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史引論:隻要有人存在,文化就不會枯竭。
文化的產生是與人類活動息息相關的。幾千年來,文化無時無刻不以獨特的方式作用於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麵麵,形成各種不同的文化傳統和文化模式。企業文化理論的興起,為現代工業文明注入了新的精神和文化力量,為現代企業發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和活力,使今天的企業因文化而繁榮正在成為可能。
當今世界,文化與經濟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隻要走進文化,就會不時地感知到不同文化傳統對現實社會的經濟、政治、技術行為等產生的影響。今天,文化作為一種國力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標誌之一。因此,21世紀的經濟社會不僅要從戰略選擇上高度重視文化建設,而且要正確地把握文化與經濟相互交融的發展趨勢,以促進其良性互動、共同發展。
第一節 文化現象與社會運行
一、文化與文化現象
今天,所有詞典、詞彙集、百科全書都提到“文化”這個詞並對其加以分析,這表明文化無處不在,它是人類承擔個人使命與集體使命的手段。文化聯係著社會存在,可以說人類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麵都可以歸結為形式多樣的文化現象。文化現象是如此重要,以至於不同時代眾多學者都對文化展開研究。
1.文化的界說
文化這一概念是由人與社會產生而來。最初英文中的文化(culture)一詞源於拉丁語,它可以歸納為“耕作、栽培、種植。”其中內涵人們對自然界的開拓之意。
文化概念的第一個現代表述與當代人類學的涵義密切相關,這一表述是由德國學者薩穆埃爾·普芬多夫男爵提出的,他認為,文化是社會人的活動所創造的東西和有賴於人和社會生活而存在的東西的總和。按照這一表述,文化包括物質因素和非物質因素。
美國學者羅伯特·摩森和菲利普·哈西斯等人在《文化調和》一文中,從文化的特征角度,為“文化”下的定義為:“文化是一種生活方式,它產生於人類群體,並被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傳給下一代。確切地說,在一種不斷滿足需求的試圖中,觀念、習慣、態度、習俗和傳統在一群體中被確立,並在一定程度上規範化。文化是明顯的或隱含的處理問題的方式和機製,它使得一個民族在適應其環境及不斷變化的條件時有別於其他。”他所強調的是文化的傳承性和相對穩定性,把文化視為一種處理問題的方式和機製。
從文化的內容來看,英國文學家E·B·泰勒在其著作《原始文化》中為“文化”下的定義是:“文化是一個複雜的總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類在社會裏所得一切的能力和習慣。”人類學家卡·恩伯—梅·恩伯在《文化的變異》一書中認為:“文化可以定義為被一個集團所普遍享有的、通過學習得來的觀念、價值觀和行為”。顯然,這裏的文化是人類後天習得的,同時也為人類所共同享有。
20世紀50年代,美國學者A·克羅伯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影響深廣的“文化概念”,他認為文化應包括五種涵義:①文化包括行為的模式和指導行為的模式。②通過人類所創造的“符號”係統,由後天學習而得。③模式物化於人工製品中,因而這些製品也屬於文化。④價值觀是文化的核心,不同的價值觀是區別文化的本質內容。⑤文化係統既是限製人類活動方式的原因,又是人類活動的產物和結果。這個文化概念相對來說就更為具體,內涵更豐富,不但指出了文化的內容和特征,而且強調了文化的核心。
國內學者對“文化”概念的研究莫衷一是,但惟《辭海》(1979年上海版)對文化下的定義最為完整明確,也最符合中國人的表述習慣和思維方式。《辭海》上認為:文化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講,指人類社會曆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從狹義上講,指社會的意識形態及與之相適應的製度和組織機構。文化是一種曆史現象,每一個社會都有與其相適應的文化,並且隨著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而發展。作為意識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
