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方會談與朝鮮棄核——多邊主義為什麼能發揮作用?(1 / 3)

六方會談是解決朝鮮核武器問題的多邊主義“路徑設計”。其目標是在有關各方共同確認半島無核化的前提之下,協調相關的政策,進而通過多邊談判的方式促使朝鮮在“合法利益”得到滿足的基礎上放棄核武器,同時實現朝鮮半島的和平與合作,解決朝鮮受“孤立”和受“製裁”的狀態,爭取朝鮮重回國際社會。但從2003年8月第一輪朝核問題六方會談舉行以來,政治與外交解決朝核問題的多邊談判進展遲緩。為此,國際分析家通常把原因放在三個方麵。

第一種原因是認為朝鮮根本不可能放棄核武器。平壤參與六方會談,無非是想利用手中的“核籌碼”來達到不斷獲取援助、放鬆國際製裁以及緩和安全局勢的目的。隻要朝鮮缺乏“棄核”的決心,六方會談不管怎麼“談”,都不可能真正達到解除朝鮮核武器的最終目標。[1]

第二種原因更多的是著眼於六方會談框架內的“權力因素”。這種觀點認為,美國作為關鍵因素難以對朝鮮和其他國家做出實質性妥協,中、美、日等國在朝鮮問題上揮之不去的權力競爭因素的作用,亦遲緩了六方會談的發展。[2]不少國際觀察家認為,六方會談之所以長期難以打破僵局,是因為“美國因素”始終超越於其他各國之上,換句話說,由於布什政府對朝強硬政策一直沒有改變,總是希望通過“政府更替”的方式來最終解決問題,各方之間就談判手段的使用總是無法統一。正是六方會談中各國認同多邊會談的“形式”不同和難以有效發展的“步驟認同”,導致談判內容缺乏實質性,使得多邊主義本身的“困境”阻礙了六方會談的深入。

第三種原因則把六方會談長期存在的僵局歸結於六方會談本身“製度層麵”的因素,認為六方會談本身的“製度設計”存在著很大的問題。[3]例如,六方會談隻是一個“依靠共識”來取得進展的機製,本身並沒有強製力。在這種情況下,朝鮮本身就可以擁有對六方會談機製的“否決票”。從2005年11月第五輪六方會談第一次會議之後,由於美國對朝鮮宣布金融製裁,朝鮮威脅退出六方會談,直至2006年12月六方會談恢複,在13個月的時間內。由於朝鮮拒絕複會,六方會談處於停滯狀態。在六方會談架構之外,並沒有其他的輔助性多邊會談機製來迫使朝鮮或者其他各方采取主動立場。例如,除了朝鮮之外的“五國外長會談”和包括朝鮮在內的“五國外長會談”都曾提議多時,但始終未能成行。六方會談迄今缺乏可以有效關注其他國家核安全的機製[4],其在“製度設計”上非強製性的、以共識為導向的運行程序,必然導致在棄核這樣十分敏感、而又牽動各國戰略性利益的問題上難以迅速地有所作為。六方會談的製度特點是一種典型的、非法律化的“軟多邊主義”(soft multilateralism)。[5]

從2002年10月第二次朝核危機爆發到2006年10月9日朝鮮進行核試驗,整個朝核危機不斷升級。上述三大因素難脫其咎,都對朝核危機的惡化產生了消極作用。2007年朝核局勢峰回路轉,從2007年2月13日各方簽署《落實共同聲明第一階段共同文件》,到10月3日簽署《落實共同聲明第二階段共同文件》,六方會談出現了向前積極進展的可喜局麵。[6]朝鮮寧邊核設施“去功能化”在2007年11月5日正式啟動;朝鮮承諾,到2007年年底將全部申報其所有的核計劃和核能力,包括生產了多少公斤武器級鈽。[7]深入觀察和分析2006年10月9日朝鮮核試驗之後六方會談從前所未有的低穀中積極攀升,走到今天兩份《共同文件》為朝鮮棄核以及實現半島和平與合作打開了新的“機會之窗”,我們發現,最重要的原因不是上述三個因素哪一個出現了根本變化,而是以六方會談機製為代表的朝核問題上的多邊主義在經曆了三年的摸索和磨合之後,終於開始步入了產生“實效”的新階段。未來能否徹底解決朝核問題,仍然在相當程度上取決於東亞多邊主義合作進程的發展。

