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變革中的的基督教(3 / 3)

1619年6月波希米亞起義軍進兵至哈布斯堡王朝的首都維也納近郊,並與當時已繼位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斐迪南二世進行談判。斐迪南逼於形勢,在表麵上假意答允進行談判,實際上在暗地裏向天主教同盟求助,並答允將來把普法爾茨選帝侯的爵位轉讓予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連一世,以換取天主教同盟出兵相助。不久,天主教同盟即出兵二萬五千人,並讚助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大量金錢。起義者被逼於該年八月退回波希米亞,而波希米亞議會亦於該月選出信奉新教的普法爾茨選帝侯腓特烈五世為波希米亞國王。

作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斐迪南當然不能容忍波希米亞人自行選出國王,於是在解除維也納之圍後隨即出兵反攻,而天主教同盟之一的西班牙亦正式參戰,出兵進攻普法爾茨。

1620年11月8日,波希米亞和普法爾茨聯軍在白山戰役與蒂利伯爵所統率的天主教同盟軍決戰,聯軍雖占有地利,但因裝備落後,終為天主教同盟軍所敗,腓特烈五世被逼逃亡荷蘭,而波希米亞則重新納入神聖羅馬帝國的版圖。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更強迫波希米亞的百姓改信天主教,並焚毀波希米亞的書籍,以及宣布德語為波希米亞的官方語言。1621年至1623年,蒂利再度擊敗普法爾茨的新教諸侯軍隊。

捷克階段的戰事雖然告終,但法國和荷蘭又於1621年與西班牙開戰。英王詹姆斯一世則擔心其女婿普法爾茨選帝侯腓特烈五世的命運;丹麥和瑞典則不願看到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再度在全國實施有效的統治。因此,本來隻是波希米亞人民反對神聖羅馬帝國欺壓的起義戰演變為廣泛的國際戰爭。

2、更廣泛的國際戰爭

1625年,法國首相黎塞留提議英國、荷蘭與丹麥結成反哈布斯堡聯盟,丹麥負責出兵,而英國與荷蘭則在幕後支持,由此戰爭的第二階段——丹麥階段正式展開。

1625年信奉新教的丹麥王克裏斯蒂安四世在英、法、荷三國的支持下與新教聯盟共同向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發動進攻,很快便占領德意誌的西北部,與此同時,由曼斯菲爾德率領的英軍則占領波希米亞西部。這次新教聯軍可說是節節獲勝。

1628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雇用聲名顯赫的波希米亞貴族華倫斯坦的雇傭軍,華倫斯坦不負其所望,於該年4月擊敗曼斯菲爾德,其後再擊敗丹麥,並控製了薩克森。丹麥被迫於1629年5月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簽定《呂貝克和約》,並保證不再插手德意誌事務。戰爭第二階段以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勢力伸延到波羅的海告終。

戰爭第二階段由神聖羅馬帝國獲勝後,華倫斯坦便計劃在波羅的海建立一支強大的艦隊,瑞典國王害怕從此神聖羅馬帝國會超越瑞典,取得在波羅的海的優勢地位。因此瑞典在法國的資金援助下,於1630年7月出兵,在波美拉尼亞登陸,從而開始了戰爭的第三階段——瑞典階段。

瑞典軍隊由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率領,與勃蘭登堡和薩克森選帝侯聯合,在1631年9月17日,於布賴滕費爾德會戰打敗了神聖羅馬帝國的軍隊,占領了波美拉尼亞。

1632年初,神聖羅馬帝國軍的統帥蒂利伯爵在列赫河戰敗身亡,瑞典軍占領美因茨,在4月再攻陷奧格斯堡和慕尼黑。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在這危急存亡之際,再度起用原被貶斥的華倫斯坦為統帥,在該年11月與瑞典軍進行呂岑會戰,可是瑞典再度獲勝,但同時瑞典軍的主帥古斯塔夫二世國王亦陣亡,從此瑞典軍喪失進攻能力,而華倫斯坦則退回波希米亞,後來因為被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所猜妒,遭到其派刺客暗殺。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借此機會聯合西班牙盟軍,在1634年9月於納德林根會戰大敗瑞典軍,逼使瑞典軍撤回波羅的海沿岸。薩克森與勃蘭登堡則於1635年5月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簽訂《布拉格和約》。戰爭第三階段——瑞典階段以哈布斯堡皇帝獲勝而告結束。

