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明華搖搖頭說:“不知道,他突然就不見了。”
老太太搖搖頭,說:“這孩子蠻可憐的,病得重了,他們家人把他送到醫院去啦。”
雷明華著急地問:“他病啦?什麼病?您知道是哪家醫院嗎?”
老太太昏花的眼睛裏流露出同情,說:“就是城北那家精神病院啊。你是知非的朋友,怎麼會不知道他腦子生病的事兒呢?”
雷明華愣了,喃喃地重複了一句:“精神病院啊。”
老太太說:“是啊,自從去年他女朋友出車禍死了以後,他的精神就出問題啦。平常說什麼都好好的,就是不能說他女朋友。一說,他就說他女朋友得了愛滋病,被他殺死了。說的別提有多象了,要不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真相,真被他蒙住了。”
雷明華怔怔地看著老太太,說:“你們都知道他得精神病了?”
老太太說:“可不是。本來好好的一對兒小青年,眼看著就毀啦。唉,可憐呀。我們這兒要拆遷了,大家全搬走了,知非以前就跟女朋友住在這個樓上,說什麼也不肯走,他們家人隻好把他留在這兒,指望著他過一陣子就能好。誰知道越來越重了,前幾天跟家裏人說女朋友活過來了,晚上就會在房間裏陪他……把他家裏人嚇壞了,所以硬是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了。唉,都搬走嘍,我在這兒住了一輩子,可是舍不得看著它們被拆掉,可也沒辦法啊……唉,再住兩天,我也得走嘍。”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說著,也不管雷明華聽沒聽。
雷明華木木地站了一會兒,轉身要走,忽然又停下來問:“他就住在城北那個醫院嗎?”
老太太說:“就是啊,聽說就那個醫院最管用啦。可憐,醫院來拉他的時候,他像頭豹子似的,掙紮得可厲害了,死活不肯走,還說女朋友晚上會來找他的,要是找不到,女朋友就活不了啦……唉!後來是給他打了針才弄到車裏的。”
雷明華的眼淚沒聲沒息地淌下來了,老太太看見,臉上滿是同情,剛想安慰雷明華,雷明華已經轉身離開,剩下老太太在自己家的老院門口長籲短歎。
雷明華癡癡地走在路上,一點兒也沒察覺自己的眼淚已經流了滿臉,隻是深一腳淺一腳地走著。走了很長時間,才走上一條大路,她站在路邊呆呆地想了一會兒,看見一輛車經過,便伸手攔車,也不管攔的是輛什麼車。
好幾輛車都沒有停,從雷明華身邊呼呼地開走了。最後一次,她索性站在路當中攔車,很快就停下來一輛大卡車,她不管三七二十一,掏出一張大鈔來塞給司機,然後一聲不吭地坐到駕駛座旁邊的位置上。司機奇怪地看看她,她目無表情地看著前方,司機也就悶頭往前開了。
到了城裏熱鬧的地方,司機把雷明華放下了。雷明華又招手叫了一輛出租車,讓司機把她送到了城北的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的地點也很偏,司機放下雷明華就返身開走了,剩下雷明華孤零零地站在大門口。遠遠看去,她的身影顯得那麼孤單,無助,就像一個失去了生命的影子。
常遠坐在公司裏自己的辦公桌前,不知道為什麼,顯出非常心神不定的樣子。他身邊洪波的位置已經被另一個新進公司的年輕人代替了,那是個剛從大學畢業不久的男生,臉上嫩得連胡子都沒長幾根。常遠覺得,雖然那年輕人嘴上對自己客客氣氣,很尊重的態度,但那種尊重之下似乎總隱含著某些特殊的意味,像是在說:老家夥,反正你們的日子也不長了,我們就容忍你們幾天吧。
也許常遠的心神不定除了新來的年輕人帶來的威脅感之外,還有幾分來自於雷明華。自從那天早上常遠上班離開家以後,好幾天過去了,雷明華再也沒有回過家。當然,這個家指的是常遠和雷明華同居了兩年的住所,還算不上那種普遍意義上的家。但畢竟兩年了,常遠心裏還是對這個同居的住所產生了一種難言的依戀。盡管常遠也知道雷明華性格中那種危險的不安分因素,知道自己和雷明華之間的感情已經不能用愛情來定義,知道自己對兩個人關係的依戀並不正常,但無論如何,常遠心裏還是把它當成了一個家。而且,如果沒有這個家,常遠就再也無處可去了。
最後見雷明華的那天早上,常遠掙紮著在九點鍾起了床,然後匆匆忙忙地到公司來上班了。走之前,他看到雷明華還在熟睡,就沒有叫醒她和她說話,隻是不帶任何欲念地在雷明華的臉上親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