當然,文化的界說遠遠不止以上列舉的幾種,曆經兩千多年的演變,關於文化的定義不勝枚舉,盡管在眾多的定義中包含著思想分歧,但還是促進了文化概念的不斷充實。從社會學研究視角來看,我們可以這樣認為:文化是與自然現象不同的人類社會活動的全部成果,它包括人類所創造的一切物質的與非物質的東西。也可以說,自然界本無文化,自從有了人類,凡經人“耕耘”的一切皆為文化。
2.文化的特性
回顧幾千年人類文化的演變,比較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發展,審視現代意義下的文化力量,不難發現,今天的文化已成為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實在要素,且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①文化的習得性和創造性。文化與人同在,但文化又不具有先天遺傳的本能,任何文化都是後天習得、後天創造的。這種超生理性表明,文化具有後天創造性的本色,無論是何種形態的文化,不可能是先天就有的,而是人類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創造出來的。
②文化的複合性和象征性。文化是一個複合的概念,由此表明,凡文化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現象,而是由多種文化要素複合而成的文化係統。這決定了文化存在的意義,要遠遠超出文化現象的直接表達,而是一種文化象征。
③文化的共享性和傳遞性。文化的超個人性表明,形成文化的力量不在於個人,凡文化都是由一個群體、地區、民族或國家的社會成員共同創造的,同時又為人們共同享有和共同遵守。由此形成的文化,通過縱向傳遞可以把文化一代一代傳下去,還可以通過橫向傳遞,使不同文化在不同地域、民族、國家之間傳播。
④文化的累積性和變遷性。任何一種文化總是在不斷累積過程中得到充實的,其中內涵著對傳統文化的繼承,又存在著繼承基礎上的創新。在這個動態變化中所出現的文化變遷,就成為一種使然。通常,自然條件的變化,新的發明與發現,以及不同地域、國家、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都可以引發文化變遷。
⑤文化的獨特個性與共性。世界文化的多樣性,是以表達文化的個性化和民族化為特征的,即不同民族有著不同的文化特性。而具有不同民族特性的文化又共存於一個世界之中,它們可以相互交流,彼此借鑒,在保持民族個性文化的基礎上,共同發展。所以,今天的文化是特殊性與共性的統一。
3.文化現象
文化是人類社會所特有的現象,甚至可以說人與文化是同步的。因此,可以認為,凡有兩個以上的人存在的人類活動,都是文化現象。例如:電視、電影、宗教等都是文化現象,它們是多重因素的複合體。文化現象廣泛存在於社會生活當中,存在於我們生活的方方麵麵,它是廣泛的,同時也是複雜的。
對於具體的文化現象,我們要認識到它的複雜性,看到它對社會發展的有利方麵,同時更要關注其不利方麵,對其有利方麵要有意識地加以引導,使其得到更好的發揮,對其不利方麵要加以遏製,避免其危害社會。
二、從不同視角看文化
文化概念本身是抽象的,曆經長期演變和不同的推論,使今天的文化變得紛繁多樣。所以,對文化的認知,可以從不同角度加以區分,不同的區分可以獲取不同的理解和認識。
1.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
人類創造的文化,既有物質因素,也有精神因素。從物質與精神的相對性出發,可以把文化區分為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兩個方麵。其中物質文化,是指物質世界中,經人加工或改造過、凝聚著人的思想的東西;精神文化,又稱非物質文化,指知識、觀念、製度、規範、模式等。
文化的構成要素,既包括物質因素,又包括精神因素,有時二者又是結合為一體的。所以,對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區分隻能是相對的。作為區分,物質要素是文化的基本要素,精神文化產生於物質文化,同時又對物質文化有積極的反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文化建設,尤其是企業文化建設,既要重視物質文化建設,又要重視精神文化建設,二者不可偏廢。
2.主文化與亞文化
