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一個美麗的傍晚,奧格威陪喬治·蓋洛普坐火車去芝加哥。途中,他們看到車窗外有一群人,看起來就像是當年坐著五月花號來美國的清教徒。蓋洛普說他們是阿米什教徒。三個星期後,奧格威和妻子騎著自行車到賓州的蘭開斯特尋找他們的蹤影。騎了兩天,他們發現自己已經到了因特考斯郊區,在一座整潔的農舍的門廊上,有一大群戴闊沿帽的人。那是星期天早晨,阿米什教徒正在做禮拜。
阿米什教徒是18世紀中葉為了尋求宗教自由,從德國南方遷出的,在賓夕法尼亞,他們找到了要找的東西,於是在那兒住下來,至今已經延續了200多年離群索居,遠離塵世的生活。他們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都為他們嚴格的宗教傳統所支配,不準使用汽車,隻用馬車、用馬耕種而不用拖拉機、不準用電,隻用蠟燭和油燈照明,沒有收音機、電視、電影院,也沒有電話。
當地的郵差幫奧格威夫婦找到一家願意提供外人住宿的阿米什教徒,從此他們在可以抽身逃離華盛頓的每個周末,都要跑到這兒來住:三天晚上的住宿,外加六頓飯,隻收15美元。蘭開斯特郡曾經是英國人的殖民區,所以村莊仍沿用著英國名字:因特考斯、掌中鳥、天堂、豐饒、藍色球、白馬、蜜溪等等。(因特考斯最早被稱為十字鑰匙,但在19世紀40年代,村民們認為用一個英國酒館的名字當自己村子的名字,並不妥當,因此改名為因特考斯。
莎拉·菲舍爾是奧格威夫婦在阿米什社區的女房東,長得酷似老年的維多利亞女王,但卻幸運地享有拉伯雷作品中的人物式的幽默感,還是位極棒的廚師。她介紹他們認識瓊斯·約德,一位79歲的退休阿米什農夫,有七個不到12歲的小孩。這位和藹可親的老人,花了好幾個下午用他的四輪馬車帶他們在鄉間小路上徜徉,並為他們解說阿米什教徒的生活方式。樹籬中的金銀花和田野中的三葉草的氣息,營造出一種充滿寧靜、豐裕和滿足的氛圍。史諾頓勳爵曾說,作客阿米什教徒的居住地,就像拜訪一座非常宏闊的鄉村修道院。
瓊斯把他的侄女安妮和侄女婿賴維·菲舍爾介紹給奧格威夫婦,這對夫妻還邀請他們去自己家作客。奧格威夫婦到訪的第一天晚上,一場龍卷風掀走了他們的屋頂,這次奇遇使他們成了最親密的朋友。多年之後,當他們到康涅狄格州來看奧格威夫婦的時候,安妮告訴奧格威,當他們去作客的那天早上,她自12歲以來第一次沒有在早餐前把牛奶擠好。
大部分阿米什教徒都以務農為生,另外一些不務農的,就做木匠、馬具匠、馬車匠、鐵匠或家具匠。他們一天工作15個小時。妻子們隻有在幫丈夫或孩子做衣服的時候才會坐下來。婦女們的頭發都是中分,在腦後梳成一個合,再用白色的細棉布軟帽包住。她們的衣服都是單色的棉布做的,長及地麵。她們一生隻穿一次白衣,那就是在結婚那天。此後,白衣服就被收到箱子裏,直到死後才穿它下葬。
男人們蓄著長發與胡子,但卻不留上唇髭,因為按照他們傳統的看法,隻有軍人才留上唇髭,而他們都是和平主義者。他們的外套都是黑的。上衣沒有領子和翻領,外麵也沒有口袋,衣服用鉤子固定,因為紐扣也是軍隊的標記。他們褲子的式樣像穀倉大門,開口在旁邊,而不是在前麵。冬天,他們披厚重的黑披肩,戴黑色氈帽。教會規定男人的平頂帽的帽頂必須高3.5英寸,帽沿必須寬四英寸。他們夏季的帽子也是相同形狀,但是用他們自己種的麥子的麥秸編成。小孩子的衣著完全是大人縮小的翻版,看起來就像是一群小玩偶。
阿米什教徒給人的第一印象是過於冷峻嚴肅,但事實上,沒有比他們更嗜好狂歡作樂的人。奧格威夫婦第一次參加阿米什人的午宴時,話題轉到奧格威和他妻子隻有一個小孩上。這件事讓他們覺得不可思議,甚至還有一位可敬的曾祖母級老奶奶建議奧格威妻子“再去找一隻種雉”。阿米什人的家庭非常龐大——平均每對夫妻有8個孩子,而一家有16個孩子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一個1930年去世的阿米什人,總共留下了565個直係後代,還有一個人曾留下410個。瑪林達·史多茲弗斯留下324個。這樣多產的結果,就是阿米什人的人口比本世紀多了五倍。
