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非草書》之本義(1 / 3)

本文提示

論點:趙壹並非“專事抨擊草書”,而是反對當時習草中的不正之風;也不是“對從事草書研習的人們進行猛烈抨擊”,而是反對那些“不思其簡易之旨”的“今之學草者”。

論據:有六條:(1)趙壹在草書起源上,觀點是正確的;(2)他對草書的實用功能是予以肯定的;(3)他提出正確藝術個性早於曹丕;(4)對草書的功能給予“貴”和“讚”的評價;(5)“故不及草”是趙壹捍衛草書原則的具體表現;(6)趙壹把張芝、崔瑗、杜度和“不思其簡易之旨”的習草者是區別對待、區別評價的。

結論:趙壹不是籠統的反對草書。

名著《非草書》問世以後,一直被視做異說,被認為是趙壹站在“弘道興世”的儒家立場上,對“背經而趨俗”的草書張旗征討的一篇檄文。“自量可以比於虞、禇而已”的張懷瓘供奉就在其《書斷》一文中即稱“趙壹有貶草之論”,從而開創了千餘年來趙壹否定草書說之先河。後世從其說者眾矣!近數十年來,仍有著作認為“《非草書》一篇,專事抨擊草書”,“《非草書》一文的確達到了對草書和從事草書研習的人們進行猛烈抨擊的目的”。“像這樣一篇反書法的文章,從書法發展角度看,是與曆史進程完全背道而馳的。”

認為《非草書》是抨擊草書的論據,概括起來,有以下幾點:

——據文中“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聖人所造”句,認定趙壹“信奉的讖緯學神話傳說,認為文字起源於河圖洛書”和“反書法宗旨”“草書‘非聖人之業也’與他所崇的‘聖人’是無緣的”。

——列舉“皆廢倉頡、史籀,竟以杜、崔的楷”為證,認為趙壹是用倉頡、史籀否定長於草書的杜、崔。

——“且草書之人,蓋伎藝之細者耳。鄉邑不以此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善不達於政,而拙無損於治,推斯言之,豈不細哉?”以此為據認為趙壹把草書視做雕蟲小技,把習草之人視做無能小人。

——“餘懼其背經而趨俗,此非所以弘道興世也”等等。

《非草書》的本意,果真是專事抨擊草書和反書法的嗎?筆者以為尚有商討的餘地。

第一,趙壹在《非草書》一文中,以其進步的曆史觀,對草書(注)產生的起因作了精辟的、符合事實的論述。“蓋秦之末,刑峻網密,官書煩冗,戰攻並作,軍書交馳,羽檄紛飛,故為隸草。”它認為,草書的產生確實“非天象所垂”、“非河洛所吐”、“非聖人所造”,而是以社會活動的客觀需要為基礎的。這段記述,作為《非草書》全文立論的根據,及其在結構上所起的作用,作為辭賦家的趙壹,注:目前書學界普遍認為《非草書》所論述的指章草,而史學界如範文瀾先生以為是今草,張懷瓘亦認為“張芝變為今草”(《書斷》)。存疑,此不影響本文之論述。

不會無以所思。實際上,他在該文中引用崔瑗的話已作了正麵回答,“故其讚曰‘臨事從宜’”。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中國獨特的人文背景,常將物質和精神的某些產品,歸於某一聖人的靈機一動。書法的起源也是這樣,常歸於“眺彼鳥跡”、“依類形象”等天象地理、飛禽走獸的觀察啟示,抑或歸於伏羲作圖、倉頡造字、李斯構篆、程邈寫隸等個人所為。對於自然景觀在中國文字及書法發展史上的啟蒙地位,個人在書體演流中所起的作用,自然不應否認。趙壹的卓絕之處,就是將草書產生的原因置於廣闊的社會活動基礎之上加以考察。在《刺世疾邪賦》中,趙壹即認為社會的發展是“數極自然變化,非是故相反駁”。他以這種進步的曆史觀觀察草書的興起,既前無古人,又後啟來者。其後,蕭衍在《草狀書》中即談到“昔秦人時,諸侯爭長,簡檄相傳,望烽走驛,以篆、隸之難不能救速,遂作赴急之書,蓋今之草書是也”,正是對趙壹草書起源說的繼承。

抨擊論者以“上非天象所垂”之“三非”句為據,得出趙壹是“反書法宗旨”的結論,完全是南轅北轍,實際上,“上非”三句,雖然是一個(對草書)肯定判斷語句,但它是對其上“其於近古乎”問句的回應,也是為下句補敘張本,所以它並不是一個獨立判斷句。“蓋秦之末,刑峻網密、官書煩見”句,是相對“上非”三句而言。“非聖人之業也”和“上非”三句正好相反,是一個獨立判斷句,它是對“蓋秦之末”句的結論。所以“上非”三句與“蓋秦之末”句在文意上和文章結構上都是相關聯、相統一的,不能舍棄“蓋秦之末”句而孤立地以“上非”三句為據。這裏,對“蓋秦之末,……示簡易之指”段的描述,這一客觀事實(判斷根據)是否予以承認,至關重要。據作者所掌握的資料,無論對《非草書》一文持何種態度,但對這段記載,均認為是真實可靠的。所以把“上非”三句和“非聖人之業也”獨立地抽出來以為其據,是不能成立的,也不是趙壹的本意。

第二,對草書所具有的實用功能《非草書》是予以肯定的。“刪難省煩,損複為單”,“草本易而速”,“趨急速耳”,這些對草書功能的自覺描述,在書法史上是比較早的。它明確指出,草書解決了以前諸書體所無法解決的“寫書速度”問題,這是實用功能;在文章的後半部分,提出了“書之好醜、在心與手”和“學步失節”的問題,這是審美功能,待述。每一種字體的出現、發展和確立,包括書風的形成,都有它賴以存在的客觀條件。中國書學和文字發展的整個曆史表明,書法、文字是一個由簡到繁、又由繁到簡的往複過程,後者對前者既否定了繁瑣、難寫、不合時宜的部分,又保留了它的基本特征、可讀的連續性。草書的實用功能和審美功能的展現,正是這個不斷變化著的曆史鏈條上的一環。趙壹從主觀上,筆錄了這一曆史進程,在客觀上,從一個側麵闡述了簡繁互變這一發展規律,這是應該大書特書的。

第三,在文章的後半部分,提出了草書的審美功能和書家的藝術個性問題。一般認為,魏晉時期是中國藝術的自覺時期,其標誌之一即開始重視藝術個性。曹丕在《典論·論文》中即強調:“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所致。”這裏所謂的“氣”,即藝術個性。應該說最早注意(書法)藝術個性的,是趙壹。他在《非草書》中即強調:“凡人各殊氣血,異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書之好醜,在心與手,可強為哉?”強烈的藝術個性,必然產生出優秀的藝術作品,為趙壹讚賞的杜、崔、張子之草書,即屬一例。同時,趙壹對不具藝術個性、勉強而為的人,予以無情地批評和諷刺,“西施以疹,捧胸而顰,眾愚效之,隻增其醜;趙女善舞,行步媚蠱,學者弗獲,失節匍匐。”一方麵用西施捧胸之顰,喻指草書的靜態之美,用趙女舞姿之媚,喻指草書的動態之麗;另一方麵,對於裝模作樣、毫無藝術個性的“眾愚”和“學者”那種“隻增其醜”、“失節匍匐”之態予以揭露,接著在“夕惕不息,仄不暇食”一段中,又給以無情的諷刺。這些都反映了趙壹對草書的藝術特征和書家的藝術個性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