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題的重要性
《荀子·賦篇》以其在文學史上首先以“賦”名篇,時間又介於楚辭與漢賦之間,近若幹年來,引起了文學史家的注意。但是,一般的著作和論文隻著眼於它的篇名,進行概括的評說和籠統的比附,以說明楚辭的發展去向和漢賦的淵源,對幾個根本的問題則鮮有涉及。因而,在闡述、揭示我國詩歌辭賦由春秋戰國向漢代的發展軌跡方麵,也就難免得出錯誤的結論。可見,這裏雖然隻是對一篇作品的認識問題,卻也關係甚大。
關於《荀子·賦篇》有三個問題必須弄清:一、它到底包括幾篇?二、其中所含各部分是否都是“賦”?三、它們分別作於什麼時期?或者說,它們是不是如有的人所籠統說的,都作於荀卿生平的後期即在楚國之時?
以下略陳己見,以就正於高明。
二、五首讔與佹詩的作時
《荀子·賦篇》包括荀卿作於不同時期不同地點的兩篇作品:前半的五首是讔,作於齊宣王朝(前319—前301年)初至齊稷下時;後半為“賦”,作於其初次適楚,又去而至趙國期間。這首先可以從其內容看出。
先看五首“讔”。
讔的第三首在講完設辭之後說:“弟子不敏,此之願陳,君子設辭,請意測之。”第一首、第五首在講完設辭之後說:“臣愚不識,敢請之王。”下麵接“王曰”二字,引起射覆之語(即所謂“謎底”);第二首、第四首中也有“臣愚不識”的字樣。由此可以看出兩點:
第一,這五首讔作於荀況年輕之時,在其“三為祭酒”之前很早的階段,他那時不是“老師”,而是“弟子”。其中第三首就是以弟子的身份獻給老師的。
第二,這五首讔有四首是直接獻給國君的,因此,大體可以肯定,當作於某一好讔的國君在位之時。
下麵我們來看看荀卿的生平。
劉向《孫卿新書敘錄》說:“方齊宣王、威王之時,聚天下賢士於稷下,尊寵之。……是時孫卿有秀才,年五十始來遊學。”《玉海》卷百三十一引劉向此語,“年五十”作“年十五”。《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記載荀卿始來遊學於齊的時間也誤作“年五十”,而東漢應劭《風俗通義·窮通》雲:“孫卿有秀才,年十五始來學。”晁公武《郡齋讀書誌》以為《史記》所雲“年五十”為年“十五”之訛。清人胡元儀《郇卿別傳》亦作“年十五”,並在《郇卿別傳考異》中說:“《史記》與劉向《敘》,皆傳寫誤倒耳。”所謂“秀才”,乃是對少年聰慧的讚許,不當用於五十歲左右的人。再說,荀卿在楚國直活至春申君死後,春申君黃歇之死在前238年。據劉向《孫卿新書敘錄》,“方齊宣王、威王之時,聚天下賢士於稷下,尊寵之。若鄒衍、田駢、淳於髡之屬甚眾,號曰列大夫,皆世所稱,鹹作書刺世。是時,孫卿有秀才,年五十,始來遊學。”盧文弨校雲:“‘五十’當從《風俗通》作‘年十五’。”盧校是也。若年五十則當與鄒衍、田駢、淳於髡並列,為列大夫,而不當稱作“秀才”,言“始來遊學”。
其中還有一個問題:齊威王在齊宣王之前,而《敘錄》雲“宣王、威王之時”。盧校雲:“案《史記》,威王在宣王之前,《風俗通·窮通篇》作‘威、宣王之時’,是也。”則盧氏之校非是。因計荀卿之活動,不至早至齊威王之世。學者們或據劉向《敘錄》,或據《風俗通義》,或意識到威王在宣王之前,且荀卿不可能早至齊威之世,故雖名曰引劉向《敘》,而徑作“向言卿以宣王時來遊學”(台州本《荀子》唐仲友序,《四庫總目提要》)。實則問題並未解決,我以為劉向《敘錄》中“齊宣王、威王之時”,“威”乃“湣”字之誤。“湣”字右上角“民”字之末筆斜鉤,隸書書寫較長,則字跡模糊,而被誤識為“威”字耳。齊宣王之後即齊湣王。據《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宣王十八年乃尊崇稷下之士七十六人,賜劉第為上大夫。宣王在位十九年,故《史記》中接著說:“是以稷下之士複盛,且數萬人。”此乃湣王時事。《風俗通》傳本乃是因“湣”誤為“威”之後因威王在宣王之前,故加以顛倒,結果反掩蓋了錯誤的痕跡與致誤之由。
齊宣王元年為前319年,即使說荀子初至齊在宣王十年,如以此年荀子年五十計,至黃歇死時荀卿也已一百二十二歲。荀卿居蘭陵,亦應有幾年時間。看來荀子應是長壽者,但真正活至122歲以上的可能性是沒有的。那麼,荀卿的始至齊,年十五歲,《玉海》所引劉向文字無誤,晁公武、胡元儀之說皆極精辟。又按《風俗通義·窮通》中說:“孫卿有秀才,年十五始來遊學,……至襄王時最為老師。”此亦東漢人之書。則荀卿初至齊時年十五,不獨於情理為然,即從文字資料而言,亦有充分的根據。
據此可以知道,荀子始遊學至齊,是以一個弟子的身份來學習,不是作為碩儒的身份來論道的。各書都用“遊學”二字,也透露出這層意思。自《顏氏家訓》以來,誤以為荀子“年五十始來遊學猶碩儒也”,乃是據誤本的“五十”二字臆測之,不足據也。
荀子此次至齊,直至前285年左右說齊相不聽適楚,在齊前後二十多年。至齊襄王(前283—前265年在位)之時,荀子去楚而返齊。此時荀卿“最為老師”,“三為祭酒”,已非當年初至齊時可比。第一次至齊稷下是弟子的身份,第二次至齊是以碩儒老師的身份。則荀子的五首《讔》隻能作於初至齊時。而且,荀子初至齊在稷下二十多年,到了後一階段,應已側身“列大夫”之中。據《讔》中“弟子”雲雲,這五首讔應作於初至齊之前期即齊宣王後期(約前310—前301年)。
如前所言,這五首讔除第三首是以寫給老師的以外,其餘四首都是寫給君王的。而據漢以前典籍記載,齊宣王在七國之中正是以好讔出名的。《新序·雜事篇二》說齊有婦人名無鹽女,自詣宣王,宣王問她有何奇能——
無鹽女對曰:“無有,直竊慕大王之美義耳。”王曰:“雖然,何喜?”良久曰:“竊嚐喜隱。”王曰:“隱,固寡人之所願也。試一行之。”言未卒,忽然不見(逵夫按:《新序》中文字率皆據當時所見先秦文獻編成。原文應作“即隱”,指開始說讔,編者誤解文意,寫作“忽然不見”)。宣王大驚,立發《隱書》而讀之,退而惟之,又不能得。明日,複更召而問之,又不以隱對。但揚目銜齒,舉手拊肘,曰:“殆哉!殆哉!”如此者四。
一個讔不能解開,便日夜思索,可見其入迷的程度。也因此,善讔者便慕其“美義”(實為投其所好)而見之,他也隨時召見善讔者。而且,由上麵的這段記載還可以看出,他手頭常常備有《讔書》,隨時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