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猶大之悔(1 / 3)

西人之對於13,和粵人之對於8,感情正好相反。

前者,凡涉及13,聞之色變,忌諱萬分,幾乎是病態的拒絕。後者,見8眼開,言8色喜,鍾愛之情,溢幹言表。其實,粵人的8與“發”,純係口彩,別無深意。而外國人的13恐懼症,則是植根於宗教的一種很悠久的文化現象。

因為耶穌那頓最後的晚餐,第13位,正是將他出賣的變節分子,十惡不赦的猶大。從此,在西方世界裏,樓無13層,房無13號,飛機上沒有第13排,便是不必驚訝的現象。尤其一到13日,外加上禮拜五的話,洋人之戰戰兢兢,之提心吊膽,那種惟恐災禍降臨的無可名狀,真令我們中國人覺得可笑,不可思議。

我一直納悶,在全球範圍內,數科學倡明,論技術發達,莫過於歐美,但在他們那裏,一些絕非引車賣漿之流,販夫走卒之徒,絕對是衣冠楚楚,具有文化素質的紳士淑女,對13這個數目字,也同樣懷著惕懼心理,視為不祥之兆,生怕噩耗降臨,避之惟恐不及,實在有些難以理解。後來,我漸漸悟透,西人之畏13如虎,不是怕這數目字本身,而是怕坐在第13個座位上猶大式的小人,才如此忌諱的。

猶大(加略人),是耶穌的12個門徒之一,他的出名,就在於他的出賣,而出賣是小人們最樂意采用的低投入、高產出的手段。一封隻花五毛錢或八毛錢的密告信,一句附在耳邊嚼舌頭的悄悄話,一幅偷拍的可供資證的檢舉照片,一張兩指寬的密電碼式的紙片,不憚一指之勞,就足可以將對手置於死地。《聖經·馬太福音》說他以三十塊銀元的代價,把他師傅的行蹤,泄露給祭司長和長老,就屬於這種很經典式的一手。

但這位猶大先生,有一不做,二不休的狠忍之心,拿到犒賞以後,意猶未盡,又一路小跑,到總督府出首,還想得到另一筆懸賞,並自告奮勇為刑警隊帶路,到耶路撒冷附近的客西瑪尼園搜捕耶穌。我弄不明白猶大的積極性從何而來?

更弄不清楚他為什麼如此恨耶穌?他在使徒中是分管錢財的,類似司庫,或會計,或財務科長,是不是被耶穌發現了他的賬目有什麼問題?要把他送到反貪局或廉政公署?

於是,他將恩師出賣了,通過官方之手,終於將他釘在十字架上。

所以,猶大是自有紀元以來,小人一族的開山鼻祖,或祖師爺,當無疑義。西方人盡量規避13這個數字,就因他而起,要沒這個13,耶穌不會死,13便成了一個特別的忌諱。

據說,西人在家請客,若發現最後應邀而來的客人,隻有13位,那可不得了,哪怕到大街上隨便拉來一位過路人,也不能出現13人落座的狀況。因為這個數字太不吉祥了,連耶穌都不能免,甚至他預知自己要倒黴,也無法逃脫。那麼,嗣後的人對13存有警懼的心理,成為一種文化傳統,也就能夠理解了。

西方人怕13,怕小人,怕猶大,甚於怕魔鬼,怕撒旦,怕梅靡斯特,也讓我們覺得好奇又好笑。一到西俗的萬聖節,叉稱鬼節,類似中國盂蘭節的那一天,入夜以後,男女老幼,扮妖作怪,裝神弄鬼,相互作樂,這一天的鬼,甚至有點可愛可親,實是咄咄怪事。而對於13,從來敬謝不敏,一提猶大,渾身戰栗。但對鬼,則不這樣拒絕,莎士比亞在《哈姆萊特》裏,讓那位老王的靈魂上場,歌德的《浮土德》裏,博士甚至敢同魔鬼做交易。因為鬼就是鬼,明碼標價,知其為鬼,也就好防。但小人則不,在沒有發覺他已經把你出賣給總督大人以前,那張臉說不定還帶有一分天使的純潔呢。

雖然,達芬奇在他的名作《最後的晚餐》中,把猶大的臉色畫得很灰暗,麵露驚恐之狀,其實,那是藝術家的誇張。在現實生活裏,幾小人,在作惡之時,從來是臉不變色心不跳的。對這些防不勝防的小人,無論東方,無論西方,都視為好人的不幸之本,災難之源。清人金聖歎評《水滸傳》,對小人有精辟的論談,第一回的夾評中,對“小”蘇學士,“小”王太尉、和“小”舅端王的幾個“小”字上,發了一通感慨。這幾個無所謂的“小”字,在我等“不求甚解”的讀書人眼中,肯定一掠而過,但他卻評出不凡的見解。

他說:“嗟乎!既已群小相聚矣,高俅即欲不得誌,亦豈可得哉!”這就是說,無論單個的小人,暗中下手,還是集體的小人,沆瀣一氣,他們要想幹什麼事,無不成的。所以,小人是一種社會力量,也是社會的災星。

現在已經很難弄清,公元初發生在耶路撒冷城那樁公案的細節了。但大略可知猶大出賣耶穌,除了想得到那筆告密的賞金外,從《馬太福音》的記載,估計他與耶穌,與其他使徒的關係,也到了非常緊張的程度。當耶穌在逾越節的筵席上,宣布自己就被這張桌子上的某個人出賣時,在座的使徒無不大驚失色,連忙詢問是誰如此喪心病狂。耶穌幾乎等於直指地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猶大正伸手到盤子裏取食物,他自然要間:“拉比,是我嗎?”

耶穌說:“你說的是。”這和指著鼻子點名,沒有任何差別,雙方矛盾激化到此地步,指望猶大懸崖勒馬,改邪歸正,是根本不可能的。

小人這種社會現象,不知是否與土壤成分,與氣候條件有些什麼關係,有些地域,有些時期,好像特別適宜於小人的生長成熟,孳生繁殖。在人類進步的過程中,文明與反文明,文化與反文化的長期較量中,這種小人與非小人的相生相克的生物鏈作用,既非今日起,也非誇日。

所以,凡有人類活動的場合,隻要存在著攸關到每個人的物質和精神的利益,在進行分配的時候,就會有小人出現的可能。有人得到很多,有人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就會有不平,就會有競爭。得不到的人想得到,得到的人要保護自己的勝利成果,而且還想得到更多,就會有較量,就會有廝殺。若這種角力,其中有一方采用卑劣的伎倆,齷齪的手段,無恥的行為,肮髒的途徑,達到把對手打倒的目的;或雙方彼此彼此,不拿到桌麵上來,而在桌子底子較勁,不在光天化日下進行,而在陰暗角落裏狗咬狗一嘴毛。那麼,這一方、雙方、或多方,就是所謂的小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