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會兒,常遠又說:“後來你為什麼又自殺了一次,也沒聽你說過。”
雷明華沒有馬上回答,伏在常遠身上一動不動。常遠以為她睡著了,低下頭去看她的臉,卻看見雷明華眼睛睜得大大的,怔怔地看著什麼地方。
常遠說:“我還以為你睡著了。”
雷明華說:“沒有,我在想呢。唉,這些事兒,說起來都是讓人不開心的。可我回想一下,長這麼大,真讓我出自內心覺得高興的事兒還真是少有。”
常遠問:“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呢,也是不高興?”
雷明華瞟了常遠一眼,說:“跟你在一起,也不是高興的感覺。隻是覺得兩個孤零零沒有魂兒的人湊到一起了,多少安全點兒。”
常遠愣了一下,說:“你說的好像挺象的,我有時候也是這種感覺。”
雷明華說:“還要聽我說自殺的事兒嗎?”
常遠點點頭,說:“嗯,我聽著呢,你說吧。”
雷明華說:“好吧,說就說,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第二次自殺是二十三歲,那時候我還沒到電台工作,因為沒上過正規的大學,也找不著合適的工作。還好我聲音好聽,普通話說的不錯,被一家公司招去當了總機接線生。後來又到了尋呼台當尋呼小姐,也在電信局的聲訊台幹過聲訊服務的工作。到電台之前最後一個工作,是在一家夜總會當DJ,也是每天晚上上班,白天睡覺。就是那個時候,我認識了一個男人,是做生意的,挺有錢,結過婚了,家裏有一個三歲的兒子。你也能想象發生了什麼事兒,本來我這人對男人挺冷漠的,對婚姻也根本就沒有興趣,因為我看到我爸媽的婚姻帶給我的是什麼了。可他這人特別有韌性,接連在我們夜總會盯了我三個月,幾乎是一夜不拉。每天送花,不是給歌手,而是給DJ,弄得夜總會的人都知道了。最後我隻好跟他開誠布公地談了一次,我說我不可能當他的地下情人,但也不想因為我的出現,讓他三歲的兒子失去爸爸,讓他自己看著辦。他聽我這麼說了,半天沒說話,後來他當著我的麵哭了,還拿煙頭燙自己的手腕,在上麵燙出好幾個疤來。這麼一來,我又心軟了。再說,這麼幾個月下來,我也的確對他產生了感情。那時候我本來是和夜總會裏另外一個女孩住在一起的,從那以後就搬出來了。他給我找了一套房子讓我住下,他自己隔一兩天總要來我這兒住住,當然一般都不會過夜。就這麼過了將近一年,他不滿足了。說要和老婆離婚娶我,我不同意。他問我為什麼不同意,我說我早說過,不能讓他的兒子因為我而失去爸爸,失去一個完整的家。但他不相信,以為我另有外心,開始懷疑我,整天為了我在夜總會和什麼男人說話而跟我吵架。漸漸地開始用言語來侮辱我,話越說越難聽。再往後我自己開始厭倦了,有一次吵過架之後,我趁他不在的時候,把自己的東西從那套房子裏搬出來,住到一個女朋友那裏,晚上也不去夜總會,白天也不出門,整天悶在房間裏。過了一個多月,我看沒什麼動靜,就又去夜總會看看,結果聽他們給我說了一件事兒。”
說到這兒,雷明華停下來不說了。常遠聽見雷明華的呼吸聲變得粗重起來,便低下頭去看雷明華的臉,看見雷明華的眼睛亮亮的,好像閃著一點兒淚光。
常遠輕聲問:“他出什麼事兒了?”
雷明華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說:“我總是怕因為自己而讓那個小孩子失去爸爸,失去一個完整的家,可到底還是失去了。我從那套房子裏搬走以後,他到處找我,每天晚上到夜總會等我。有一次喝了很多酒,跟另外一個認識我的男人吵起來,最後動了手。他用啤酒瓶把那人打死了,是失手的。”
常遠輕輕歎了口氣,說:“你別把這事兒也往你自己頭上套。他這麼沒有自控力的男人,就算不是因為你,說不定也會出這樣的事兒。”
雷明華點點頭,說:“我不管這個,我隻知道,自己一心想保護那個隻見過照片的小孩子,那是個特別可愛的小男孩。可我還是等於把他給毀了。知道這件事兒以後,我又覺得自己活不下去了,因為腦子裏整天想的都是這件事兒。後來就……”
常遠用手撫摸雷明華的臉,摸到一手的濕。他低頭輕輕地去吻雷明華的眼睛,想把那上麵的眼淚吻幹,但發現雷明華的眼睛越流越多。
常遠輕輕地搖著雷明華,說:“寶貝,別哭了,寶貝,那不是你的錯。”
雷明華哽咽著說:“常遠,你說我該怎麼辦?我滿眼看去,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什麼讓我可以依戀的,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而活著。”
常遠聽著雷明華的嗚咽,眼睛茫然地看著前方,嘴裏喃喃地說:“是呀,是呀,有什麼好留戀的呢?到處都是一樣的……”
台燈發出的柔黃的光線落在牆上,地上。光線照不到的地方,形成一些奇形怪狀的陰影,像是代表著某些麵目不清的秘密。雷明華的哭泣聲,常遠的嘟噥聲,在房間裏忽輕忽重地響著,在這些聲音的間隙裏,還可以聽到鬧鍾發出的一呈不變的“嘀嗒”聲。規律和不規律的聲響互相交織著,使得這個深夜的房間裏,有種令人不安的氣息彌散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