多邊主義與問題解決能力:理論的分析

多邊主義是一種國家間的合作形式,是國際關係中形成和發展合作的重要手段。從定義上來說,多邊主義指的是“在三個或者三個以上國家中,按照某些行為原則協調關係的一種係統”[8]。多邊主義合作最重要的理論與政策意義,是它能夠擺脫單純雙邊合作的局限性,通過合作主體的多樣化和合作機製的製度化來實現對複雜的競爭與衝突性關係的調節,進而形成對某一議題或多種議題上的穩定、長期和可控性的合作程序,從而實現國家在利益衝突領域的合作習慣和合作製度。為此,魯傑(John J。 Ruggie)教授認為,多邊主義的本質是國家能夠采取“特定的行為”,以便和其他國家保持一致,在具體的“問題領域”實現共同的目標。[9]

形成多邊主義合作的本質力量並非是單純的“製度設計”,而是利益的推動。多邊主義合作的製度形式是由需要推動的利益的複雜性和能夠產生的通過多邊方式協調利益的重要性所決定的。個體國家在評估參與多邊進程時利益的複雜性和重要性時,不僅有對“合作規製”(cooperative regimes)的“適應過程”,同時,更麵臨著個體行為與個體利益在與多邊行為和多邊利益協調時對相關信息的“接受過程”。[10]多邊合作的形式本身從一開始往往並不能改變個體國家以我為主、繼續強調個體行為正當性與合理性的判斷。相反,在多邊合作的初期,參與合作的國家本身都是個體價值與個體行為的積極追求者。這是由於多邊合作本身並不能完全取代、更不可能完全否定個體國家的利益訴求這一基本特點所決定的。無論是從國際關係理論上,還是從國際關係實踐中,我們都不能忽視在開展多邊合作的同時,個體國家行為選擇性的存在,多邊合作本身也不能取代雙邊合作。沃爾茲指出:“在無政府狀態下,協調是不可能自動形成的。”[11]多邊主義合作與雙邊合作有著很強的互補性,但多邊合作畢竟隻是合作的一種形式,要使多邊主義合作中的“合作規製”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必須能夠讓參與合作的不同國家“適應”和“接受”合作過程的基本要求,以便能夠主動調適自身的政策內容,形成多邊框架內各自的政策主張和行為所必需的一致性。由於多邊合作在“製度建設”層麵有“緊密型”和“鬆散型”等不同的製度特征,而在“鬆散型”的多邊主義進程中,個體國家政策與目標的自我調適對於多邊的行為取向就顯得特別重要。

當代國際關係倡導多邊主義,但並不是說雙邊合作在性質上和適用性上就一定“低於”多邊主義。個體國家的權力性影響和雙邊基礎上的合作關係,在許多案例中都被證明是多邊主義發展的重要基礎。為此,沃爾茲特別指出,多邊主義能夠奏效的前提,恰恰是大國合作和大國運用優勢的權力資源所發揮的影響。[12]多邊主義的合作形式不能單純地決定其在某個“問題領域”內的“問題解決能力”;相反,多邊主義合作的“問題解決能力”,在相當程度上是由參與多邊主義合作的個體國家間的雙邊合作的程度來提供的,更是在多邊合作過程中,由個體國家對合作所承擔的義務的程度來保障的。進一步來說,國家對合作所承擔的義務,並不簡單來自於“製度因素”,而是合作發生時的政策環境和內外的政策要求。國家對“環境因素”的判斷和認知以及相應的政策選擇決定了國家是合作還是衝突的態度和行為。[13]

