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是一個極其複雜的係統性工程,麵對著諸多越來越難以解決的現代社會問題,而這些棘手的現代社會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界定,並且很少是純政治或純技術的,特別是當解決這些棘手的現代社會問題時,其解決的辦法通常在應用之前不能夠被證明是正確的,也沒有什麼解決的辦法總能夠保證獲得預期的結果,而且解決的辦法也很少是效果最好而又成本最小,尤其是解決辦法的適當性常常難以靠公共物品的概念來測量,所以解決辦法的公正性不可能得到客觀的測評。
針對以上問題的存在,人們普遍地認為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有效地製定合理的公共政策。通過公共政策這一重要的手段,在明確公共管理各個係統之間等級、層次關係的基礎上,合理地利用公共管理的各種功能,並有效地規定公共管理過程中各種主體相應的權力與責任。但是,作為公共管理重要手段的公共政策,也是複雜多樣的,它的數量之多、範圍之廣、內容之複雜和形式之多樣,乃至於如何將它們進行科學的分析,就便成為公共政策實踐過程中的一個值得人們十分關注的理論問題。所以在對公共事務進行有效管理的過程中,政府組織與非政府組織基本上形成了這樣一個決策理念,那就是未作公共政策分析,不作公共政策決定。
公共政策分析是公共政策體係中技術性、實證性最強的一大組成部分,它綜合和發展了係統分析和經濟學的定量分析方法,以及傳統的政治學的定性分析方法,其本身就是將政策問題分解為一些具體的問題加以理解,並通過運用模型和一些專業技巧,對解決問題的辦法不斷地加以完善,改進公共政策質量。因此,可以把公共政策分析定義為是以政治學理論與經濟學理論為基礎,而不斷提高公共政策質量的一個過程,即依照政策與政策目標之間的關係,在各種備選的公共政策方案中,確定一個能夠最大程度地達到一係列既定政策目標方案的過程。
在公共管理領域,許多公共政策之所以不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執行中困難重重,在很大的程度上既與公共政策方案本身存在著重大缺陷有關,更與缺乏科學的政策分析有關。特別是在公共政策的分析過程中,由於其結構不合理,使用的方法不科學,從而導致製定出的公共政策不是一個被社會所樂意接受、使得社會公眾能夠普遍收益的優化性政策。因此,搞清楚公共政策分析的過程與步驟,製定出科學的分析方法,對於提高公共政策的質量具有決定意義。
公共政策分析作為政府為解決各類公共政策問題所選擇的政策本質、產生原因及實施效果的研究,綜合和發展了係統分析和經濟學的定量分析方法以及傳統政治學的定性分析方法,是公共政策理論體係當中最為活躍、也是最富有成果的研究領域。“政策分析”這一概念,是西方著名學者查爾斯·林德布洛姆(Charles E. Lindblom)首次提出的,此後政策分析就成為了美國20世紀建立起來的重要知識體係之一。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以後,公共政策分析作為公共管理過程中的績效體係嶄露頭角,並受到學術界和政府共同的關注。公共政策分析在公共管理過程中所取得的巨大成果,一度對傳統的公共行政學形成很大的衝擊,使得人們普遍認為,公共政策分析有可能取代公共行政學而成為培養政府公共管理高級人才的重要學科。公共政策分析一開始就很注重公共管理過程中公共政策的實際應用,它關心的是如何解決所麵臨的公共問題,而不是如何去解釋這些公共問題。公共政策分析作為公共管理過程中的績效體係,主要是運用科學的和理性的係統方法,尋找實現公共政策目標的最佳替代方案。
公共政策分析之所以能夠得到迅速的發展,主要源自於操作研究、係統分析和應用經濟學的驅動。在早期,公共政策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受美國著名谘詢機構蘭德公司的影響,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對公共政策進行科學評估和預測,而分析的方法則主要是一種經濟學、數學和統計學等數量分析方法。因此,公共政策分析的大量研究成果,主要以實質性的公共政策個案分析為主,並圍繞著具體政策的評估建立了許多適用範圍有限的分析工具和方法。在以後的研究中,一些作公共政策分析的學者,也開始重視關於公共政策分析的倫理問題,這些問題不僅涉及以之為職業的政策分析家和項目承受人在公共政策分析中麵臨的價值衝突和如何處理這些價值衝突,而且還涉及支配這個社會行為的基本原則,在社會的發展過程中更多地關注如何實現公共利益。
