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王庭筠(1 / 1)

王庭筠(1151—1202年),字子端。金代河東(今永濟市)人,幼聰穎能文,7歲學詩,年紀稍長,就許以國士之譽。金世宗大定十六年(1176年)中進士,任職軍事判官,政聲大著。後調任館陶主簿,居住彰德(今河南安陽),買田隆憲(今河南林縣境內),讀書於黃花山寺。金世宗談及朝中缺乏人才,參政守貞便推薦王庭筠為應奉翰林文學,皇帝命他與秘書郎張汝方評議書法名畫,經過二人評選,入選者550卷。因評選有功,被提升為翰林修撰。後因事受牽而貶官一級,降為鄭州防禦判官。1199年,又官複原職,跟隨金章宗到秋山(今吉林長春境內)巡遊,庭筠作應製詩30餘首,受到章宗的獎勵。

王庭筠是金代著名的詩詞作家、書畫家,幼時學詩,文辭淵雅,晚年詩律甚嚴,且善詩工畫,尤其擅長山水墨竹,自號黃花山主,或稱黃花老人,著有文集4卷,今佚,《中州樂府》收其詞作12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