從文化的影響力視角來加以區分,可以把文化分為主文化和亞文化兩個方麵。主文化,是指在一個社會中居主導地位,又為社會上大多數人所認同並接受的文化;亞文化,是指僅為社會中某一部分人或某一群體所認同並接受的文化。例如,為社會中少數民族群體所特有的民族亞文化,為各類企業所特有的企業亞文化等。
在一個社會中,主文化與亞文化一般是相容的,二者的區分也是相對的,且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所以,對主文化與亞文化性質的判斷,不是簡單地看它是處於主文化還是亞文化,而是看它是否符合曆史發展的方向,通過具體分析,才能作出恰如其分的客觀判斷。
3.先進文化與落後文化
根據其對曆史發展的作用,文化又可分為先進文化與落後文化。所謂先進文化是指符合曆史發展方向,能夠推動社會進步的文化;落後文化則是背離曆史發展方向,阻礙社會進步的文化。一個國家要繁榮社會文化,就必須大力發展先進文化,努力改造落後文化。
在一個社會中有主文化,就有反文化。對於在社會中占主導地位並對現存社會秩序起著維護、支持作用的文化,它所代表的應該是先進文化,而不是落後文化;同樣,對現存社會秩序存在背離和否定並對現存主文化抵製和對抗的反文化,應該反對的是落後文化,而不是先進文化。如果主文化不能代表先進文化或反文化否定的是先進文化,對社會都是有害的。
將兩種文化做比較,有的可以分出高下、先進與落後,有的則不能。在兩種文化的比較中,可以評出孰優孰劣的文化,我們稱之為評比性文化,評比性文化都是比較容易鑒別其價值的文化。在文化比較中沒有明顯的優劣、高下之分的文化,稱作非評比性文化,也叫中性文化,這種文化多與人們的行為方式、習慣、習俗相聯係。
對於中性文化,一般是采取任其自然發展的態度,而對於可以區分出先進與落後的文化,通過評比要旗幟鮮明地反對落後文化,倡導和發展先進文化。
三、文化的結構與功能
研究文化,不能不考慮文化的結構和功能問題。對這一問題的求識,有助於人們進一步認識和把握文化及相關問題。
1.文化的結構
凡事物都是以係統的方式存在的。文化作為一個體係或係統,所表現出來的不同層次,就是文化的結構。社會學對文化結構的研究,主要分為以下三個層次。
①文化特質。亦稱文化元素,是指組成文化的最小單位。社會文化是由各種文化特質構成的,無論是物質形態,還是精神形態的文化特質,都可以自成一個功能單位,並以其獨特的功能行為與其他文化特質相區別。
②文化叢。是指功能上相聯係而構成的一組文化特質,所以又稱文化特質叢。通常文化叢是在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的特殊結合點上,靠功能關聯而結合,形成了具有不同於單一文化特質的功能。文化叢是構成文化的基本內容,但又不能完全等同於社會文化。
③文化模式。是指由諸多文化叢結合而成的一個文化係統。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區、不同群體所形成的不同的文化模式,類屬於特殊的文化模式,而各具特性的文化模式中由基本結構所表現出來的共性東西,類屬於普通的文化模式。
2.文化的功能
借鑒社會學關於文化研究的思路和結構分析,不僅有助於人們對社會文化的總體認識,而且也有助於進一步去認識和把握文化的功能。
①社會整合功能。社會整合,是指通過對人與社會利益的協調和調整,促使社會個人或群體結合為社會共同體的過程。文化的社會整合功能包括三個方麵:一是價值觀整合,指經文化熏陶和價值觀影響,促使一個群體或社會中的人在社會生活的基本方麵形成一致的價值觀;二是規範整合,指借助於文化力量,將各種社會規範內化為人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的過程;三是結構整合,指依托人們對社會文化所產生的依附心理和認同感,促使多元結構的社會形成一個整體的過程。
文化的社會整合功能,是一個民族凝聚力的根源,也是加強社會各階層之間聯係和實現社會團結的重要基礎。
②社會導向功能。文化的社會整合過程,內涵著文化在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秩序、推動社會進步等方麵所具有的社會導向功能。文化的社會導向功能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價值觀導向,通過大力發展先進文化以及所形成的主導價值觀,引領和促進人與社會全麵發展;二是規範導向,通過各種規範的標準化和係統化,以及有形的和無形的規範導向,去規定、指導人們的思想、行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