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賦研究》序
一、敦煌俗賦溯源
在敦煌佚書中發現《燕子賦》、《晏子賦》、《韓朋賦》之後,人們才知道唐代有這樣的一種通俗的民間小賦,用對話的形式,有一定的情節,語言通俗,對話部分句子整齊,多為四言,基本押韻,風格詼諧。學者們或稱之為“小品賦”,或稱之為“白話賦”,或稱之為“民間賦”,或稱作“俗賦”,或稱作“故事賦”。各有所見,而稱其一端。遊國恩等先生主編的《中國文學史》采用“俗賦”這個名稱。“俗賦”的叫法相對於傳統賦的各種體式而言,大體可以體現這種賦的特點,遂被學術界所接受。容肇祖先生在其《敦煌本〈韓朋賦〉考》一文中提到“漢宣帝時王褒的《僮約》,便是類似這種體裁”。《僮約》雖不以“賦”為名,但形式上確與此類作品十分相似。此外曹植的《鷂雀賦》,左思的《白發賦》,名稱既作“賦”,形式上又與敦煌俗賦完全相同,則唐前俗賦存在的跡象,也依稀可尋。1993年,在江蘇連雲港東海縣尹灣西漢晚期墓出土了《神烏傅(賦)》,則俗賦的上限正式提前到西漢末年,已去王褒之時甚近。則王褒的《僮約》為用了當時存在的俗賦的形式,是完全可能的事了。
1979年,甘肅省文物工作隊在敦煌西北的馬圈灣漢代烽燧遺址發現了一批散殘木簡,大約同於今人的廢紙堆,其中一枚殘簡上的文字為:
書,而召榦傰問之。榦傰對曰:臣取婦二日三夜,去之來遊,三年不歸,婦。
原整理者尚未弄清其書本事,釋“榦傰”為“榦備”,釋“來遊”為“樂遊”。裘錫圭先生將其與敦煌發現的《韓朋賦》聯係起來,釋“榦傰”為“韓朋”,情節上作了補充闡釋,看來竟是《韓朋賦》的早期傳本!敦煌莫高窟發現的《韓朋賦》中說,韓朋婚後出遊,“期去三年,六秋不歸”,“其妻念之,內自發心,忽自執筆,逐(遂)自造書。”“韓朋得書,解讀其言。”“韓朋意欲還家,事無因緣,懷書不謹,遺失殿前。宋王得之,甚愛其言。”簡文開頭的那個“書”,即相當於《韓朋賦》中“宋王得之”的那個“之”,指韓朋妻寄韓朋的書信,韓朋遺之,為宋王所得。簡文中說“三年不歸”,而《韓朋賦》中說“期去三年,六秋不歸”,隻不過是流傳中形成的差異,最多隻能說是情節的發展,然而總未離開“三年”之說。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簡文中反映的也是對話體,而且同樣是四言。流傳七八百年時間而仍然保持這樣的基本相似狀態,令人驚異!由此可以知道,不僅漢代有很多具有故事情節、用對話體、語言整飭、大體押韻的俗賦作品,而且唐代有的俗賦也是由漢代流傳而來的。
當然,各種口誦文學在流傳過程中總會有所變化,區別隻在變化程度之大小而已;尤其民間口耳相傳的作品,人們總會根據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及講述者的閱曆,自覺、不自覺地對它進行加工,豐富它的情節。而口耳相傳中的誤聽、誤記,也成了民間文學演變、分化的一個重要原因。
與《韓朋賦》類似的有1931年張鳳編《漢晉西陲木簡彙編》中所公布斯坦因在第二次中亞考察中所得一條漢簡的簡文。這條簡上的文字同敦煌發現《晏子賦》中晏子回答梁王的話基本一樣,隻是對問者不作“晏子”而作“田章”。
我們由此可以看到古今一些看起來關係不大的作品實際上卻存在著淵源關係。這對我們研究民間文學或曰口傳文學有很大的啟發意義。