哈布斯堡皇室再次獲勝使得法國大為震驚,此前,法國因為自身是天主教國家,一直隻是假手他國以削弱哈布斯堡皇室的實力,但當丹麥、瑞典與神聖羅馬帝國的新教諸侯均告失敗後,法國終於直接出兵,與瑞典聯合對哈布斯堡王朝作戰。從此戰爭進入第四階段——全歐混戰階段。

1636年-1637年,西班牙出兵法國,與神聖羅馬帝國由南北兩路夾攻,並且一度進逼至法國首都巴黎,但最後為法軍所敗。1638年8月法國海軍打敗舉世聞名的西班牙海軍,1639年10月西班牙海軍的主力更被原來籍籍無名的荷蘭海軍殲滅。1643年5月,第四代孔代親王與蒂雷納在羅克魯瓦戰役中共同擊潰西班牙陸軍的主力。

1642年11月,瑞典軍於布賴滕費爾德再度擊敗神聖羅馬帝國軍,但此時丹麥王卻嫉妒瑞典軍的成果,並恐懼瑞典強大後,丹麥受其所製,因此乘瑞典軍攻進南德意誌之際,向瑞典宣戰。丹麥曾於1644年擊敗瑞典與荷蘭的聯合艦隊,但其後丹麥海軍卻被重新組建的瑞荷聯合艦隊全殲。在經過三年(1643年-1645年)戰爭後,瑞典軍成功從水陸兩路進逼丹麥,逼使丹麥停戰求和。

1645年3月,瑞典軍在波希米亞大敗神聖羅馬帝國軍,而該年8月法軍又於納林根會戰擊潰神聖羅馬帝國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德意誌領土大部份被占領。1648年,法瑞兩國聯軍再在處斯馬斯豪森會戰及蘭斯會戰完勝神聖羅馬帝國軍。但戰至此時,雙方都已元氣大傷,結果於該年10月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締結了兩個和約——《奧斯納布呂克條約》與《明斯特和約》,合稱《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至此三十年戰爭完全結束。

3、三十年戰爭的影響

這場戰爭改變了歐洲的政治格局。由於德意誌是三十年戰爭的主要戰場,其經濟遭到極大破壞,而且戰後諸侯國各割地盤,其內部分裂變成不可逆轉,間接令神聖羅馬帝國變得名存實亡。 這場戰爭後,荷蘭與瑞士的獨立受到保障,而荷蘭更為新的海上霸主。西班牙在戰爭中不論陸戰還是海戰均告失利,並從此失去了歐洲一等強國的地位。法國在這場戰爭中取得了阿爾薩斯與洛林,並獲得了歐洲霸主的地位。瑞典國王取得了德意誌的波羅的海沿岸的大片土地,並因此成為了德意誌的諸侯,可以隨時插手德意誌的內部事務。而且瑞典亦得到五百萬杜卡登的賠款,並從此一躍成為北歐強國。

歐洲“三十年戰爭”因宗教信仰問題而起,而戰後所締結《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則宣告了中世紀天主教一統歐洲局麵的破滅。《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對宗教信仰以條款形式確認了信仰自由原則,肯定了新教,即加爾文教獲得與路德教、天主教同等的宗教合法地位和權利,致使“宗教改革獲得了合法的根據”,對以後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此後,宗教信仰成為了一國內政的問題,而非國際爭端。各國基於宗教信仰自由,不同的教徒之間的基本權利也得以承認,取消了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方麵的區別對待,各教派和諧生存,減少了國內不穩定因素。

