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1584~1630)字元素,明廣東東莞人。有膽略,好談兵。明朝傑出的軍事家,政治家和文學家。
明朝萬曆四十七年中進士,任福建邵武知縣。天啟二年(1622年),任兵部職方司主事。同年單騎出關考察關外,還京後自請守衛遼東。築古寧遠城今遼寧興城衛戍。天啟六年(162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攻寧遠城,受炮傷而死,袁崇煥升至遼東巡撫,終因不附魏忠賢,被其黨所劾去職。熹宗崩,思宗即位,魏忠賢見誅。朝臣紛請召袁崇煥還朝。崇禎元年(1628年)任命袁崇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七月,思宗召見崇煥。崇煥慷慨陳詞,計劃以五年複遼,並疏陳方略,皇帝大喜,賜崇煥尚方寶劍,在複遼前提下,可以便宜行事。
崇禎二年(1629年)崇煥與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遼事宜,認為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主張“先從東江做起”,集中精力對付毛文龍。後崇煥於7月24日借口閱兵設計文龍,當眾宣布毛文龍十二大罪狀,以尚方寶劍斬文龍於皮島。崇禎二年(1629年)十月,發生“己巳之變”,皇太極率十萬清兵繞境蒙古,由喜峰口攻陷遵化,兵臨北京城下,北京戒嚴。袁崇煥聞訊帶兵兩日急行三百裏,袁崇煥本應將來犯之敵阻擋在薊州至通州一線,在此展開決戰,以確保京城安全。但當他偵察得知敵兵已經越過薊州向西進發時,隻是率兵跟躡,趕到河西務時,又不顧將領反對,率部前往北京,於次日晚抵達廣渠門外,大敗清軍。袁崇煥如此之舉,引起北京城外的戚畹中貴的極度不滿,紛紛向朝廷告狀:袁崇煥名為入援,卻聽任敵騎劫掠焚燒民舍,不敢一矢相加,城外戚畹中貴園亭莊舍被敵騎蹂躪殆盡。
世傳皇太極施反間計,捕捉兩名明宮太監,然後故意讓兩人以為聽見滿清將軍之間的耳語,謂袁崇煥與滿人有密約,皇太極再放其中一名太監回京。崇禎皇帝中計,以為袁崇煥謀反。崇禎三年(1630年),袁崇煥以“通虜謀叛”、“擅主和議”、“專戮大帥”、“市米盜資”等十大罪狀的罪名“磔”死。崇煥伏刑之慘情,令人毛骨悚然,當時北京百姓都相信袁通敵,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髒,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石匱書》)。崇煥死後,佘氏義仆為其收斂骸骨,葬於北京廣渠門內廣東義園,並從此世代為袁守墓。史載“兄弟妻子流三千裏,籍其家,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天下冤之。”(《明史。列傳一百四十七。袁崇煥》)
乾隆49年(1772年)乾隆帝下詔為袁崇煥平反。《清高宗實錄》載:“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案情始末終於真相大白。
軍事戰略
袁崇煥提出了重要的幾條原則。一是“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這就是說,修築邊城,鞏固防務,讓遼東的軍民承擔起保衛邊疆的重任;讓肥沃的遼東國土養活當地的軍民。不要動輒出動大軍,萬裏馳援,既勞師糜餉,勞民傷財,又損耗國力,削弱自己。
對於戰略原則,他提出要以“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
1622年(天啟二年),努爾哈赤大敗明遼東經略熊廷弼和遼東巡撫王化貞,奪取明遼西重鎮廣寧。之後,明廷派天啟帝的老師、大學士孫承宗為遼東經略。這一年,袁崇煥到北京來報告職務。由於他平日是很喜歡高談闊論的,自然發表了一些對遼東軍事的見解,很是中肯,引起了禦史侯恂的注意,便向朝廷保薦他有軍事才能,於是袁崇煥獲升為兵部職方司主事。這時,後金兵勢如破竹,銳不可當,四年多的時間內,覆沒了明軍數十萬,攻占撫順、開原、鐵嶺、沈陽、遼陽,直逼山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