從這個意義上說,多邊合作的“製度形式”並非隻是保證合作有效性的最重要的變量。個體國家對多邊合作所承擔的義務程度也並非就一定能夠決定多邊主義的“製度形式”。“製度形式”設計包括諸多因素,例如文化、社會共同體的發展以及國家對“法律主義”的認識,更關係到合作的傳統與背景。例如,歐盟是世界政治中多邊合作製度約束力最為突出的區域組織,即便在歐盟憲法問題上,歐盟各國同樣可以通過“全麵公決”的方式,為各國是否接受歐盟憲法設置“閥門”。由於法國和比利時的全民公決沒有批準加入歐盟憲法,歐盟政治一體化的進程暫時受挫,但並不等於法國和比利時對歐盟的製度合作的義務出現了嚴格意義上的鬆動。這隻不過是在歐盟憲法生效過程中,既已賦予了各國審量的權利,那麼,各國依照可以由全民公決來決定其立場時必然出現的一種程序性的權利運用而已。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六方會談在“製度形式”上采取“非強製性”的做法,以及爭取協商一致的運行規則,並非六方會談難以取得成效的決定性因素。朝鮮是否真的有決心棄核當然是困擾朝核解決過程最重要的話題,對這一問題的回答恐怕要有人看了朝鮮領導人金正日的日記,或者隻有等到朝核問題今後最終會出現什麼樣的問題後才能有最終的答案。但既然朝鮮參加了六方會談,和其他各方一起簽署了2005年9月19日的《共同聲明》,我們就應當假設朝鮮在適當的條件下是能夠放棄核武器的。這個“條件”不是朝鮮單方麵定的,在多邊會談中,合作的“條件”本身就是多邊協商、讓步,並形成“合作規製”的過程。任何多邊合作中的“單邊主義”恰恰是多邊合作最大的敵人。[14]因此,六方會談本身就是一個不斷討價還價、最終促使朝鮮棄核的過程,是一個朝鮮即使猶豫,或者不想放棄核武器,但也不得不,或者說必須放棄核武器的過程。這是六方會談需要達成的目標,更是需要解決的問題。朝鮮是真的還是“假的”願意放棄核武器,不應該成為六方會談能否運作的一個假設,或者能否進展的前提。即使我們現在就能判定朝鮮不想放棄核武器,六方會談確實就等同於“浪費時間”,但這樣的判定並不能成為多邊會談預設的前提。

除此之外,其他國家是否能尊重朝鮮的現有國家體製,合理地對待朝鮮的基本利益需求,並且在對朝奉行和解與接觸政策的同時,爭取朝鮮的“行為改變”(behavior change)而不是“政權更替”(regime change),顯然是六方會談進程中的多邊合作能夠前進的又一重要變量。從2002年10月朝核危機爆發到2006年10月朝鮮進行核試驗,這中間的曲折除了平壤的“危機”政策之外,美國強硬的對朝路線、拒絕進行雙邊對話,甚至強勢地要求隻有朝鮮“改變”,美國才能隨後“改變”的政策,是平壤不惜提高危機事態、冒險使用“核籌碼”的重要原因。六方會談開始後,美國的強硬政策一直都是其他國家批評的對象。伊拉克戰爭的糟糕後果改變了美國。原有的反“邪惡軸心”戰略。戰爭的結果並沒有出現原來所預計的對朝重點施壓政策。[15]這確實給六方會談帶來了新的前景。推動六方會談作為一種多邊合作形式的發展,建立和增強六方會談在實現半島無核化進程中的“問題解決能力”,當然必須考慮到“朝鮮問題”的特殊性,布什政府對朝政策的“變化性”同樣是重要的因素。綜觀五年來的朝核局勢,多邊進程中最重要的變量,還是在於各國的政策立場、所承擔的義務以及相互之間立場的協調程度。綜合起來說,六方會談機製中的“問題解決能力”,取決於幾個方麵的關鍵因素:一是有關國家政策的針對性,二是各國對所達成的階段性協議的義務,三是六方會談機製所能提供的協調能力。

美國的政策調整與六方會談的進展

布什政府第一任期內的朝鮮政策的最大特征是新保守主義外交理念所特有的“強硬”。[16]白宮過度相信自己對朝鮮的基於“價值”、“孤立”和“壓力”為導向的政策,不但能夠反映布什政府對以朝鮮為代表的“流氓國家”不妥協的立場,更能推動其他東亞國家與美國一起分擔對朝政策主張而產生實質性的作用。但事實上,布什政府第一任期的對朝政策難以具備在六方會談中爭取與朝鮮進行談判取得棄核進展的可能性。六方會談雖然從2003年8月到2005年12月進行了5輪會談,但美國的立場與其他國家之間存在著明顯差異。[17]布什總統甚至在2004年10月大選期間與民主黨候選人約翰·克裏(John Kerry)進行電視辯論時,還指責與朝鮮直接談判的說法是“幼稚和危險的”。[18]布什政府的固執己見不僅使其朝鮮政策缺乏和其他國家之間應有的協調,更重要的是,難以形成利益的共識而推動多邊合作在六方會談架構中的發展。[19]其結果,使得布什政府主張的通過六方會談為代表的“區域方式”(regional approach)解決朝核問題的主張,變成為事實上的各方有主張半島無核化的“分享的目標”,卻缺乏推動談判進展的“分享的手段”的局麵。

