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公共政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1 / 3)

1.科學化與民主化的含義

公共政策一般是指政府為解決現實和潛在的社會問題而作出的決定和行為。由於政府的決定和行動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並對這些方方麵麵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使得公共政策現象成為一個極其複雜的社會現象。特別是在公共政策的製定、執行、分析與評估過程中,所涉及的價值觀一般都表現得千頭萬緒、豐富多彩,表現出不同的行為和意義。例如,同是物價問題,經濟學家會從傾向於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入手進行分析;社會學家則往往會以人們消費傾向的生活方麵的理論為依據;而政治學家一般都將會從體製交替的結構缺陷中去尋找原因。盡管在進行公共政策製定過程中,把理論和方法,以及與人們的價值觀混同一起,在公平與效率、增長與緊縮、國有與私有、競爭與壟斷、分權與集中等一係列強烈對比的價值判斷上,存在著激烈的爭論,產生了無休止的爭吵,特別是這些爭論不可避免地進入了公共政策的製定、執行、分析與評估的過程之中,但人們也很清楚,有時光有良好的願望和積極的努力,不但不能有效地幫助公共政策的製定、執行、分析與評估,而且時常會阻礙公共政策的工作,造成社會問題與日俱增,導致政府部門解決社會問題的行政能力軟弱不堪,從而出現重大的政策失誤。因為公共政策有其特有的規律,要求其用特有的方法處理問題,要求其用特有的規範歸納和看待事物,要按照科學化與民主化的規律辦事。隻有這樣,才能改善公共決策係統,促進其高效安全運行,才能不斷提高公共政策製定、執行、分析與評估的質量,從而保障國家公共管理秩序正常運行。

一般來說,政府要想塑造一個高效廉潔的公共管理形象,就必須要確保公共政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克服傳統的“士人進主”、“輔佐明君”的議政參政模式,從而保障公共決策權的有效運用,製約和防止公共決策權的濫用。公共政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是現代社會的一項普遍政治原則和社會行為準則,也是公共管理發展的必然歸宿。特別是在政府公共權力日益擴大,公共政策對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影響的廣度和深度日益加深的當今社會,政府的公共決策行為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和公共管理形象的樹立。因此,為了規範政府公共政策的行為,減少重大公共決策的失誤,樹立一個良好的公共管理形象,從而確保國家社會管理秩序的高效運行,就必須要求公共政策在製定、執行、分析與評估的過程中實現科學化與民主化。因為研究公共政策活動的科學規律,實現公共政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不僅是提高政府對整個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的宏觀管理水平,更是政府重新塑造高效廉潔公共管理形象的迫切要求。

所謂公共政策的科學化,主要是指決策者及其他參與者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知識及方法,特別是政策科學的理論和方法來進行決策,並采用科學合理的決策程序,嚴格地按照客觀規律辦事,從而確定一個明確而正確的政策目標,並且選擇一個完全能夠實現該政策目標的有效方法。長期以來,導致公共政策頻頻發生失誤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在公共政策的實踐中缺少程序的有效規範,缺乏嚴格的問責機製。重大的公共決策錯了就錯了,公共的財產損失就損失了,被公眾罵了就罵了,與決策者而言無絲毫的影響,而倒黴的是國家和社會公眾。因此,那種缺乏科學論證的決策行為極易導致失誤,從而造成重大的損失和浪費,這一行為往往比腐敗更為可怕。

公共政策的科學化就是要求在公共政策製定、執行、分析與評估的過程中,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或者不執行科學的程序,並且在公共政策成熟的基礎上,把調查程序、決策程序、執行程序、分析程序與評估程序等這些合理的程序變成製度和法律,並且建立嚴格的問責機製,從而使得公共政策在其實踐過程中保持一種合理有效的狀態。公共政策的科學性一般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目的性與規律性的統一。科學性是人們從事社會活動的一種理智規範能力,要求人們的政策行為必須遵循目的性與規律性的統一,而忽略任何一個方麵都是一種不完美的政策行為。因為目的性是人們政策行為的絕對核心,而規律性則是人們政策行為的基本前提。因此,兩者的有效統一,是公共政策科學化的本質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