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意思的故事》之六
他還是去了,盡管他實在不想去拜訪她。
當然,她也不可怕,離婚的妻子罷了,但他不願意去見她。
分手以後,由於住得近,隔兩條街,時不時狹路相逢,難免一番尷尬。僅僅是尷尬倒也罷了,還會產生除去難堪以外的滋味,他不曉得她是否這樣?也許是。
他曾經很注意了一陣電線杆上貼的換房告示,希望搬得離她遠些,也沒有什麼特殊的緣由,隻是想搬到極少與她見麵的遠處去而已。但那和買彩票希圖中獎一樣,可能性是極渺茫的。後來也懶得去看這類啟事了,認命了。他相信,人是不大可能拗過人以外的一切,除了適應。人,特別像他,是沒有任何可能扭轉什麼局麵的。
不知不覺中,歲月流逝了許多,女兒居然結婚了,而抱著她去注射卡介苗,卻像是昨天的事。
去吧?不去?最終還是踩著城市裏肮髒汙穢的雪去了。雪水和著泥,粘住他的鞋,還發出噗嘰噗嘰的聲音,真討厭。可他又說不清究竟真正厭煩什麼,搞不明白。他早參悟透了。一個人活著,必定有許多懵懵懂懂,以為自己清醒,其實未必清醒。他要去拜訪的這位提琴手,他以前的妻子,就是個尤其清醒的女人,但她從五歲起,一直到今天也沒離開她的提琴,始終幻想著一個夢,這就算不得清醒。
但她絕不認可,回答你的是琴弦上如泣如訴的悲鳴。他認為她拉得好,她也相信她會拉得更好,然後,夢永遠是夢。他所以不想去,也許,不希望打碎她的夢。
誰活得也不容易。
不擾別人,當然也不擾自己,討個心靜。大家回避一點,免得煩惱。即使果然同擠在一輛公共汽車裏上班,也裝出彼此不相識的樣子,倒不是積怨,更不是仇恨。隻是覺得點頭以後無話好說,而比無話好說的是那種勾起來的對自己的別扭,不如索性隻當對方不存在更好些。
他想開了,懵懂些好。
這當然還是以後才慢慢悟過來的。
她大概尚未明白得那麼徹底,使他欽敬,但也悲哀。
有一回,前些年的事了,她忘了帶月票乘車,偏偏那天那個售票員不開心,一個勁地辱惱她,怪煩人的。那姑娘嘴挺厲害,“還拎小提琴,五分錢車票都想揩油!”她臉氣得刷白。他無法再不承認她的存在,連忙掏出錢來,可她拒絕,竟然說了句:“謝謝你這位同誌——”,“謝謝你”以後,加了“這位同誌”,她顯然仍舊把他看作別的乘客一樣。緊接著,她把提琴押在那裏下車了。以後,肯定是步行回家,找到月票,再去總站交涉。結果如何,不得而知,從那開始,她好像再不乘坐那路公共汽車了。
她就是這樣一個人。
他和這位提琴手別別扭扭生活了五年,留下了一個現在快要結婚的女兒,和一段酸澀的回憶。
他並不記恨她。
她一定也是這樣。
總算是好離好散。生活在一塊別扭,無法在一個屋頂下共同過日子,他們便平心靜氣地分手了。
孩子歸了他,並不是他執意的,因為她帶不了,她太執著她的藝術,每天至少練琴六個小時,孩子是需要人愛的,他理解她的難處,好在研究所工作要正常一點,便這樣定了。起初他夠艱難的,不過,按他的話,懵懵懂懂地也過來了,而且女兒長大了,馬上要結婚了。
他現在的妻子,卻讓他一定去送個信,孩子究竟是她生的,這樣的大事情,不通知生母一聲,說不過這個理去。
“有這個必要麼?”
“去一趟吧!”
“算嘍,從來也不來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