布什政府第一任期內的“壓力與孤立”政策是美國對朝鮮合法的雙邊政策,難以成為六方會談架構內合理的多邊政策。原因在於:

首先,在沒有明確得到布什政府對朝鮮政權生存給予認可的條件下,美國表示沒有意圖侵略朝鮮,或者願意向朝鮮提供安全保障等諸多政策宣示,都難以真正打動平壤當局。朝鮮在六方會談中真正想要的是“政權安全”,而不是簡單的“國家安全”。布什政府支持六方會談,也曾表示自己的對朝政策立場是“外交解決”,而不是像對待薩達姆時代的伊拉克那樣進行“軍事解決”;布什總統在2003年的APEC峰會上也曾承諾,對朝鮮願意提供口頭的“安全承諾”;2004年又表示願意提供定義含糊的“書麵的”安全承諾,2005年美國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哈德利明確表示美國不謀求在朝鮮實現“政權更替”,而隻是追求“政權轉型”。[20]但這些政策宣示在相當程度上,並沒有被平壤理解為是對朝鮮政權的接受和尊重。相反,一方麵有六方會談,另一方麵兩國的領導人又相互“攻擊”,加劇了兩國政治上的敵意。六方會談的談判進程根本沒有為對方提供談判進展所需條件創造更多的機會。對朝鮮來說,核武器在相當程度上不僅需要贏得安全,更重要的是現有政權的生存。[21]當美國回避對朝鮮現政權合法性的尊重時,平壤在自身的目標無法實現的背景下自然不可能有更大的靈活性。平壤不會隻是簡單地滿足於美國是否不進行軍事進攻這樣單純的“國家生存”,就能產生棄核的實質性動力。

其次,六方會談第一輪就確立了“行動對行動”的“同步原則”。作為一項推動各方采取行動的策略步驟,“同步原則”具有很大的合理性。但技術性的關節卻是究竟由誰來邁出“第一步”?圍繞著誰先邁出第一步的爭論,困擾了六方會談從2003年8月到2005年9月幾乎整整兩年。可以肯定的是,朝鮮是不會邁出“第一步”的。對平壤來說,作為一個“弱者”和僅僅擁有“核籌碼”但又目標巨大的小國,如果自身政權合法性總是受到懷疑,肯定會加劇平壤通過核能力來對抗其他國家的決心和信心。[22]因此,六方會談中最需要邁出的第一步不是簡單的國家安全保障承諾,或者是朝鮮棄核的承諾與步驟,而是美國需要表現出對平壤現政權作為談判對手的理解和尊重。沒有這一點,談判的僵局就不可能被打破。因此,六方會談的“第一步”其實就應該是美國暫停對朝鮮的“壓力”與“孤立”政策,接受平壤為一個平等的談判對手,並願意接受朝鮮在保持現行體製下結束美國製裁和實現美朝關係正常化的合理要求。2007年1月美朝柏林會談之後兩國對話進程的戲劇性變化和六方會談所出現的兩階段“去功能化”進展,都生動說明了當美國決心“邁出”這第一步之後,朝鮮的靈活度確實也在“水漲船高”。朝鮮目前政策的靈活性甚至可以形容為是1953年朝鮮戰爭結束以來,平壤第一次看起來想要真的“重返國際社會”了。[23]

第三,朝鮮是一個特殊的談判對手。朝鮮的特殊性在於朝鮮幾乎“閉國”的政策讓國際談判中通常意義上的經濟、金融,或者其他國際參與能夠給國家發展帶來好處的辦法或者誘惑,對平壤都幾乎難以發揮作用。六方會談中可以向朝鮮提供的“談判的好處”,或者其他國家認為的、可以影響朝鮮決策的“談判杠杆”不是在談判初期就可以預設好的,更不是在談判中可以通過增加好處的程度來體現的。平壤確實有能源、經濟援助等方麵的現實的、迫切的利益,但六方會談中影響朝鮮的談判杠杆,或者能夠打動朝鮮的“好處”的提供,本身是需要靠談判來創造的。