也許你會認為像這樣在遺傳上與外界隔絕的社會,近親通婚很多,會造成不幸的結果。但是據了解也隻有一個這樣的例子,那是一種隻有阿米什人才會有的侏儒。阿米什人的侏儒每隻手有六根手指、心髒畸形,而且全是撒母耳·金的後代。撒母爾·金是一位18世紀的阿米什人,他本身並不是侏儒。但是直到1964年,移民到賓州之後的200年間,整個社會也隻發現了24個這樣的例子。除此以外,阿米什人特別健壯、聰明、長壽。
每四個阿米什人家庭中,就有一家姓史多茲弗斯(意思是驕傲的腳),七個大姓的加起來占到了總家庭數的77%:史多茲弗斯、金、貝勒、菲舍爾、萊普、祖克以及艾什。男孩的名字都來自聖經舊約,像摩西、約伯、撒母耳、亞伯拉罕、以撒、大衛、喬納森、丹尼爾、阿莫斯、托比亞斯、本傑明,以及克瑞斯特等等。女孩子的名字則是瑪麗、安妮、凱蒂、莎拉、芬妮、芭芭拉、呂貝卡、麗茲、莎蒂還有瑪琳達。(阿米什人也給他們的馬取英文名字,像吉姆、哈裏、查理、湯姆,還有法蘭克)。因為用的名字非常有限,所以很容易在離得不到幾英裏的家庭中找到四五個以撒·菲舍爾、約伯·金,或者丹尼爾·貝勒。因為大部分人都有綽號,所以同名同姓的人不會被弄混。有一個白胡子的教會執事,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叫屎蛋阿貝,因為他小時候淘氣得要命;另外一位年高德劭的老人叫胡椒丹,70年前他把胡椒放到學校的爐子裏,讓老師打噴嚏;還有一個叫做公車班,因為他的穀倉門高得你可以駕著雙層公共馬車而不是通常的單層馬車直駛進去;然後還有禿頭大衛、粉碎機約翰、護花使者喬和黑傑克,黑傑克製作的玩具是最棒的。
阿米什人自己說一種德國方言,但是上學的時候學英語,於是他們的英語便成了一種混雜著過時英語和直接從他們的德語翻譯過來的話的怪異語言。這些怪異語言乍聽來讓人發笑。
有一天奧格威開車載著一家阿米什人,他們說一個農場原來“毫無價值”,等到一個阿米什人買下了那個農場,就說那是“紅五類”。聚會快結束時,吃光了冰淇淋(一人一誇脫),阿米什人會說:“冰淇淋是無限的。”一位阿米什婦女曾告訴奧格威她久病臥床的公公在前一天晚上“拉出”了自己。甚至還有“讓樓梯跑上去,讓窗子關下來。”;“你祖母已經活著了嗎?”;“讓燈出來。”;“大衛病得很了不起。”;“我們住在他們家鄰居。”他們說膽敢(dare)的時候,總用已經過時的過去式durst——“你已經膽敢再吃點蘋果奶油試試看。”用“你”(you)的多數的時候,他們用古英語的youns——“閣下們別客氣”。
這裏真的讓奧格威夫婦覺得賓至如歸。奧格威自己都搞不懂為什麼那麼多阿米什人對他們那麼好。也許是因為他們沒有試圖為他們拍照;也許是因為他們奉守安息日,並決不被人看見飲酒;也許是因為他們與門諾教徒沒有任何相像之處。阿米什人像荷蘭人討厭比利時人那樣討厭門諾教徒。
1946年,奧格威離開倫敦,在飛機上經曆了17小時的亂流,到了巴爾的摩,與妻子在那兒會合,然後他們驅車前往賴普主教靠近因特考斯的農莊。那幢房子建於1956年,它是一個縮小了的跳舞廳。房子正要出售,而且主教也知道奧格威非常想買下來。“大衛,”他說,“我不能賣給你。因為我的同胞們認為你可能會在這兒搞一個啤酒屋或建個機場。”再怎麼跟他解釋啤酒屋和機場是奧格威生平最痛恨的兩種東西也沒有用。不過,幾個月之後,另外一個農場要出售,奧格威請一位阿米什朋友幫他去投標,成功地將它買了下來。100英畝的石灰岩土地、一個巨大的穀倉、兩幢房子,一共13000英鎊。一條遊著群魚的小溪穿過草地,溪裏有魚狗、野鴨、雙胸斑沙鳥。奧格威夫婦在這兒住了下來,還有他們三歲的兒子,周圍都是阿米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