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瑞典國王、統帥,軍事改革家。為謀求波羅的海霸權,1611~1629年先後同丹麥、俄國和波蘭進行戰爭,並取得勝利。三十年戰爭時期,1630年率瑞典軍隊在波美拉尼亞登陸。在1631年布賴滕費爾德會戰、1632年萊希河會戰和呂岑會戰中,指揮瑞典軍隊擊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和天主教聯盟軍隊。但不幸在呂岑會戰中陣亡,終年38歲,而他的名字將永載史冊。時至今日,他依然被視為瑞典曆史上最傑出的國王。

(五) 梵蒂岡建國——“龐大”的袖珍王國

1、梵蒂岡的建立

梵蒂岡原為中世紀教皇國的中心。公元4世紀開始,羅馬城主教利用羅馬帝國的衰亡,乘機掠奪土地,6世紀時獲得羅馬城的實際統治權,稱為“教皇”。

公元756年,法蘭克王國國王丕平把羅馬城及其周圍的區域送給教皇,教會史上稱為“丕平獻土”。後來成為西歐教會和政治生活的中心,在意大利境內成立了以羅馬為首都的教皇國,直轄領土麵積達4萬平方公裏以上。

19世紀,歐洲的民族主義興起,意大利的民族統一運動使教皇國在意大利的領土愈來愈少,半島北方的薩丁尼亞王國成為意大利統一運動的領導者之後,更主導成立了意大利王國。身為教宗國首府的羅馬城麵臨統一在即,法國皇帝拿破侖三世以身為“教會的保護者”的名義出兵保護羅馬城。

1870年普法戰爭爆發,拿破侖三世把駐在羅馬的軍隊調回本國,使得意大利王國的軍隊得以順利開進羅馬城,意大利的統一正式完成,而教宗被迫退居羅馬城西北角的梵蒂岡宮中。從此以後,曆代教宗均敵視新的意大利政府,甚至不準信徒參與意大利王國的公職。

1929年2月11日,意大利墨索裏尼政府同教皇庇護十一世簽訂了“拉特蘭條約”,意大利承認梵蒂岡為主權國家,其主權屬教皇。規定從同年7月起成為獨立的城市國家。國名全稱就叫梵蒂岡城國。梵蒂岡為永久中立國,其國土神聖不可侵犯。

2、揭秘梵蒂岡

梵蒂岡是一個宗教領袖製國家,梵蒂岡的元首——即教宗,是由80歲以下的樞機主教在西斯廷禮拜堂內舉行的教宗選舉上選舉產生的,任期可達終身。由於教皇的任職是終身製,新任教皇的選舉均在前任教皇去世後才慎重舉行。

教廷雖有國家型態,但其存在乃建立於全世界教徒的信仰基礎上,所以它的政治製度比較特別,其中樞組織包括:

國務院:綜理教廷行政,並掌理教宗之樞密事務,首長為國務卿。現任國務卿樞機喬萬尼。拉約洛為意大利籍。

國務院下設:一般事務組(掌內政)、外交事務組(掌外交),及九個聖部(Sagregations):信理部、東方教會部、禮儀及聖事部、冊封聖人部、主教部、萬民福音部、聖職部、修會部及教育部。

宗教法院(Tribunals):聖赦院、最高法院及聖輪法院。

十一個宗座委員會(Pontificils):平信徒委員會、基督徒合一促進委員會、家庭委員會、正義暨和平委員會、一心委員會、移民暨觀光委員會、醫療牧靈委員會、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宗教協談委員會、文化委員會及大眾傳播委員會(以上各機關首長多由樞機擔任,任期五年)。

另有事務機關:宗座財務局、教廷財產管理局、教廷經濟事務局、教廷內務管理處、教宗禮儀處及分別掌理特定事務之委員會。此外,教宗為治理梵蒂岡城邦,另設有梵蒂岡城國管理委員會。

