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是一門以公共政策現象、公共政策發展條件和公共政策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的嶄新學術領域,而在這一嶄新的學術研究領域當中,涉及許多學科、許多理論的基本原理。作為一門相對獨立的綜合性新興學科,公共政策以其追求公共利益,關注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嚴格規範社會行為而著稱,是社會資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徑,是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
公共政策作為一門新興學科,它既是一個研究內容比較複雜、比較困難的知識領域,又是一個令人興奮、富有挑戰意義的新科學研究領域。自20世紀50年代公共政策發端以來,人們對公共政策的學科研究以及與公共政策直接相關的各種理論和研究方法真可謂是層出不窮,豐厚廣大,對公共政策的理解與認識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眾說紛紜。特別是在公共政策的研究過程中,經常缺乏一種明確的定義,也沒有具體說明公共政策的邏輯基礎與研究範疇,並且在概念上也非常不精確。好像那些在說話和寫作當中使用公共政策這個詞的人們,完全知道公共政策一詞的含義是什麼,並且也假定聽眾或讀者已經搞清楚了這個詞的基本特征。因此,目前人們對公共政策的基礎性研究,還很難對其做出詳細周全、無一缺憾的概括和描述,更缺乏一種權威性的理論闡述。其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既有公共政策形成的時間比較短,致使其學科實踐發展不充分的問題,又有其理論歸納的研究方法不得當,特別是其研究範疇不清晰而引發不同認識與意見的爭論性問題。所以可以這樣認為,對於公共政策這門方興未艾的新興學科,還需要對其本體理論及其研究方法進行廣泛的研究與探討,努力從學理上與發展規律當中搞清楚公共政策的基本內涵、研究範疇與遵循的價值原則,從而為公共政策這門新興學科的發展奠定理論基礎,提供科學的研究方法,使之體係趨向於理論化與科學化。因此,作者希望通過對公共政策學科體係的深入研究,努力探尋公共政策的靈魂與精神。
政策是一種與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緊密相聯的活動,是隨著國家和人類組織行為而出現的最為古老的人類社會現象之一,其始終作為國家與社會管理當中一種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時時刻刻影響並支配規範著人類的社會行為,現已具有幾千年的實踐發展曆史。政策作為我們非常熟悉的一個基本概念,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講,凡是由一定的主體作出、同時對一定的客體產生了一定影響的要求、希望、規定、強製等都可以被視為主體的某種政策,涉及目標、工具、決策者以及工具與目標之間的理論與實踐的相互聯係。
在中國曆史上,通常政者即政略、綱要,策者即謀略、方術。因此,在古代漢語中,“政”和“策”兩個字是分開的。在古代漢語中,“政”字通常具有“政治”、“政事”、“政權”、“正義”等意思。如《論語》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說文解字》注:“政者,正也”。《釋名》注:“正者,下所取正也”。《左傳·桓公二年》曰:“政以正民”。《周禮·天官》曰:“建邦之六典,四曰正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以上“政”的含義相當於今天所說的控製社會、管理國家事務、治理民眾的意思。古代漢語中的“策”字有兩個詞義與政策有關:“策”的第一個含義,相當於今天的“政令”、“文件”、“規定”的意思。《釋名》注:“策書教令於上,所以驅策諸下也”。“策”字的第二個含義是計謀、對策、謀略的意思。如《戰國策》的“策”,講的就是在戰國時代,當各國發生重大政治事件的時候所采取的各種計謀和對策。因此,《禮記·仲尼燕居》中說到:“策,謀也”。《呂氏春秋·簡選》也曰:“策,謀求也”。所以,按照中國古代漢語的本意,“政”和“策”就是治理國家、規範民眾行為的謀略或規定。政策基本概念的這一層含義從古代一直延續至今。
據考證,在英文中原無“政策”一詞,隻有“政治”(Politics)一詞,源於古希臘語中的“Poiteke”,意為關於城邦的小學問。此後,隨著近代西方政黨政治的發展,從政治(Politics)一詞中逐漸演變出了Policy一詞,並具有“策略”、“謀略”、“權謀”等含義,主要是被用來指稱政黨或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任務和目標所采取的行動。近代以來,日本學者在翻譯“Policy”一詞時,從早已傳入日本的漢字中挑選了“政”和“策”二字,並將其組合在了一起,譯為“政策”一詞。所以有人認為,雖然古代漢語中有“政”和“策”二字,但將其二者合用組成“政策”一詞,則源於日本。因此,現代漢語中的“政策”一詞係外來用語。此外,據有關專家學者的考證,中國人首次使用“政策”一詞,最早見於著名學者梁啟超在1899年所撰寫的《戊戌政變》一文當中。梁啟超先生在該文中稱:“中國之大患在於教育不興,人才不足,皇上政策若首注重於學校教育,可謂得其本矣”。
我國現代漢語對“政策”一詞的解釋,往往與路線、方針、策略相聯係,因此關於“政策”的定義有很多,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權威性工具書《辭海》對“政策”一詞所下的定義,即:“政策是國家、政黨為實現一定曆史時期的路線和任務而規定的行動準則。”工具書《辭海》對政策的這一定義,實際上包含著四項基本內容,即:政策製定的主體是“國家與政黨”;政策存在的基本形式是“行為規範與行動準則”;政策的目標是“實現路線與任務”;政策的實效性是“一定的曆史時期”。實際上,《辭海》對政策所下的定義過於簡單化,特別是與國內外學術界對公共政策的理解更是相差甚遠,充分體現了中國行政體製決策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