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張愷之當時卻無法得知,像駱中傑這樣資深的地下黨領導人,為的是什麼樣的“曆史問題”,竟被判了重刑。
那夜窗外的桂花飄香,房間裏彌漫著一陣陣濃重的馥鬱。爸爸起身關上了窗戶,他覺得今夜這桂香充滿了苦澀。
那是一個曲折離奇而苦澀沉重的故事。很久以後當我聽爸爸複述這個故事時,我的手心竟是一片冷汗淋漓。
一九四五年,駱中傑任青浦縣地下工委書記。抗戰勝利時,主力部隊北撤,當時有兩個傷員病情太重,無法隨部隊前進。部隊便將這兩個傷員,交給了地方黨組織,隱藏在一個農民地下黨家裏。當時國民黨正在青浦縣到處清鄉抓人,風聲很緊,地下組織無法把他們送去治療,一時也不可能把他們轉移去別處。這兩位傷員的傷口潰爛、腐臭生蛆,他們天天哭鬧,揚言如再不給他們治病,就要殺人。那個農民黨員擔心萬一暴露,身家性命難保。駱中傑也發愁如此下去會引發許多問題,甚至導致整個地下組織遭到破壞。正在他焦急萬分之時,有人提議,幹脆將這兩個傷員,就地“處理”掉算了。
駱中傑當時對這種提議十分震驚。他沒想到,革命同誌之間,竟然會有這種極其殘忍的念頭。即使是為了顧全大局,他也決不能同意。他當即表態說,事關人命,究竟如何掩護這兩位生命垂危的傷員,必須請示上級領導決定。但當時上級領導正在轉移之中,一時聯係不上。縣工委也分散活動,情勢十分危急。駱中傑到處尋找願意掩護這兩位傷員的群眾,但卻遲遲未能落實。初冬的一日傍晚,他外出回到駐地,發現那兩位傷員的床鋪已空,有人報告說,傷員在當天上午咽了氣,因擔心情況隨時有變,所以將他們草草入土安葬了。
對於這個說法,駱中傑當然是有懷疑的。但因當時的環境複雜,“地下”組織麵臨四方威脅,又沒有傷員非自然死亡的證據,傷員既然已死,他無法讓他們複生,也就隻好作罷了。隻是沒有完成上級的任務,他心裏悵悵。那天晚上,那幾個原來看護傷員的人,弄了些熟菜,在一起喝酒,還叫他也一道來喝。他夾了兩筷子肉,喝了一盅酒,心裏覺著有點不對頭,就問他們這買酒的錢是哪裏來的?那幾個人喝得迷糊,醉醺醺說是從那兩個傷員的身上找出來的,反正人已經死了,把錢帶到棺材裏去,還不是白白浪費!駱中傑一聽大怒,一腳踢翻桌子,將他們臭罵了一頓,拂袖而去。
傷員之死與喝酒的事情發生後,駱中傑自責甚深,覺得自己沒有盡到責任。愧對上級領導,更愧對那兩位傷員。他隨後便主動向淞滬工委領導作了彙報,並請求處分。許多年裏,這個再也無法彌補的過失,成了他的一塊心病,使得他常常寢食不安,輾轉難眠。
於是一九五四年他在華東黨校學習時,又一次主動向組織作了徹底交代。當時黨組織經過調查,認為他作為地下縣工委書記,對於傷員被害未能及時製止,確實負有一定責任。但他事前事後立場鮮明,並為保存地下組織做了大量工作。為懲前毖後,給予記大過一次的處分。一九五五年,他從原來市總工會的組織部長,貶為勞保部副部長。
然而到了反右後期,一九五八年,沒有任何解釋,突然宣布對他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送某農場勞改。一九六八年獲釋後,回青浦老家務農。無黨籍無公職,老婆早已同他離婚,如今是孤身一人,晚景淒涼。
爸爸聽完了他的敘述,很久沒有說話。
駱中傑抹去眼角渾濁的淚水,喃喃自語……有人說,這叫做坦白從嚴,是我自找的苦頭,不過我倒是不後悔,我承認自己有罪,我不該同他們一道喝酒……我隻是想,這麼多年過去,黨也應該寬恕我了吧……可是我兩次申訴,兩次都被駁回了……
你請求寬恕是沒有用的。爸爸打斷他說。問題不是寬恕與否,而是從黨的政策上衡量,你到底是不是有罪。依我看,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澄清你究竟是不是有罪的問題。
駱中傑囁嚅說:我沒有參與殺害傷員,我始終是反對這樣做的。當時上級也認為我有責任,但責任是間接的。
是的,你沒有直接責任,所以證明你沒有罪。爸爸歎了一口氣,又繼續說。你不是有罪,而是有錯。錯和罪,是根本不同的兩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的。你在當時那麼複雜的環境中工作,確實需要考慮整個地下組織的安全,而且你始終盡了最大的努力,保護那兩個傷員。你沒有完成任務,是你的失職,但不是犯罪;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同他們喝了酒,放鬆了警惕,是政治錯誤,但也絕不是犯罪。你說是不是啊?
