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樹基(1 / 1)

樹基:

《火》三部都是失敗之作,我自己講過不止一次,所以十卷本《選集》裏沒有收入它們。當然我也不會把它們從《全集》中抽去,而且我並不後悔編《文集》時將它們留了下來。“我寫文章靠的是感情”。(一九八四年二月,可能以前還講過這一類的話。)我不掩蓋自己的缺點。但寫一個短篇,不一定就會暴露我的缺點。寫中篇、長篇那就不同了,我離不了生活,少不了對生活的感受。生活不夠,感受不深,隻好避實就虛,因此寫出了膚淺的作品。

我沒有毀掉這些作品,我說是“為了宣傳(抗戰)”,這也是事實。我的確在做宣傳工作,我想盡我的責任。我知道,這樣宣傳,作用不大。但在四處逃難、身經百炸之後,還不曾喪失信心,不間斷地叫喊幾聲鼓舞人們的勇氣,也是好的。有總比沒有好。不過這談不上文學和藝術了。固然三卷書中都有“感情”,這“感情”當時還能打動人心,今天卻不易爭取到讀者了。就留著它們作為“考卷”看吧。

我說過:“我想寫一本宣傳的東西”。《火》的頭兩部都是宣傳的書,第三部卻不是,第三部寫了陰暗麵,因為我自己看到了陰暗麵,不少的陰暗麵。我不能睜起眼睛撒謊,這不是宣傳。我得講真話,才能夠取信於讀者。因此我寫了知識分子受歧視,寫了人們向錢看,寫了學生看不起老師等等等等。這說明即使在這類膚淺的作品(我的確寫過不少膚淺的作品)中我也不曾無病呻吟。

三卷《火》中我寫了兩位熟人。馮文淑是我的妻子蕭珊,田惠世則是在桂林逝世的老友林憾廬。寫蕭珊,我隻寫了她初期的、表麵的東西,不曾寫她的成長。寫憾廬,我想借他來說明真正的基督徒宣傳的人道主義的教義。但是我應該承認跟我這樣熟的兩個人我都沒有寫好。除了我在以前發表的幾。篇《後記》中指出的原因外,除了剛才說到的“避實就虛”外,我還有一個毛病,我做文章一貫信筆寫去,不是想好才寫。我沒有計劃,沒有藍圖,想到哪裏就寫到哪裏。所以我不是藝術家,也不是文學家,更不是什麼大師。我隻是用筆做武器,靠作品生活,在作品中進行戰鬥。我經常戰敗,倒下去,又爬起來,繼續戰鬥。

關於《火》我不想再說什麼了。我的一本《創作回憶錄》裏有一篇談《火》的散文,是將近八年前(八〇年一月)寫成的,當時講了不少,我那些意見、那些看法今天不曾改變。我希望《火》的讀者有機會翻看這本小書。

巴金 198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