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又背起畫夾,再次踏上他所鍾愛不移的浪漫旅程,去尋找他魂牽夢繞的靈感,他認定自己一輩子注定流浪,注定尋找一些使生命更加飽滿的東西。這次所選取的旅程,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遠,他感到自己將在這次跋涉中畫出一生的傑作。
一路非常平靜,畫了幾張跟以前同樣普通的山水畫,並沒有所希望的令他怦然心動的東西。玩膩了山山水水的他,似乎失去了自己引以為榮的熱情,這對一個“藝術家”來說,是令人沮喪而絕望的。於是他收起畫夾,在藝術上,他是嚴肅的,他不想製造垃圾。
亂闖亂撞中,他來到一個沒有聽說過,也並不出名的地方。剛踏進這個地方,他已決定再次打開畫夾,他知道自己找到了想找的地方。糾繞著老樹的大山,滄桑滿臉,夕陽下緩緩拉二胡的老人訴說著生命的深沉,矯健爽朗的姑娘如紅豔火辣的山茶,素麵朝天。靈魂深處熱血似乎正不可扼製的湧動,他的筆狂喜地揮動,第一次感覺到自己的作品有了厚度。
人們很樸實,熱情招待這個遠方的客人。過慣“文明”日子的他暫時過起世外桃源的生活,居然產生了在此隱居一世的衝動。這天,他正埋頭於畫布中,抬眼取景的一瞬,他的思想定格了,默默說,這是最高的藝術。那姑娘睜眼,略歪了頭,好奇地盯著他,眼神如未經世事的孩子。她麥褐色的皮膚,似乎披了一身的陽光,束一件白色的短襖,手裏卻拿著一彎弓箭。自然地在這個“藝術家”麵前展示成無與倫比的油畫作品,他幾乎淚流滿畫。
她跳過來,端詳他的畫,驚訝地笑了:“這是你畫的?真美!山那邊有更美的,全畫出來多好。”說完便呆呆盯著筆。發呆的樣子幾乎使他大叫,他的靈感就在這!
“我來畫你。”
“我?”她揮揮弓箭,用眼睛詢問。
“是的,你很美。”他已經等不及了,調著色彩。
她驕傲地揚起頭,開心的笑著。
她有個簡單不過的名字——妮。她叫他畫畫兒的。
妮總挎著彎弓滿山遍野地奔跑、打獵。從那天起,妮身邊便多了一個人。她帶蕭爬山鑽洞,攀石涉水。妮從小過慣風餐野宿的生活,這對她來說,是和以前一樣的日子,但多了個畫畫兒的,一直在畫著她的外邊的客人,她便多了些新奇,多了些自豪,多了份俏然而生的快樂。直到有一天,他的存在成了妮生活中的一部分,兩人在一起已經變得理所當然。
蕭第一次如此原始地接近自然,滿心冒是險的忐忑和驚喜,他幾乎疑心自己闖入了某部小說。唯一不安的是自己幾乎成了妮的負擔,走不慣山路的他,有一次差點要妮背回來。在山裏,隻有妮能找到食物。至於遇到猛獸,他便忘了自己的大男子主義,躲在她的弓箭後。
這一次,他們到了從沒走過的地方,進入了大片的森林。蕭畫得忘乎所以,筆端貪婪地遊走,當他們發現自己走得有點遠時,連妮也迷了路。他們在林中轉了一天,隻是繞了個圈。他無法再堅持,急著找一個過夜的地方,卻一次一次的失望。依然神采奕奕的妮微笑著搖搖頭,走到巨大的老樹前,內行的敲了敲,向他招手。當她慢慢剝開一塊樹皮時,他呆住了,這棵枝葉繁密的老樹竟是空心的,裏麵像個幹燥而潔淨的鳥窩。他們靠在裏麵,把剝下的樹皮重新檔上,恍如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