駱中傑點點頭,眼裏閃過一絲亮色,臉上恍然大悟。
爸爸站了起來,在屋子中央來回踱步。
依我看,這幾年平反的大量冤假錯案,其中有一大部分,就是由於中國目前的法製不健全造成的。爸爸的眼睛注視著駱中傑衰老的臉龐,一邊激憤地說:動不動就上綱上線,動不動就是階級鬥爭,不革命就是反革命,不是朋友就是敵人;量刑不是依照客觀事實,而是根據政治需要;定罪不按法典,而是任人好惡。你想,這樣幾十年下來,豈不是綱常紊亂、敵友不分、黑白顛倒,把本來支持這個政權的人,一個一個地打倒在專政的鐵拳之下了麼?
那……那我的申訴……駱中傑囁嚅著,惶惶抓緊了手裏的拎包。
這樣吧,你今天晚上就在我這裏住下。張愷之十分痛快地說。我來趕個夜班,幫你重新起草一份申訴書,把你要求平反的關鍵理由,陳述清楚。明天你自己抄寫整理一份,再送上去試一試,你看好不好?
那個深夜,爸爸在燈下伏案而坐。台燈柔和的光亮,在黑暗中彌散成一道透明的三角。這情景使他覺得十分熟悉,他想起了青年時代的筆墨生涯,那時每天夜裏就是這樣在燈下寫著一篇篇文字激揚的專欄稿。一晃竟然幾十年就過去了,當他重新坐在桌旁時,卻是在為自己、為別人,一次一次地寫著寫不完的申訴材料。
他的筆尖沙沙從紙上滑過,像是一點點剝剔著曆史的塵埃和鏽斑,露出筆底人世的本色。他幹得輕車熟路遊刃有餘,就像修理著一隻被台風扭曲了的白鐵隔漏,得心應手地敲打著朽蝕的裂縫,再將它們鑲拚嵌接起來。他將用筆慢慢剖開那些被曲解被篡改了的曆史事件,然後在重岩迷霧中另辟蹊徑。
屋角的沙發上,傳來駱中傑沉沉的鼾聲,伴著一聲聲驚悸的夢囈。天快亮的時候,張愷之寫完了最後一個字,他揉著眼睛,抻抻胳膊,扔下筆;把厚厚的一疊材料放在駱中傑的枕邊,回到自己的房裏和衣而睡。窗簾上已映出淡淡的曙色,天空脫去了黑色的長袍,如同一個走出牢籠的囚徒,沐浴在自由的空氣裏。他覺得很疲倦,卻頓時沒有了睡意。中指上的硬繭,在手上隱隱作痛。他的嘴邊掠過了一絲苦笑。他想自己手裏的這支筆,莫非真的隻剩下幫人寫申訴材料這一點用處了麼?他等待了幾十年的平反,而平反後他真正可做的事,好像隻剩下去幫別人平反,這莫不是一種辛辣的嘲諷麼?
但他無法拒絕。因為這不單是為了幫助那些人改變個人的命運,而是修改一種他至今難以說清其實質的曆史存在。
三個月以後,駱中傑被撤銷原判,並恢複了他十三級幹部待遇,在青浦縣城安度晚年。
從一九八〇年到一九八三年期間,我每次回杭州探親,家裏總是門庭若市。我們的午飯和晚飯,經常被各種各樣來訪的人打斷。來人自然都是來找爸爸的。不是來送材料,就是來取材料。爸爸在任何時候總是和顏悅色,來者不拒。那些人或是麵容憂戚、或是滔滔不絕、或是心事重重、或是笑逐顏開,在我們家裏留下了一個又一個大同小異、傷心而又重複的故事。我初時不免略有厭煩,稍後又驚訝憤怒,再以後,便漸漸歸於平靜,在沉默中思緒萬千……
一次我和爸爸上街,剛剛走出小巷,迎麵過來一個老頭,老遠就衝著爸爸叫張先生。走近了,隻見他滿麵笑容地向爸爸深深地彎腰鞠了一躬,弄得爸爸怪不好意思。
女兒回來啦?他笑眯眯地看著我說。我發現他的額頭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在陽光下喜氣洋洋地閃爍。
回來了。爸爸答應著。你這一向好哦?
好的好的,托你的福啊。自從平反以後,兒女們每個禮拜都來走動,拎著老酒,蠻孝順的哩……
那就好那就好。爸爸也眉開眼笑的。回頭又說:酒少喝一點啊。
曉得曉得。他連連點著頭,並不走,站在那裏目送我們。
這個額頭上有刀疤的老頭,是不是就是好幾年以前,在這個院子裏砌花壇的那個泥水工呢?我問爸爸。
你還記得他?爸爸覺得奇怪。
當然記得囉。我說。他這個人很怪,怪極了,臉上從來沒有一點笑容,也從來不同人講一句話,看上去蠻嚇人的,我印象好深。有一次天氣很熱,我們從外麵回來,買了幾根雪糕,你看他在樓下幹著活,汗流浹背的,叫妹妹拿了一根雪糕給他吃,他死活也不要。妹妹就把那根雪糕放在他旁邊的花壇上,上樓去了。過了一會她下樓有事,發現那根雪糕原封不動放在那兒,地上化了一攤水,妹妹很氣,說早知道他不吃,還不如不給他呢。是不是有這麼回事?
