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網絡中立在中國(1 / 3)

網絡中立在中國

趨勢

作者:胡淩

“網絡中立”(net Deutrality)爭論源起於美國,擴展到歐洲,最初由憲法學者提出,涉及ISP(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公平非歧視地為各種網站提供傳輸服務,特別是非盈利性網站,確保基本的傳輸質量,保證網絡言論的表達自由。學者們擔心ISP隻為出價高者提供好的傳輸服務,卻可能歧視眾多中小內容服務商,特別是存在利益競爭關係的時候。這種主張還和互聯網發展早期的“端到端”(end-to-end)原則和開放架構結合起來,認為正在出現的非中立性專有網絡會遏製終端創新,特別是“縱向一體化”(vertical integration)模式。這種上升到意識形態高度的主張沒有看到互聯網的形態及其服務一直在發生變化,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發展和接入服務技術的多元化,因此很難說創新和消費者福利在整體上降低了。

本文將這一論題移至中國語境下討論,但不是簡單照搬西方網絡中立爭論的論點,因為首先,以保護言論和表達自由為依據的辯論在中國缺乏市場,人們更關注特定信息服務和信息內容的自由表達問題,例如微博和微信與打擊謠言的關係,而較少關注ISP作為中介執行者的地位,在清理非法信息的活動上,人們默認網絡服務提供商並不中立。其次,中國的ISP為國有企業,肩負盈利性和公共服務性雙重職能,基礎電信服務市場並未向私人資本開放,和西方國家有很大不同。第三,從曆史上看,中國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一直以電信行業改革為背景,主要體現為專有網和公共網之間,條塊管理體製內部的衝突和矛盾,美國式的“端到端”論點從未出現。

本文試圖通過“網絡中立”爭論引出在中國語境下有意義的問題,主要是:(1)通過信息網絡進行的技術創新有利於擴大低成本公共服務的範圍,因為這是由互聯網商業模式決定的,從而為傳統基礎設施服務建設提供新思路,處理好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的關係;(2)如果看不清這一點,就會產生以基礎服務壓製其他競爭性增值服務的問題,從而使“中立性”變成一個問題,一些政治問題和國家行為也往往和經濟問題糾纏不清,鞏固了運營商的非中立地位;(3)和“中立性”相對應的是整合互聯網不同層麵資源,排他地向消費者提供從接入到內容的服務,即縱向一體化。這伴隨著移動互聯網和平台型企業的興起變得尤其明顯。但物理層和應用內容層的強製分離,在某種程度上並不符合新經濟的商業模式,從而使“網絡中立”和創新與保護消費者之間的關係變得更加複雜;(4)一旦將幾個層麵打通,“中立性”爭論的邏輯就完全可以擴展至互聯網的其他層麵,如平台、桌麵,甚至是搜索引擎,也為我們理解互聯網時代的反壟斷問題提供了新視角。

本文將依次討論上述四個問題,最後總結本文的發現。主要結論是,“網絡中立”有必要放在互聯網形態變化和產業升級的背景下理解,在以數據分析為基礎的增值服務變得日益重要的時候,掌控互聯網入口和控製平台更為重要,其帶來的中立性問題也更突出。

電信改革與公共服務

中國在改革開放年代的電信改革史首先是整合各類專有網絡,加強資源共享的曆史。這些專有通信網在上世紀80年代興建,不斷重複建設,影響了整個國民經濟信息化的進程。另一方麵,由郵電部主導的電信行業因缺乏競爭,同樣阻礙了創新和提高服務水平。自上世紀90年代起,中國經曆了四次主要的電信改革,實現了電信業的政企分開、引入行業競爭、收編合並專有網絡的初步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的目標是在電信行業引入適當競爭,促進服務創新和信息化。而改革最終形成的寡頭局麵仍然沒能擺脫原來的老問題:重複建設、非充分競爭等等。特別是當“三網融合”政策出台,試圖將廣電網也變成全國範圍內的ISP,這些問題就更加突出,例如,各省市鬆散的區域網資產使整合問題麵臨重重困難,同最初的電信改革如出一轍,很難在競爭力上追趕成熟的ISP。

電信運曹服務商同時承擔著公共服務和盈利創收的雙重職責,在電話時代,其商業模式受製於傳統電信運營方式,即依靠裝機量和線路鋪設範圍。這部分且由於電話網是一個中心化網絡,固定電話機本身能夠帶來的增值服務十分有限(例如撥號服務),這與後來出現的互聯網有明顯不同。

從互聯網本身的架構來看,可以粗略分為內容層、應用層、代碼層和物理層,按照互聯網的原初設計,這被設想成一個沙漏型結構,負責數據傳輸的代碼層協議應當盡可能簡潔,遵循“端到端”的原則,從而將互聯網的內容、應用與創新全部推向沙漏頂部的終端。這種去中心化的結構大大便利了終端服務創新和個體自由表達。另一個有利於創新的要素則在於終端設備的創生能力(generativity)。用戶可以在開放的終端操作係統上設計、運行軟件程序,並通過某種渠道發售,推動增值服務。

在iPhone出現之前,人們還很難把個人電腦終端同手機聯係在一起。但中國的ISP已經開始嚐試將非智能手機變成某種集成服務終端,由“基礎網絡運營商”轉型為“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增加諸如手機遊戲、WAP網頁、彩信、音樂下載等SP業務。這種戰略轉型對增強電信基礎網絡的整體價值十分重要,也意味著更多的私人公司可以在開放平台上提供各種增值服務,給消費者更多的選擇,盡管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尋租和腐敗。

隨著智能手機的興起,個人電腦上的主流應用和平台被無縫移植到手機終端,保持了品牌認知度和用戶忠誠度,由於ISP無法控製各種移動平台入口(操作係統、應用商店、瀏覽器),甚至是手機終端,這導致原來的平台戰略走向滑坡,難以同互聯網公司進行競爭。

總體而言,互聯網經濟作為一種新形態提出的商業模式十分具有吸引力,即利用信息傳播的零邊際成本,提供免費的基礎服務,而隨後通過廣告或增值服務盈利。這不斷在衝擊依靠銷售信息和服務盈利的傳統行業,例如圖書、音樂、影視、短信和電話。這裏提出的問題是,免費的基礎服務按照之前的商業模式是難以想象的,但現在卻成為現實,實際上有利於擴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職能的範圍;也就是說,私有的互聯網公司在幫助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方麵做得比國有電信企業要好,雙方完全可以通過打通不同層麵加強合作。

ISP目前還很難放棄既有的盈利渠道,特別是在內容和應用層不占優勢的情況下,它們也更有動力打壓不符合其利益的終端應用,帶來了中立性難題。這一難題部分是經濟問題,部分則是政治問題,兩者混合在一起,無形中增強了ISP的尋租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