長期以來,人們對政治因素的考慮,一直被看成是公共政策分析過程中的一個具有特色的部分。因為公共政策必須形成於社會的政治舞台,並且必須經受政治的考驗,所以任何公共政策分析的結果,都必須要以政治動機作為公共政策製定的基礎。如果人們要想將政治因素融入公共政策分析的過程當中,那麼有幾件事情必須要做,首先,政策分析者必須將政治問題看做是公共政策分析過程中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其次,政策分析者必須學會用專門的術語去表達這些政治因素;第三,政策分析者使用恰當的方法去報告、表現和分析政治問題。實際上,社會政治過程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一個公共政策製定與實施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來自社會不同階層和利益群體的要求和壓力、政治領導人的政治價值觀與官僚政治體製,以及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等因素都無疑會對公共政策的製定和實施產生巨大的影響,但是這些因素隻有在圍繞著製定權威性公共政策的層麵上加以考慮的時候才有意義。例如,一項公共政策如果得不到決策者、政府官員和社會公眾的支持,那麼該項公共政策被采用的可能性就會很小,即就使被采納了,一般也很難實施。因此,政治過程實際上就是一種政策取向,而這種政策取向的實現過程就是公共政策的分析過程,這種公共政策分析過程的研究,無疑為人類社會建構政治改革的分析理論提供了新的途徑。
公共政策分析研究並不是一個新的領域,西方政治科學早在半個多世紀前就已經開始注重對公共政策分析過程的理論研究,其相關研究大多是基於對本土穩定的政治係統運行的理論探討。西方著名學者戴維·伊斯頓(David Easten)的政治係統理論模式,曾經對公共政策分析過程研究的發展起到過重要的影響。他認為,政治係統是由政治行動者的規律性互動構成的,這些行動者的任務是為社會進行“價值的權威性分配”。政治係統所處的社會環境,對政治係統不斷提出政策需求,並給予不同的資源支持,而政治係統則根據其運行的規則,把這些政策需求並給予的資源支持轉換為公共政策形式,然後再把公共政策實施所產生的結果反饋給社會環境,並影響其今後對政治係統的投入。由此可見,戴維·伊斯頓的政治係統模式,也可以被看做是公共政策分析過程的一個初步模式。
一般來說,公共政策分析過程的理論構建,首要的任務就是要確定研究的價值標準,因為這些價值標準將決定公共政策分析過程研究的範疇和方法,並決定人們應該將哪些變量納入到考慮的範圍和應該采用哪些分析手段。其次是針對所要觀察的事實提出一些基本的問題,並且根據這些基本的問題尋找公共政策相關的變量,然後通過事實的分析找出公共政策之間變量的因果關係,找出公共政策不同因果關係中間的邏輯順序。在公共政策的分析過程中,政策選擇主體的行為不僅受政治體製的製約,而且也受其政治需求和價值觀的支配,這種政治需求和價值觀之間往往有著密切的聯係。正如西方著名學者詹姆斯·安德森(James Anderson)所認為的那樣,決策者進行政策選擇的時候,雖然會受到諸如社會經濟條件、政治壓力、製度的程序以及時空限製等因素的作用影響,但決策者本人的價值觀和需求對政策選擇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這些價值可以歸納為五種類型。其一,政治價值。即決策者在評價政策方案時所采取的政治標準。對於公共政策的決策者來說,“公共政策被看做是實現政黨和利益團體目標的重要手段,政治上應該有利於構成此項公共決策的基礎。”其二,組織價值。即決策者在公共政策製定過程中,對其所屬組織機構的利益和目標加以考慮,這種組織價值具體體現為追求本組織(如官僚機構)的生存、發展和擴大本組織的計劃和行動,從而有效維護本組織的權力和利益。其三,個人價值。即決策者在保護和發展個人的政治聲望、曆史地位以及其他利益時所遵循的價值標準。其四,政策價值。即政治決策者不但受政治、組織、個人利益價值標準的影響,他們還可能會根據自己對公共利益和公共政策合理性的認識來確定其政策選擇。其五,意識形態價值。即主流社會和國家權威所確定的一整套邏輯上相聯係的價值觀和信念。這種價值觀與信念是政治權威衡量公共政策行動是否具有合理化和合法化性質的重要手段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