉原型之一,隻是說寶玉形象有代表性,有普遍意義而已。這是一切典型人物的共同特性,某些人看來覺得是說的他。這裏倒是真需要引一點藝術教條,但文藝理論家卻不去引,不講“典型”,卻說“原型”,實非小的所能想。

其他,會拳譜不可能是女性;曾流落在外,“有了吃,沒了餓著”不可能是女性;甚至自稱先生、叟、弟、小子,說些男性語言以遮掩,都定非女性。

至於裕瑞的“其叔”說,前已論明,其本是道聽途說,因其聞“寶玉係其叔”,脂又稱玉為“兄”,故推想脂亦“其叔”而已。裕隻是見過抄本,看過脂批,他連雪芹名字隸何旗,都自供不知,又如何能知脂硯為誰呢?

否定或反對胡適的“作者曹雪芹說”、“雪芹自敘說”和周先生的“畸、脂一人說”、“雪芹愛人說”,竊以為都是完全錯誤的,今後不該再有了。

那麼她是誰呢?汝昌先生提出了脂硯齋是史湘雲(或湘雲原型)一說,其主要證據就是前引的第二十六回的那條批語,她自謂作者將其比作釵顰等人。周先生說,第一非是女子不可,第二亦非有釵黛等一幹才貌的女子不可。因此,從全書看,隻有湘雲合適,而上述的三次宴集她又都在場。

周先生還引了《續閱微草堂筆記》的記載,“榮寧籍沒後,皆極蕭條,寶玉無以為家,至淪為擊柝之流。寶釵亦早卒,史湘雲則為乞丐,後仍與寶玉為夫婦,故回目中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之說”來作補充,我就不說了。

或謂曹雪芹在書中並沒有寫到她,我認為是絕不可能的。既然作者把自己寫進了書中,是書中的男主角,但書中卻隻寫別的女人,獨獨不寫她;盡管她對作者感情如此之深,又參加了書中的種種宴集,而曹雪芹的感情隻獻給別人,眼淚隻為別人拋灑,惟獨對童年即和他一起生活,經過種種往事,後來又一起寫批了這一部書,一個滴淚為墨著書,一個研血成字評注,最後雪芹淚盡而逝,她哭得“淚亦待盡”的舊友,卻根本沒寫;曹雪芹“秦淮風月憶繁華”,“廢館頹樓夢舊家”,“風塵懷閨秀”,懷“所有女子”,“懷金悼玉”,卻單單不寫她,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她的才華又遠在書中女子之上。

批書人必然是書中之女主角,她不是釵黛必是湘雲。或者……她既是湘雲也是釵黛,是書中惟一的真女史女,是作者夢裏的惟一情人,《石頭記》完全是獻給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