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1 / 2)

1642年到來時,36歲的阿姆斯特丹居民倫勃朗·哈爾門鬆·範賴恩,正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當然那一年,歐洲大陸北麵,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也就是荷蘭共和國—的所有人民,心情都不錯。自從北方七省1581年宣布獨立,脫離西班牙統治,自稱荷蘭以來,已過了六十年。西班牙人屢屢伸魔爪來滋擾尼德蘭,這不三年前,1639年,西班牙艦隊還企圖占尼德蘭便宜,被特龍普海軍上將帶著荷蘭艦隊打回去了。跟尼德蘭隔一條海峽相親相愛的英國人相信,西班牙人這回該死心了,再不敢染指尼德蘭人的獨立生活了。而一年前,1641年,荷蘭代替葡萄牙,接管馬六甲海峽,把東南亞的香料生意壟斷一半。在雅加達作威作福時,荷蘭人民心花怒放:他們不隻能自保和平獨立,還能伸手占別國的便宜了。當然,尼德蘭那邊諸省—也就是佛蘭德斯—還是和西班牙眉來眼去,但荷蘭人自己過得幸福,來不及顧及佛蘭德斯人的心情了。

很多年後,1600—1670年被曆史學家截取出來,稱為荷蘭的黃金時代,而1642年,恰是黃金時代的塔尖兒。

寧為太平犬,莫當亂世人,國家安泰,倫勃朗·哈爾門鬆·範賴恩—還是叫他倫勃朗好了—心情也好,而且遠好過販夫走卒之屬。他是個畫畫的,兼刻版畫,此二物都非生活必需品,無法雪中送炭,卻可錦上添花,所以格外看年份。時世再動蕩,麵包商永遠不愁生意,但畫家、廚子、妓女、變魔術的,卻得依賴好年景。

而且,倫勃朗高興的,還不隻是太平盛世這一樁。

1642年,城市的荷蘭居民,可能享受著當時全世界規劃最美妙的城市生活。其他大洲的人民還在走沙與黏土鋪就的路,荷蘭卻已快將磚石公共道路普及完畢。謹守戒律的加爾文傳教士叫囂此舉過於奢侈,但人民覺得走路腳舒服、鞋幹淨,自得其樂。典型的荷蘭城市馬路,乃是兩排房屋之間,一條運河用來行船,粗磚石路走馬車,緊密小磚塊路走人,富人區的運河邊且有榆樹和菩提樹,以資觀賞。

路邊依然有木板房,但紅磚房已是主流。荷蘭人不愛住高層,所以房子總是寬度大於高度;人民都愛獨立房屋,彼此隔開,故在阿姆斯特丹,許多房屋鱗次櫛比;細看這些房屋,就會發現中間隻隔了幾厘米,但幾厘米的間距,也足夠證明“咱是獨立房屋”!三四層房屋較多,五到七層的房屋則足以炫耀財富。天氣濕潤,運河水氣重,所以外牆塗一層瀝青。為了怕房子看起來灰暗難看,側麵總是塗有明亮的粗陶土,木製的窗門上塗抹綠色、白色、紅色、棕色的油漆,所以遠遠看去,荷蘭市區的房屋五光十色。

倫勃朗的幸福之處在於:1642年,他住在阿姆斯特丹的約丹布利街,荷蘭首都的富人區。三年前剛造的磚房,兩層,宏偉明麗,價值一萬三千荷蘭盾。一個荷蘭市民乍去看,會以為是富商豪宅。普通荷蘭人家裏粗糙荒蕪,得靠實木家具和一些劣質繪畫來掩飾牆壁的窘況,而倫勃朗家,雖然客廳略為幽暗,還常被顏料味和銅版腐蝕劑的酸味籠罩,卻布滿了花瓶、劍、頭盔、畫作、地球儀、雕像,以及亞洲遠航船上得來的日式盔甲、酒杯。不識者看去,會以為他是個年輕、富有又孤僻的古董收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