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秦巴山區弱智兒童出生前、出生時病因與防治措施選擇(1 / 2)

對秦巴山區弱智兒童進行的常見臨床醫學病因診斷結果中,出生前與出生時因素占有較高的比例,寧強、柞水、安康三個實驗區分別占到了總體弱智的16.85%、28.24%、17.38%,三實驗區總體占21.85%,高於全國一般水平。因而,對預防秦巴山區弱智兒童出生的圍婚、圍產期保健幹預措施的研究,對降低實驗區因出生前、出生時因素所致的弱智患病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有必要依據秦巴山區弱智兒童出生前與出生時病因因素的位次,結合當地實際,從國內外已有的圍婚、圍產期幹預措施措施中,探索針對性與可行性強的具體適宜措施。

5.1 弱智兒童的出生前與出生時常見臨床醫學病因因素及其位次

秦巴山區三個實驗區270例弱智兒童中,共診斷出因出生前、出生時常見臨床醫學因素所致弱智兒童58例。其中涉及出生前因素10種,出生時因素2種。進一步分析表明,在出生前因素中,以遺傳性疾病所占比例最高,占三實驗區病因已明弱智兒童的13.26%(包括遺傳綜合症、遺傳代謝病、其他遺傳病),宮內營養不良次之,占三實驗區病因已明弱智兒童的7.14%;在出生時因素中,以產時窒息占比例最高,占到了三實驗區病因已明弱智兒童的24.49%。反映出,在幹預措施中,應重點強化遺傳、孕期營養以及新生兒窒息幹預措施。

5.2 影響兒童智力發育的圍婚、圍產期因素分析

采用病例對照(1:2)研究法,對形成實驗區兒童弱智的母親方麵的危險因素進行了研究。病例組為調查地區14歲以下的弱智與邊緣兒童,對照組為當地的正常兒童,配對條件為:居住在同一村組、年齡相差在半歲以內、性別相同。

調查問卷由課題組婦產科專家製訂,內容包括:一般人口學特征;家庭生活情況;既往孕產史;本次妊娠和分娩過程;本次孕產期保健情況等。由課題組婦產科醫生對調查對象進行實地調查,對本人為弱智或因體殘不能回答者,向最了解其孕期情況的家屬進行了詢問。

將孕期經濟狀況、圍產期保健狀況、妊娠和分娩等28個因素逐一進行單因素分析,結果顯示:母親文盲、孕婦本人無經濟來源、本人智力偏低或精神異常、家族中有智力低下和精神障礙者、孕早期接觸有毒物質、孕期飲酒、產時並發症、新生兒窒息、新生兒感染為弱智的危險因素,OR值為2.33-8.00(P<0.05);產前檢查、新法接生、孕婦掌握保健知識多於3條為保護因素,OR為0.67-0.87(P<0.05)。

5.3 針對弱智兒童的出生前與出生時病因的預防措施

在貧困地區實施防治弱智兒童的各項措施是一件頗為困難的事情,因而,實施的防治措施一定要瞄準主要病因,並要能在當地有可實現性。鑒於此,我們提出了對秦巴山區預防弱智兒童出生的圍婚、圍產期幹預措施選擇的原則:針對圍婚、圍產期致病因素的位次提出措施類型,從國內外已有措施中選擇適用的具體的幹預措施,再結合貧困山區實際情況將其改造成能在當地使用的適宜措施。按此原則,結合對實驗區弱智兒童出生前、出生時病因因素位次以及危險致病因素的上述分析結果,本課題選擇的預防弱智兒童出生的圍婚、圍產期幹預措施的主要措施類型有:預防遺傳型弱智兒童出生的遺傳監控措施、預防因母孕期碘缺乏和營養不良所致弱智的母孕期營養幹預與營養教育措施、預防高危新生兒出生的高危妊娠監測措施以及新生兒窒息幹預措施。其各項具體措施選擇與實施方法如下:

(1)遺傳監控措施的選擇與實施

目前,隨著優生學研究的深化,國內外在預防遺傳型MR出生的措施研究方麵,已積累了大量的技術與經驗,其一般方法有:一是婚前檢查。指對男女雙方通過全麵體格檢查和必要的輔助檢查,篩查出對婚育有影響的疾病。包括指定傳染病、嚴重遺傳病、有關精神病。二是遺傳谘詢。指由從事醫學遺傳的專門人員、醫師或計劃生育的業務工作者,對遺傳病、先天畸形患者及其親屬提出的有關該病的發病原因、遺傳方式、診斷與防治,以及在親屬與子女中再發風險等予以解答,並就患者及其親屬的婚配與生育等總體提出建議與指導。三是產前診斷。又稱宮內診斷,即通過直接或間接地對孕期胎兒性別及健康狀況進行檢測,防止具有嚴重遺傳病、智力障礙及先天畸形的患兒出生。四是新生兒篩查。是指在新生兒群體中,用快速、敏感的實驗室方法對一些代謝性、內分泌性疾病進行篩查,是早發現先天性智力低下的一種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