是啊。你記性倒是好。爸爸一邊走一邊說著。那時我每天從他麵前走過,也是覺得奇怪。憑我的經驗,我看出他也是一個不幸的人,一定有很深的痛苦埋在心裏。我就去問他,到底有什麼事情使他不開心。他開始不肯說,我一次一次問他,他才告訴我說,他原來是京劇團的一個辦事員,自然災害那年,他實在餓得受不了,偷吃了食堂的三個饅頭,還拿走了兩個蘿卜。單位發現了,帶著人到他家搜查,說有人檢舉他解放前是國民黨特務分子,曾經跟蹤過進步人士,就這樣把他送去勞動教養三年。實際上,解放那年他才十三歲,說他是特務,真是無稽之談。他額頭上的刀疤,就是在勞教時挨打留下的。他勞教期滿回到城裏後,再也沒有固定的工作,後來總算結婚生了孩子,但孩子長大後,總是嫌他有政治問題,對他一直不好,他覺得自己做人這一世,真是沒意思也沒盼頭,你想想,就為了這麼點事,弄得他幾十年沒有一點笑容……
如今他怎麼突然像是換了一個人一樣啊?我問。
爸爸不無得意地說:那是因為現在他的頭可以抬起來了。
媽媽在一邊插話說:又是你爸爸,為他寫了申訴書,過了不久他的原單位就來了答複,說那個特務的罪名是當初別人陷害他的。不但撤銷原判給予平反,還為他辦理了退休手續。兒女都回來了,老頭的日子過得很開心。
所以那段時間,媽媽給爸爸起了一個雅號:“平反專業戶”。
可惜,爸爸這個“專業戶”,隻投入不產出。光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並無任何經濟效益。不過,說他不“產出”也不完全對,畢竟,許許多多孤立無援的人,經他之手,重新在社會上堂堂正正地站了起來。我想這大概可以算是爸爸生命史上最為輝煌的一頁了——盡管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都浪費在無窮無盡的審查之中,盡管他至今一事無成,但他在自己的暮年歲月,用他最後的一點力氣,幫助那些被汙辱被損害的人,恢複了人的尊嚴。
在這個世界上,人是最寶貴的——記得曾有人說過這句話。然而,直至八十年代,主宰這一方紅彤彤的天空之神,才大夢初醒,為這片焦渴幹旱的土地灑下了一場久盼的甘霖。
是永久滋潤的雨露麼?不知道。如果赤色的驕陽重又高懸?
當年“方小”的那位董運謀伯伯,去四明山根據地後因痔瘡嚴重發作不能行軍打仗,卜明介紹他去蘇州做地下工作。解放後任一絲廠廠長。但一九五五年肅反時撤職降級,至“文革”開除公職掃地出門,和妻子拖兒帶女下放到蘇北農村。董伯伯得了嚴重的肺病,全靠帶去一隻荷蘭種奶羊,保住一條性命。八十年代初才平反回到蘇州。
難道還需更多的筆墨麼?
就以爸爸向我提供的事實為例——在一九五一年鎮反前夕,從國民黨的《東南日報》接管過來的省報各部門中,因這樣那樣的“問題”,被送去審查曆史的共十八人,其中十二人在學習班先後被判刑並送去勞改。經過漫長的三十多年,至一九八五年為止,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得到了平反。
值得慶幸的是,這些被平反的人中,除個別人以外,大多數人都還活著,並成為省報的離退休幹部。
那位曾與爸爸一起在省勞改局編《新生報》的錢伯伯,鎮反時被認為問題嚴重,送去臨平重刑犯監獄,結果“查無實據”,被判三年徒刑。一九八〇年後,他多次向法院申訴,均被駁回,仍維持原判。他幾乎失去信心,一次次涕淚縱橫。爸爸對他說:法律不相信眼淚,它隻相信事實。你在國民黨監獄中並沒有叛賣行為,而判決書上說你有罪,這是個大是大非問題,是對你一生人格的判決,怎麼可以不了了之呢?於是錢伯伯繼續不斷申訴,法院終於在一九八五年撤銷原判,宣布無罪。他妻子何珍也在一九八五年平反,但一九九一年便發現得了不治之症,救治無效而死。何珍阿姨是他當年“刑滿就業”後認識的。她十九歲時在一個部門當會計,隻因查賬時少了一百五十元錢,便以貪汙挪用公款罪被判了二年。實際上這筆錢是一位有急難的女同事向她苦苦哀求借用的,而查賬時那人卻矢口否認。他們夫妻幾十年中相濡以沫,一生鬱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