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文學的魏晉(1 / 3)

公元584年,北隋治書侍禦史李諤,認為“當時屬文,體尚輕薄”,於是上書隋文帝楊堅,要求領導采取一些措施。從此人職務上的“治書”二字看,顯然是政府裏主管文化方麵的官員了。

大凡帝王跟前的這類文人,特別容易患有意識形態恐懼症,稍有風吹草動,立刻會敏感地噤起鼻子,東聞西嗅,尋找動向。他說:“魏之三祖,崇尚文詞,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蟲之小藝,下之從上,遂成風俗。江左齊梁,其弊彌甚。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不出月霧之形,積案盈箱,唯是風雲之狀。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據此擢士。祿利之路既開,愛尚之情愈篤……以傲誕為清虛,以緣情為勳績,指儒素為古拙,用詞賦為君子,故文筆日繁,其政日亂……”。

李諤,也真是好一個了得,一下子尋本追源,把賬算到了200多年前的“魏之三祖”的魏晉文學上。九泉下的曹操、曹丕、曹睿,被他這樣一上綱,實在是一頭霧水,很莫明其妙,兒孫不爭氣,與老祖宗何幹?

從曆史上看,“左”一點也是要比右一點得便宜,他因此得名,在《隋書》裏,作為正人君子的形象,有傳存焉。其實,此公心地不怎麼樣良善,看列傳裏他的一些作為,估計他是一位麵色永遠鐵青,終日不苟言笑,以整頓世風為己任的清教徒。這類“左”大爺哪個朝代都會出現的,而且總在上風頭站著。他曾經鼓搗楊堅發布了一個五品以上官員死後,其妻妾不得改醮的命令,居然明文立法,強迫婦女守寡,可見其是多麼令人憎惡了。因此,這個道德狂,沒事找事,上書隋文帝整頓文風,規範士子,是做文化警察的這類人再正常不過的舉動。

要不然,這世界太太平了,他不就失業了嘛!

楊堅本人,生性忌刻,不喜詞華,一覽李先生的奏章,認為正合孤意,隨即下令全國“公私文翰,並宜實錄”。不許繁文縟節,玩弄詞藻。湊巧有個倒黴鬼碰上了槍口,“泗州刺史司馬幼之文表華豔,付所司治罪”。這位刺史本想露一手,結果卻因自己的駢體文、四六句做得太出色,而交付檢察機關定罪。玩文學,玩不好,而玩出漏子來,他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有什麼辦法呢?司馬先生隻好為他的漂亮文章蹲班房了。

李諤之所以如此痛心疾首地開展文化批判,也並非絕對的無的放矢。當其時也,文學之矯情造作,華而不實,玄虛無物,誇浮偽飾,已成文人筆下的痼疾,也實在令人搖頭。與他同朝做官的學者顏之推,此人先在南梁為仕,後在北齊做官,最終在隋朝任太子學士,可謂見多識廣,他在他的著作《家訓》中,講到南北朝時的文風時,也是嗟歎不已,很不讚成的。

他舉例說:

“近在並州,有一士族,好為可笑詩賦,佻弊邢、魏諸公,眾共嘲弄,虛相讚說,便擊牛釃酒,招延聲譽。其妻,明鑒婦人也,泣而諫之。此人歎曰:‘才華不為婦人所容,何況行路!’至死不覺。”

“有一士族,讀書不過二三百卷,天才鈍拙,而家世殷厚,雅自矜持,多以酒犢珍玩,交諸名士,甘為餌者,遞共吹噓。”因此,顏之推說:“音辭鄙陋,風操蚩拙,相與專固,無所堪能。問一言輒酬數百,責其所歸,或無要會。鄴下諺雲:‘博士買驢,書券三紙,未有驢字。’使汝以此為師,令人氣塞。”

日本作家加賀乙彥陪我逛富士電視台,走累了,歇一歇。

買一條驢的字契,寫滿了三大紙張,還沒有提到一個驢字,若放在今日文壇,各色新潮評論家不賜以這位博士超現實主義大師的桂冠才怪。而從舉例中所說的“虛相讚說,招延聲譽,交諸名士,遞共吹噓”來看,和時下常見的有償評論、被雇吹捧、收費叫好、紅包文章等等手法,如出一轍。事隔千年,似乎曆史被定格了一樣,也真令人扼腕。看來,文學雖然進步,但作家們求名自售時的不擇手段與無恥無賴,甚至顯得更為下作。

但這一切的墮落,與魏之三祖,和以他們為代表的魏晉文學無關,他們並不應負南北朝文風頹靡之責,這是李諤錯誤的判斷。任何事物,包括文學的潮流,哪怕具有極好的開始,也會因緣時會,而產生出完全背離初意的後果。新時期文學的性描寫泛濫,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其規律似乎是這樣的:第一位作家剛剛才寫到女人的臉,第二位作家就會寫女人的胸,第三位一定來不及地寫女人的性器官,他還未落筆,第四位勇敢者寫性交的作品就會在地攤上出現。甚至有位老作家也忽然不甘寂寞,竟學起滿清遺老辜鴻銘先生,大寫女人的秀足,看來不僅弗洛依德,而且與辜先生同具嗜蓮之癖,也算無獨有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