從2005年4月開始接替凱利擔任美國六方會談首席談判代表的希爾,代表了務實派勢力在布什政府的朝鮮政策決策中的崛起,而且得到了國務卿賴斯的全力支持,這也是美國總統布什直接“拍板”對朝政策的結果。[24]這樣的大幅度的政策調整之所以能夠在2006年11月後開始實行,一是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東亞事務助理國務卿希爾以及美國外交政策圈子中務實派的強烈推動。二是布什政府在失去2006年國會中期大選、麵臨民主黨在參眾兩院贏得優勢的情況下,不得不對其外交政策進行新的調整,以避免在伊拉克、伊朗和朝鮮三個關鍵問題上陷入全麵困境。民主黨的朝鮮政策是強硬的直接接觸和談判。“希爾路線”主導布什政府的朝鮮政策,是白宮對國會政治妥協的結果,是白宮對民主黨呼籲直接與朝鮮對話的國內政治壓力所做的讓步。[25]三是“希爾路線”主導美國對朝政策,也是在約翰·博爾頓、拉姆斯菲爾德等強硬派離職、副總統切尼在外交政策製定上大權旁落的結果。自布什政府上台到2006年11月,美國的朝鮮政策一直是由“鷹派”把持,這是布什政府在六方會談中態度一貫強硬和僵化的重要原因。[26]布什政府自2001年1月上台之後,內部一直存在著是和朝鮮直接談判,還是施壓爭取“政權更替”的爭論。隨著強硬派的失勢,“務實派”開始重新規劃和執行對朝政策。四是由於中國和韓國的反對。中國和韓國的對朝政策,使得在2006年10月9日朝鮮舉行核試驗之後,即便布什政府想要實現更加嚴厲的對朝製裁和壓力政策,也難以真正有所作為。2006年7月朝鮮的導彈試射和10月的核試驗都沒有根本改變盧武鉉政府的對朝“接觸”政策。2006年上半年,韓朝海上貨物運輸量為5102萬噸,比2005年同期增加了115%。[27]即便在聯合國通過製裁朝鮮的1718號決議之後,韓國亦拒絕關閉兩國在金剛山和開城的由韓國公司經營的項目,繼續保持讓朝鮮有現金流入的渠道。2006年11月14日,首爾拒絕參加美國牽頭的防擴散安全倡議(PSI),這表明韓國不會參與任何美國組織的強製性製裁。[28]如果美國繼續堅持對朝鮮一味打。壓的政策,不僅難以獲得足夠的國際支持,美國在朝核以及東亞的政治與戰略影響力都將受到更大的傷害。

美國對朝政策的“希爾路線”,說到底,就是接受朝鮮現有政權和體製為對話和接觸的對象,並在這個基礎上願意通過提供能源援助、政治交往,甚至開啟關係正常化談判來“說服”平壤讓步,並最終棄核。具體到六方會談,“希爾路線”最成功的地方,不僅僅意味著布什政府先“邁出了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美國同意即便定義模糊的“去功能化”可以在標準嚴格的棄核之前發生,還同意在平壤接受核查以及核申報取得進展的條件下,美國將“分階段”地獎勵和滿足朝鮮的需求。美國態度的轉變換得了朝鮮的積極響應。平壤在2007年9月初結束的美朝日內瓦談判中同意有時間限製的“去功能化”、全麵核申報和接受從IAEA到美國技術專家的核查。[29]

2007年六方會談取得的一係列進展,當然首先需要歸因於靈活和真正開始知道怎麼去同朝鮮打交道、並在六方會談的框架內能夠得以解決問題的“希爾路線”。2007年7月20日結束的新一輪朝核六方會談還無法就“去功能化”達成時間表,原因是平壤要美國將朝鮮從支持恐怖主義國家的名單中“剔除”。[30]即便美國並未馬上“剔除”,6月希爾在繼凱利2002年10月訪問朝鮮時隔5年之後重新訪問平壤,10月就已經簽署了新的《第二階段共同文件》,比起從2003年至2005年將近兩年內六方會談遲疑不決到2006年朝鮮核試驗帶來的新危機,2007年朝核問題多邊談判可謂“柳暗花明又一村”。2007年美朝之間的積極互動,深刻說明了多邊會談中各方立場協商出共識的重要性。“希爾路線”的本質並不是說布什政府的對朝鮮戰略有了根本的調整,而是有了大幅度的“策略上”的調整。美國政策調整之後,美國國內對美朝互動究竟能走多遠仍然充滿了疑慮,希爾也遭到了來自強硬派的猛烈批評[31],但至少自2003年8月第一輪六方會談以來,各方對朝政策的現實針對性從來沒有像今天這麼突出。

朝韓北南首腦會晤與六方會談中的“次級國家”角色

有效的多邊會談進程不僅需要“主導國家”的努力,更需要“次級國家”的積極參與。“次級國家”活躍的角色分配和擔當如果能夠在各國政策總體協調下發展,顯然對多邊合作來說也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補充和推動。2007年10月2—4日的朝鮮半島北南雙方在事隔7年之後,再度於平壤舉行首腦峰會,反映了韓國作為六方會談中“次級國家”角色的迅速提升。