地下出土的文獻材料一再地提醒我們,對這種長期淹沒的文學形式應該進行認真的研究,而不能守株待兔式地隻是等地下再出土文獻。
俗賦因敦煌發現的《燕子賦》等而得名,如果嚴格以《燕子賦》等地下出土的漢唐四篇俗賦為樣本來按圖索驥的話,漢以後除了前麵提到的《鷂雀賦》、《白發賦》、《僮約》,再就是揚雄的《逐貧賦》、《都酒賦》(殘),傅玄的《鷹兔賦》(殘)等有限的幾篇。但如果按“俗賦”這一概念去尋找,則可以劃入其範圍的作品,似乎還不少,如王褒的《責須髯奴辭》、蔡邕的《短人賦》、束晳的《餅賦》等。譚家健先生的《束晳的俗賦》一文,則是將束晳的《勸農賦》、《貧家賦》、《讀書賦》、《近遊賦》同《餅賦》一並看作俗賦的。
要揭示俗賦的形成與發展狀況,首先是要挖掘、認定一批作品,包括各個時代的,尤其是唐代以前的。因為五代以後時間稍近,可供考察的材料較多,也可以通過田野調查獲得一些資料,以填補空白;問題最大也就是因為社會生活的變化等原因,使這種形式的流傳中斷了。而唐以前的則關係到對這種文體的產生時代,它同漢魏六朝文賦、詩體賦的關係,同早期小說、寓言、民間傳說的關係的考察,對揭示和解決古代文學發展中的一些重要問題都有很大的意義。
確定哪些可以算作俗賦,哪些不算,是依據敦煌發現的哪些故事賦為參照呢?還是從“俗賦”的概念出發,隻要符合“俗賦”的概念的都歸入?我以為一種文學形式在發展過程中準會有演變、分化,準會影響到其他的文學形式,或向其他的文學形式吸收某些成分,從而擴大自己的題材範圍,豐富自己的表現手段。當然,它自身也必然保持著基本的特征,或仍然具有自己獨特要素中的大部分成分。所以,我以為俗賦自然應以敦煌發現的《晏子賦》、《韓朋賦》、兩種《燕子賦》和尹灣出土的《神烏賦》為標本,把它們看作俗賦的基本形式、俗賦的主流;但研究中不妨把界線放得寬一些,廣泛探索,將它的變體及在它的影響下產生的一些不完全具備俗賦特征的作品也納入考察的範圍。隻有這樣才能弄清俗賦早期存在的情況,弄清它形成、發展的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敦煌佚書中發現的三個俗賦作品有兩個便是以先秦時人物為題材的,而且已由另外的出土文獻證明它們在漢代即已形成。那麼,它究竟產生在什麼時代?先秦時代有沒有俗賦?這是一個很誘惑人的課題。
具體分析可以確定為典型俗賦的作品,它們雖然同傳統的文人辭賦如騷賦、文賦(包括戰國時和漢代的散體賦、漢代的騁辭大賦、南北朝時的駢體賦和唐代的律賦等)、詩體賦有較大差異,但同賦的這些體式之間,都有一些共同點:
(一)用對話體,同文賦的以對話為基本結構方式相同,而與《七發》體的連續對問,共同點更多一些。
(二)對話部分語言整飭,一般為四言,押相近的韻,有的全篇為四言,押韻。這就與詩體賦相近。即使其中隻有對話是四言韻語,因為每一段對話也都有完整的意思,所以通篇也就像詩體賦的聯綴。
(三)多借著故事表現痛苦或不平,多困苦之音和批判揭露、抗爭之意,帶有一種情感發泄或明辨事理的意思。這又同騷賦以抒情為主的創作動機、創作傾向相近。
因此,古人將這種文學式樣稱之為賦,是有道理的。
當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它們都是用來誦的。
