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孔子到孟子,從荀子到董仲舒,再到朱熹,儒學越傳到後世,越失去了它本來的意味。自宋明之後,“理學”強化了傳統文化中的“三綱五常”,被當做統治階級利用的工具,進一步束縛、壓製人性,從而使儒學變為“吃人禮教”。
這一點在對待“女性”的概念上體現得尤為突出。我們先來看看宋明以前,漢唐時期,是何等的風氣開化,豁達通融:
漢時帝王家或門第顯赫的仕宦大戶,人們生活相對自由,對女子的貞操要求並不嚴格。寡婦再嫁,是自然合理的事,比如薄姬初嫁魏豹,再嫁給了劉邦;平陽公主初嫁曹時,再嫁給了衛青;漢初丞相陳平的妻子,據說在嫁給陳平之前已曾五度守寡,但人們並沒有認為這有何不妥。至於漢代的才女們,如卓文君,年輕時就守寡,後來與司馬相如私奔,這在漢朝傳為佳話;又如蔡文姬,十六歲嫁給衛仲道,二十三歲被匈奴人擄去,與匈奴人生了兩個孩子,三十五歲又回中原與小青年董祀結為夫婦,漢代人並不覺得有何尷尬,反倒她的故事流傳千古。
唐時風氣也非常開放,政府提倡和鼓勵寡婦再嫁,僅是皇家公主再嫁的就多達二十三人。唐朝婦女們可以成群結隊出遊,郊外市裏遊玩、聽戲、看球,女子著裝大膽豔麗,開朗豁達,肌膚豐盈,常常主動追求男子,女子從政也曾風行一時。唐代的女詩人薛濤,才華橫溢,名聲遠播,白居易、元稹等許多詩人都慕名交往;唐代女書法家曹文姬,自幼好文,書法俊俏,人稱“書仙”;唐代最傑出的舞蹈家公孫大娘,以《劍器舞》而聞名於世,在民間獻藝時,觀者如山,應邀到宮廷表演,無人能及;還有諸多女詩人如李秀蘭、魚玄機,宮廷女官如上官婉兒與宋氏五姐妹,女舞蹈家謝阿蠻、張雲容,唐代女書法家吳彩鸞……乃至於出現中國唯一一位女皇帝武則天,統治天下二十年,無數男人甘拜腳下,此等盛世,女子豪情巾幗不讓須眉。
可是從宋代開始,隨著理學的影響漸深,宣揚“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社會對婦女的禁錮越來越緊,纏足、守節之風日趨盛行,未嫁之女不能隨便出門,像李清照這樣再嫁便已被後世文人們不屑了。據《河南程氏遺書》中記載,儒家學者程頤與朋友有這樣一段對話:
問:“孀婦於理似不可取,如何?”
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節者以配身,是已失節也。”
又問:“或有孤孀貧窮無托者,可再嫁否?”
曰:“隻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有人問程頤:“按照理學標準,男人不該娶寡婦為妻吧?”
程頤說:“那當然,娶這樣的‘失節者’做配偶,自己也會失節。”
對方又問:“可寡婦如果貧窮無依,可以再嫁嗎?”
程頤說:“餓死隻是小事,失節才是大事!”
此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始作俑者。
宋代男人是中國曆史上最軟弱、最沒胸襟的,在國家大事上難有作為,卻對女性要求極為嚴格,這不能不說是社會群體的心理自卑。在理學思想的桎梏下,宋代人愈來愈重視所謂的“貞操”,到南宋時,朱熹明確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欲”主張,向廣大民眾灌輸“貞節教育”。婦女守寡、殉夫之事層出不窮,凡是女子為夫君殉亡,或是守寡終身的,都能獲得人們嘉獎,死後立“貞節牌坊”一塊。朱熹老家在婺源,古屬安徽徽州。徽州的貞節牌坊最多,今天旅遊景點還有“古徽州牌坊群”,在全國也是數一數二,可見影響之深遠。
相比較下,先秦的聖哲們就顯得更為坦蕩豁達。孔子的兒媳婦就是再嫁,因為孔子的兒子孔鯉早死,其妻改嫁到衛國庶氏,孔子並未攔阻,可見他對寡婦改嫁並不反對。後來,兒媳死在庶氏家裏,孔子的孫子子思前往為母親哭泣,孔子也隻是勸他不要太悲傷了。
在孔子整理過的《詩經》中,保存著大量男女愛情的詩歌。“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孔子把這篇《關雎》列於三百篇之首,說“洋洋乎盈耳哉”,讚賞少男少女真摯熱烈的愛情;而到了宋代,朱熹的學生王柏居然指責《詩經》中描寫男女愛情為“淫穢之詩”,稱《詩經》不成體統,硬是刪去了幾十篇關於愛情的詩歌。
到了明代,整個社會已經根深蒂固籠罩在理學“遏製人欲”的思想中,“女子守節”成了最突出的現象——政府以法定形式鼓勵和表彰婦女們守節,“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誌,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立貞節牌坊、烈女祠,在中國許多村落裏,除了民居和廟宇外,最多的就屬貞節牌坊了。
在這種風氣下,女子被禁止學習、看書,“女子無才便是德”,明清之後的女性普遍文化程度較低,地位也比漢唐時降低很多;如果未婚女子經常上街,或是私自與男子約會,則是“不守婦道”,成為家族的恥辱,而如果女子終身守節、殉夫而死,則被大力頌揚,乃至於全家族都倍感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