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合作與東亞安全保障——安全區域主義在東亞的前景(1 / 3)

冷戰的結束雖然改變了東亞安全原有的兩極格局,但新的安全體製並未得以建立。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初所形成的中美蘇戰略大三角關係在90年代的消失,東亞安全因“體製空缺”(institution vacancy)而重新進入了一個相對脆弱的時期。這種脆弱性不僅表現在大國協調的程度不斷下降,大國間新的安全摩擦在增強,潛在的敵意有重新抬頭的跡象,而且,傳統的區域熱點如朝鮮半島和台灣海峽局勢有進一步惡化的可能。東亞區域安全的脆弱性增強是對東亞持續的經濟高速增長以及作為世界經濟新的力量中心構成了潛在的威脅。毫無疑問,東亞的經濟強勢沒有穩定的區域安全環境,要想在長期內維持是難以想象的。尤為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7月由東南亞首先爆發的金融風暴目前已經蔓延到整個東亞。在金融風暴的打擊之下,東亞經濟在2—3年內進入了一個增長被迫放慢的痛苦的調整期。東亞今天所麵臨的經濟困境將會對整個區域安全帶來新的挑戰,這是擺在所有東亞國家麵前一個不容忽視、不容回避的根本問題。本章旨在探討通過區域合作的途徑增強和發展東亞安全的意義、作用和麵臨並需要解決的問題。

區域合作對於區域安全的意義和作用

通過區域合作以解決區域安全問題是冷戰後國際關係發展的基本趨勢。

首先,保障區域安全是當代國際安全的核心,區域安全的保障隻能依靠區域所有國家共同參與基礎上的平等對話與磋商,通過合作來產生區域安全機製,而不能再依靠武力或軍事結盟的方式。

冷戰瓦解以後,全球軍事對抗和軍事戰爭的可能性已經越來越弱,對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脅主要來自於區域衝突和區域戰爭。領土、民族、宗教以及曆史等普遍的衝突根源總是最多地在鄰國之間發生。曆史上安全的最大的隱患就主要來自於同一區域內國家間地理位置的相鄰或相近。雖然今天軍事技術和通訊手段都十分先進了,但地緣因素仍然是發生安全聯係的首要環節,相鄰或相近的國家安全困境的作用特別突出。傳統地緣相近的國家保障安全一般來說無非通過積極和消極兩類方式:積極的方式是指裁軍、結盟和集體安全,消極方式是指個體國家的軍事發展和秘密外交以達到勢力均衡。這兩類方式謀求安全的核心都是建立威懾以消除產生戰爭的條件。但傳統以威懾為核心的安全觀念並不能減少衝突和不安全感,隻是能推遲戰爭的爆發。

更何況,沒有戰爭遠非安全的理想狀態。人們關注安全問題所要達到的目的已經不單單是避免戰爭,而是如何從根本上消除可能導致戰爭的潛在衝突,並為旨在增進共同福利的各方麵的合作創造各種有利的條件以及建立合作深入的信心保障。因此,全球經濟的一體化、國家間的相互依存以及今天國家利益實現手段的變更都要求當代國際關係中的安全,不是簡單的無直接軍事衝突或無迫近的戰爭危險,而是要降低國與國之間似乎難以克服的“安全困境”,為更為廣泛和深入的合作創造前提,為共同的發展尋求更為有效的機會。

其次,當代國際安全必須貫徹共同安全和合作安全的觀念,區域內的各個國家,不管大國還是小國,在共同安全與合作安全的前提下安全利益基本一致,安全的需要使彼此不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不可分離;區域合作是各國可以共享安全、穩定與繁榮的唯一途徑。

共同安全的概念來源於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的“裁軍和安全議題獨立委員會”於1982年出版的《共同安全裁軍計劃》,後被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所采納,並由帕爾姆委員會(The Palme Commission)向歐安會所提出的名為《共同安全:一份生存的藍圖》的報告而聲名大振。合作安全的概念則來源於加拿大在1990年所倡議的“北太平洋合作安全對話”(North Pacific Cooperative Security Dialogue)。共同安全的觀念強調核時代戰爭所具有的巨大毀滅性使得人類根本無法償付戰爭的代價,共同的生存已遠遠壓倒了戰爭的有限意義。國際和平必須基於共同生存的追求,而不是相互毀滅的危險。因此,核時代人類不管政治及意識形態的對立具有共同的利益,安全也是人類的共同安全。共同安全分政治和軍事兩個方麵。政治方麵是指應理解到即使潛在的敵人也是不可缺少的夥伴,它們的安全也是我們的安全,隻有這樣才能一起生存,否則就一起毀滅。軍事方麵是指沒有一方能夠追求軍事優勢並在沒有巨大風險的情況下運用軍事優勢;軍事的存在應輔之於相關的彼此信任措施,並通過溝通、合作及相關製度的建立以進行驗證,增強彼此的信任和解決衝突。

合作安全是指各國在安全問題上應相互磋商而不是相互對抗,彼此做出不挑釁再保證(reassurance)而不是彼此威懾,相互間增加軍事透明度而不是彼此保密,相互依賴而不是單方麵采取行動(unilateralism)。合作安全並不熱衷於成立一個世界政府、消滅所有的武器、防止所有形式的暴力、解決所有的衝突、調和所有的政治價值,其焦點是在防止嚴重的、有計劃的和有組織的侵略手段的累積和侵略行動的發生。它涉及廣泛的軍備限製、增加軍事透明度,甚至對國防安排的監測,它還包括建立核武器嚴格的管製和安全措施、將國家過多的軍事工業轉為民用、對危險性科技流向的合作性協議、彙集國際所支持的有效與合法的幹預等等。合作安全在範圍上是多麵向的,在具體方式上采取漸進主義。它特別強調在多邊的基礎上建立對話習慣的價值,並不因專注軍事解決而忽略非軍事解決途徑,雖認定國家是安全係統的主要角色但不排斥非國家角色的作用,在安全機製的建立方麵采取正式或非正式的靈活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