騷賦是屈原在楚歌的基礎上,吸收西周末年以來誦詩的創作經驗而成,到宋玉則突出了鋪排的特征,經由詩賦兩棲的《離騷》、《抽思》、《惜誦》等,到《九辯》,完成了騷賦體式的確立;詩體賦是在先秦誦詩的基礎上由屈原的《橘頌》、荀況的《禮》、《知》、《雲》、《蠶》、《箴》五首讔形成,形式上四言,題材上以詠物為主;文賦則主要來自行人辭令和議對。行人辭令是用於國與國之間的,議對則是國內的,包括臣子向君主的諷諫和遊士向投奔國的陳說,其中既有事先準備好的書麵的陳辭,也有陳辭後追記的文字,也有上書、書信。騷賦主要是作家個人抒發怨憤(如司馬相如《長門賦》那樣抒別人之情者較少,其共同特征是用第一人稱手法);詩體賦以詠讚為主,即使表現個人情況,也以寫他物來體現;文賦以描寫場麵、展示風貌為主,“卒章顯其誌”,多“勸百而諷一”。前兩種體式的創作與傳播在很大程度上是作家個人的行為,社會影響較慢、較小,故可以不論。就文賦而言,由行人辭令和議對到賦,準有一個轉變的過程。是什麼人,基於怎麼樣的社會基礎,出於什麼動機,而將這種應用文體轉變為一種文學形式?這是以往的學者忽略了的一個問題。至於俗賦產生的時代,孕育、形成的過程,則更是模模糊糊。
過去探討賦的起源,隻由“賦者、古詩之流也”、“不歌而誦謂之賦”、“賦,鋪也,鋪采摛文,體物寫誌也”這些定義中去推衍探尋,甚至從“賦”字的本義方麵去探索。這都未能真正揭示出賦形成的原因。
我認為先秦時代以賦誦為職能的矇瞍,和以表演逗笑為職業的俳優,在賦的形成過程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二、瞍賦矇誦與《師曠》
關於瞍矇。《說文》:“瞍,無目也。”段注:“無目與無牟子別,無牟子者,黑白不分;無目者,其中空洞無物。故《字林》雲:‘瞍,目有朕無珠子也。’瞽者才有朕而中有珠子,瞍者才有朕而中無珠子,此又瞽與瞍之別。”眹(段氏以為本字作“朕”)即目縫,無眹即無眼縫。今天說來,都是盲人。以往論賦的起源者,有的也引用到《國語·周語》中邵穆公所說“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和《楚語上》左史倚相所說“臨事有瞽史之導,宴居有師工之誦,史不失書,矇不失誦”等語,但都是一般地提到,以證明“誦”、“賦”這兩種行為確實存在,多用以解釋詩由歌詩向誦詩的轉變。其實,矇瞍的賦誦,主要是古代的嘉言善語,可以給人君、貴族、卿大夫增長曆史知識、提高聽政水平的材料,是由他們從各種曆史文獻中選出來,又經過適當剪裁甚至潤飾的。關於這個看法,可以從下麵兩個方麵證明:
一、古代醫藥不發達,人有生理缺陷者多,加之專製政治下對人民群眾刑法殘酷,也常人為地造成一些人的生理缺陷。這些人在社會上隻能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選擇力所能及的事情以為生計。如刖者多為閽人,目盲者多從事彈奏音樂或講誦之事,侏儒做任何體力活都隻及一個小孩子,故多陪同君王、貴族、卿大夫說笑解悶、插科打諢,作種種表演。矇瞍以其有很強的記憶力和很好的聽覺能力,或為樂師,或以諷誦嘉言善語為能。因而,本來隻是古代留下的文獻,他們卻講得有聲有色,活靈活現,悅耳動聽。應該說,他們講誦的辭令或議對,其內容和基本框架是有所依據的,但語句卻變得那樣整飭而有很好的節奏感,他們是進行了適當的調整、加工、潤飾的。這樣,行人辭令和議對,其性質、社會功能也便發生了變化,由古代文獻變成了具有一定愉悅心情、陶冶性情作用的文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