為全球天主教會的“中央政府”,教廷享有主權國家一樣的地位,可以以主權國家的身份簽訂國際性條約或加入國際組織。教宗授權主教委員會負責管理梵蒂岡的日常事務。梵蒂岡的法律體係是基於教會的教規,當天主教教規不適用時,則使用羅馬市的法律。

由於土地的嚴重匱乏,這個國家境內沒有田野,沒有農業,沒有工業,沒有礦產資源。國民的生產生活必需品,譬如自來水、電力、食品、燃料、煤氣等通通由意大利供給。梵蒂岡建有火車站,通過862米長的鐵路聯結羅馬城內。這個國家沒有工農業生產,也沒有軍隊,僅有一支人員寥寥無幾的警衛在負責國家的安全工作和保衛教皇的安全及參加宗教儀式。

梵蒂岡無自然資源,無工農業,經濟主要依靠在國內外投資和不動產出租、旅遊、郵票、特別財產款項的銀行利息、梵蒂岡宗教銀行盈利、教徒的捐、贈款等。宗教事務銀行的盈利約占 2/5,捐贈占 2/5,其他占 1/5.梵蒂岡在北美和歐洲許多國家有數百億美元的投資。其金融資本滲透意大利眾多經濟部門,特別是銀行信貸係統和不動產具有相當的實力,實為一個龐大的國際金融托拉斯。生活物品靠意大利供應。

梵蒂岡有自己國家的郵政、電訊係統,設有國際信息通訊社和梵蒂岡廣播電台。廣播電台建成於1957年,它的電台每天24小時以36種語言向全世界各地廣播。梵蒂岡有自己的報紙《羅馬觀察家報》、雜誌《教廷文彙》月刊,每年還出版《教廷年鑒》。它是世界上唯一的講拉丁語的國家。它在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派駐有“聖座使”、“代理聖使”和“宗教代表”。“聖座使”相當於大使,“代理聖使”相當於公使,“宗教代表”則僅僅是教皇的宗教代表,在法律上不執行外交職權。世界上有8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羅馬派有駐梵蒂岡的使節。通過他們控製駐在國天主教教士的活動,並參加國際政治、經濟活動。

梵蒂岡在意大利和許多國家巨額的投資和大量的房地產,有“國際金融帝國”之稱。據西方報刊估計,梵蒂岡在北美和西歐國家的投資曆高達幾百億美元,它的黃金和外儲備超過100億美元。美國的摩根財團是梵蒂岡資產的最大代理人。梵蒂岡的財產狀況素不公布,銀行業務極端保密。它有三個經濟組織:一是梵蒂岡銀行,又稱宗教事務銀行,主要負責梵蒂岡的金融事務,直接對教皇負責,並接受紅衣主教都督委員監督。該行成立於1942年,淨資產約30-40億美元,與世界上200多家銀行有業務往來。二是梵蒂岡城國的教皇委員會,負責經營梵蒂岡電台、鐵路、郵政電訊和其他機構。三是羅馬教皇資產管理處,下分一般部門和特別部門。一般部門主要掌管在意大利的動產和不動產,淨資產近20億美元。據估計,梵蒂岡在意大利擁有40多萬公頃土地。梵蒂岡資本滲透到意大利銀行信貸係統,以及電氣、化學、冶金、紡織、食品等工業部門。特別部門具有投資公司的性質,它在北美和歐洲許多國家擁有股票、債券和不動產約有6億美元。

另外,梵蒂岡在許多國家有大量的土地和投資,又有大量黃金和外彙儲備,可以稱得上是一個既袖珍又龐大的國際金融托拉斯。

隻有0.44平方米的梵蒂岡卻坐擁如此之多的物質財富。這都要歸功於梵蒂岡教廷在天主教徒心中至高無上的地位,所以才會支撐起梵蒂岡的富饒。梵蒂岡給予人們的是天主教的思想與精神,並將這些與有形的教堂儀式、典禮及所有的聖典活動融合,變成了梵蒂岡與眾不同的無形財富。

§§第四篇 伊斯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