朝鮮領導人金正日在2000年5月與韓國總統金大中舉行第一次半島北南首腦峰會7年之後,同意與韓國領導人盧武鉉舉行首腦會談的原因顯然是多方麵的。除了目前還不清楚首爾為了說服平壤同意舉行首腦會談究竟花費了多少“現金”之外[32],2007年10月舉行首腦會談對於金正日政權來說顯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與經濟利益。其一,平壤必然注意到韓國內部有關對朝政策激烈的朝野爭論,首爾的兩派勢力——主張對平壤親善的“改革派”和主張對朝鮮強硬的“改革派”——曆來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在目前在野的韓國大國家黨總統候選人李明博選情大幅度領先的情況下,平壤深知執政的開放國民黨一旦失去2007年12月19日的大選,韓國對朝政策很可能從盧武鉉政府的“親善”走向新的“強硬”。同意舉行首腦會晤,讓盧武鉉政府在執政的最後時刻通過強調北南和解來振奮朝鮮半島的民族主義情緒,顯然是平壤可以限製韓國的選情、鼓勵韓國繼續實行親朝政策的重要杠杆。其二,在經曆了2006年11月和2007年8月兩次洪澇災害之後,朝鮮經濟越發困難。舉行首腦會晤,是朝鮮可以得到韓國擴大的經濟援助的重要途徑。據國際媒體估計,2006年11月的洪災造成了朝鮮7300人無家可歸[33];2007年8月的洪災更使得200多人死亡,3萬多人無家可歸[34],朝鮮在2007年冬季的糧食和能源短缺將更加嚴重。更為重要的是,舉行北南首腦會談、主導改善和營造朝鮮半島北南雙方的和解與合作,是平壤可以在六方談判桌上對美國、中國和日本等其他各方施加壓力的手段。為了擺脫在六方會談中的孤立狀態,爭取盡可能的外交資源與國際同情,自2006年11月朝鮮同意恢複六方會談。以來,一直在竭力爭取在大國之間玩弄“平衡外交”。一方麵使勁靠攏美國,希望直接說服美國取消金融製裁、將朝鮮從支持恐怖主義國家的名單中剔除和與美國關係的正常化;另一方麵,不惜孤立日本、疏遠中國、鼓動半島民族主義情緒拉攏韓國,竭力謀求改善平壤的外交空間,以贏得更多的國際支持。這次北南首腦會晤的舉行,很大程度上是平壤所奉行的“平衡外交”的體現。

盡管如此,一個在六方會談和在影響朝鮮過程中扮演活躍角色的韓國是值得肯定的。盧武鉉政府雖然常常在韓國國內政治中被批評為“親北者”,其某些政策——例如在10月2—4日的首腦會談中刻意回避談論朝鮮棄核以及改革開放的問題——顯示出首爾的北方政策對朝鮮的實際影響力是有限的,但韓國自2006年10月朝鮮核試驗之後拒絕關閉金剛山旅遊區和開城工業園區這兩個南北合作項目、不願意在聯合國1718號製裁決議框架之外另行實施對朝鮮的強烈製裁措施等行動,客觀來說,為首爾保持對朝鮮的對話管道和影響力創造了條件。不管盧武鉉政府究竟基於什麼樣的目的竭力推動新一輪朝鮮半島北南首腦會談,但這一會談的結果總是在建設性地推動朝鮮加強與國際社會的交往與接觸。這對於朝鮮結束封閉和孤立狀態,以積極的心態看待和處理六方會談及國際社會一致公認的半島無核化目標,都有很重要的意義。2007年10月的朝鮮半島北南首腦會談暫時沒有帶來朝鮮改革或者開放的重大變化。除了對盧武鉉總統承諾的對朝鮮基礎設施的大規模投資感興趣之外,平壤並沒有對首爾作出其他任何實質性讓步。盧武鉉要求的“三通”也沒有得到回音。[35]由於2007年12月19日韓國將舉行大選,對解決朝核問題“空前樂觀“的盧武鉉政府在位的時間已經很有限了[36],未來的韓國政府很可能會修改盧武鉉政府的政策,轉而采取“有條件”的對朝“接觸“政策。盡管如此,首爾爭取在六方會談和北南關係中發揮積極作用的既定政策是不會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