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證研究:當前知識產權侵害賠償司法認定的現狀和特點(2 / 3)

3.請求停止侵權並承擔賠償責任的占絕對多數

根據筆者對所在法院2006年審結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原告請求被告承擔民事責任方式情況所做的調查和統計,2006年審結侵犯著作權一審案件59件,其中以判決方式結案的有22件,以調解方式結案的5件(2件屬網絡域名確權案),合計考察樣本為25件,其中原告請求被告承擔停止侵權責任的有20件,占考察案件的80%;請求承擔賠償損失的有25件,占100%;請求被告在有關媒體上賠禮道歉的有11件,占44%。為了進行比較研究,筆者同時對該院2006年審結的侵犯商標權和專利權案件進行了統計分析。2006年該院審結侵犯商標權一審案件22件,除6件撤訴外,有16件係以判決、調解方式結案的,其中原告請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的有14件,占87.5%,請求被告賠償損失的16件,占100%,同時請求被告消除影響、恢複名譽的有2件,占14%。2006年該院審結侵犯專利權一審案件28件,有18件撤訴,1件移送管轄,其餘9件為判決方式結案,其中請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的5件,請求確認被告侵權的1件,請求被告賠償損失的7件,請求被告在有關報刊上消除影響的2件。

作為原告的權利人請求被告承擔的責任方式從數量上比較,最多的是賠償損失,其次是停止侵權(這種方式通常是和賠償損失結合在一起使用),第三是賠禮道歉,第四是消除影響、恢複名譽。賠禮道歉主要使用在侵犯著作權領域,而消除影響、恢複名譽主要反映在侵犯專利權和商標權糾紛中。

4.多個被告或係列侵權案遞增

在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原告多為一個當事人,兩個以上原告一般係權利共有人。近年來,大多數案件中的被告多於原告,而且出現了很多同一原告、不同被告的係列案件。如本院2006年審結的104件一審案件中,被告為2個以上的有41件,占所結案件的39.4%;而同一原告訴不同被告的係列侵權案有9起,共計53件,占所結案件的二分之一強。如陳金釗起訴侵犯著作權案7件,廣東飛樂影視製品有限公司起訴侵犯著作權案5件,北京三麵向版權代理有限公司起訴侵犯著作權案11件,曲阜天博汽車零部件製造有限公司起訴商標侵權10件,等等。同時在其他法院也出現同樣的情況,如南京中院2005年審結係列案件共計112件。這些新特點的出現,一方麵說明價值含量高的知識產權容易受到侵犯,另一方麵說明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形勢依然嚴峻,侵權現象相當嚴重,而且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規模化侵權;當然,這些數字同時也說明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和力度均在增強,版權代理公司、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等機構的成立對維護權利、打擊侵權無疑也起到了推動作用。

5.侵害賠償的法律適用出現法定賠償濫用趨勢

知識產權侵害賠償的司法認定不但體現著司法對權利人和未違約方權利的保護和救濟,而且體現著司法對侵權人和違約方的民事製裁,同時體現著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有效性。因此,筆者對2001-2006共計六年時間本院審結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計算侵權損害賠償額的方式進行了抽樣調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