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63年,康熙二年,對江南的知識分子們來說是一場浩劫。
浙江莊氏家族是明末清初的大戶人家,與江南諸多名士、學者有密切的交往。莊家二少爺莊廷龍誌氣頗高,寫了一本《明史》希望能流傳千古,並花重金聘請當地十六位名士參與修改、潤筆,又請了崇禎十三年進士李令皙為該書作序,為了擴大該書的宣傳,還邀請了當時文氣更大的查繼佐、範驤、範文白、陸麗京等知名人士,江南地區的文化界都盡皆知曉。
從清軍入關算起,清朝統治此時是第二位皇帝康熙,隻不過這時康熙不到十歲,天下初定,滿漢之間矛盾依然尖銳。尤其國家大權掌握在鼇拜手裏,鼇拜其人凶狠野蠻,對待漢族知識分子向來從不手軟。浙江這群文人如此大張旗鼓地刊刻、印刷,四處傳閱《明史》,無疑是“頂風作案”,觸動了清王朝的敏感線。
這本《明史》以明末遺臣的觀點來寫作,站在漢人的角度為明朝辯護,文中對清軍入關稱做“夷寇”,把明朝降將吳三桂、耿精忠等人罵做“吳賊”、“耿賊”,還詳細描寫了女真族在關外的窘困,對努爾哈赤直呼其名等等,都冒犯了清王朝的大忌。更糟糕的是,這本《明史》以南明年號記錄,不用清朝年號,等於是不承認清朝的正統地位,這對當政者來說,豈不是“言論造反”,分裂國家罪?
流傳甚廣的《明史》很快引起了北京朝廷的注意。當時的第一權臣鼇拜,自然信奉的是強權霸道,立刻下令追查此事,一夜之間,《明史》案在江南引起了軒然大波。
首先是抓捕莊氏家族,也包括作序的李令皙一家,莊、李家男女老少數百口人全被押解京城。此時,作為“主犯”的莊家二少爺莊廷龍已經病死,被清政府下令挖開棺材,當場戮屍,莊家老爺莊允城年歲已大,經不起這番驚嚇,很快就死在獄中,莊家數百口人皆被斬首,李令皙全家也被處斬,恐怖席卷整個浙江。
隨著清查的深入,牽連出更多的人。編撰此書的江南名士蔣麟徵等人也被抄家,家族男子一律斬首,女人充做奴隸,另外的潘力田、吳赤溟等諸多江南文人本沒有參加寫作,但因為莊家把他們名字也列在書中,所以也都全家被斬,真是可憐可歎,無辜者血淚遍地。
而後,那些刊刻書籍的、販賣此書的、購買此書的都被抓獲,連當地的知府、提督也都被一並問罪,牽連越來越廣,達數百人之多,被斬首、淩遲、杖斃、發配流放皆有,血肉橫飛,慘絕人寰。
這樁康熙初年的“明史案”開清朝文字獄之先河,牽連之廣,殺人之多,實在聳人聽聞,成為後世效仿的榜樣。中國文人在明後期發展起來的獨立人格,在清朝的一次次血腥屠殺下被抹去,人們不敢自由議論,更不敢有獨立思想,活命才是最重要的。
“文字獄”——以文字獲罪下獄,古已有之。周厲王的殺人止謗,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漢武帝的大下詔獄,明太祖的多疑濫殺。這其中,清朝的“文字獄”時間最長,從康熙年間開始,經雍正時代,到乾隆時期,一百多年時間裏發展得愈加熾烈,近百件文字獄事件讓人膽戰心驚。正好這爺孫仨是清朝三位明君,在“康雍乾盛世”的締造過程中,也是“文字獄”的傳承者。
作為清王朝來說,其統治階級屬於少數民族,民族衝突在清初非常尖銳,滿漢互相敵視。而漢族人口占大多數,常常有“反清複明”之類的“義舉”在中國大地上燃燒。
統治者們都明白,要坐穩江山,光靠暴力屠殺、野蠻鎮壓是不能長久的;還需要在文化上進行控製,扼殺異端思想,統一意識形態,才是維護專製集權的根本保障。
相比於康熙年間,雍正朝則更加嚴酷。雍正即位後,這位皇帝本身麵臨“正統”的非議,朝中有諸多反對勢力虎視眈眈,雍正帝遂在政治上采取“鐵腕政策”,重嚴刑,興大獄,繼明太祖後又開啟了特務機關,捕風捉影。
當時江西永興縣有一位文人,名為曾靜。這位曾先生性格迂執,喜歡頌古非今,“尊王攘夷”的儒家思想濃烈。他偶然間讀到明末名士呂留良的文章,其中對“夷夏之防”有鮮明的立場,不禁欣喜異常,認為找到了知己。當時呂留良已死,曾靜便與其兒子呂毅中、學生嚴鴻逵及弟子沈在寬等往來投契,每賦詩相贈答。在曾靜所著《知新錄》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鮮明的反清言論,“中原陸沉,夷狄乘虛”、“華之與夷,乃人與物之分界”,把清朝比作動物,不承認蠻夷是人,又說“春秋時皇帝,該孔子做;秦以後皇帝,該程子做;明季皇帝,該呂留良做,如今卻被豪強所壽”,言辭頗為激烈,矛頭直指政府。
這位曾學究不僅僅是“紙上談兵”,而且還要付諸實踐。不過他的實踐迂腐可笑,曾靜聽聞當時的川陝總督嶽鍾琪是嶽飛的後人,掌控西北軍事大權,於是理所當然地認為,嶽飛的後人肯定是反對異族的,就前去遊說嶽鍾琪,希望他能夠“反清複明”。
嶽鍾琪是清朝名將,也是繼年羹堯之後最受雍正信任的大將,據說他是嶽飛的第二十一世孫。但嶽飛已是四百多年前,早已時過境遷,此一時彼一時,嶽鍾琪將軍有何必要僅為了先祖的名義而起兵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