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菌鍋內若出現不同規格的罐頭造成的分層,應注意主要產品的分層,其容器位置必須符合工藝規程。

在水中加壓殺菌的靜止殺菌鍋設備和操作規程。

(1)玻璃水銀指示溫度計每台殺菌鍋至少裝有一隻玻璃水銀溫度計,它的刻度要能清楚地讀出056℃(1!),刻度尺上每254(1)標注的溫度範圍不得超過94℃(17!)。溫度計在安裝前要以精確的標準溫度計核定,校驗其準確性,並且以後每年至少校驗一次,需要的話要校驗多次,確保其準確性。校驗溫度計準確性的有關記錄,如校驗日期、使用的標準及校驗人姓名等必須保存好。每隻溫度計上要附一張標牌或封條之類說明特征的條子,說明中包括最近一次校驗準確性的日期。如果溫度計的水銀柱出現了斷裂,或者無法調整到準確的溫度,就要進行修整或更換。

溫度計應安裝在操作人員容易正確讀數的地方。指示溫度計的溫包要在整個殺菌過程中都浸沒在水麵以下。在臥式殺菌鍋上,溫度計的插口須設在鍋身側麵中心部位,溫包直接插入部分設有可分離的插座和套管。指示殺菌溫度的基準儀表是水銀溫度計,而不是記錄圖表。

(2)溫度記錄儀每台靜止殺菌鍋必須裝有一台精確的溫度記錄儀。在殺菌溫度56℃(10!)範圍內,溫度記錄儀上每一刻度不超過11℃(2!)。在殺菌溫度111℃(20!)範圍內,記錄紙上每254(1)的刻度不超過306℃(55!)。在殺菌過程中,溫度圖表必須盡量調整到與已知精度的玻璃水銀溫度計一致,但不得高於玻璃水銀溫度計。

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擅自變更記錄儀,上鎖是一個有效方法。或者管理部門在記錄儀上或附近貼一張告示,做出警告:隻有指定人員才能做調整。

除了裝有溫度記錄-控製儀的立式殺菌鍋以外,溫度記錄儀的溫包應安置在水銀溫度計溫包的旁邊。在上述立式殺菌鍋上,溫度記錄-控製儀的溫包應裝在殺菌鍋底部,最底層殺菌籃的下麵,在這裏蒸汽不可能直接衝擊到它。在臥式殺菌鍋上,溫度記錄-控製儀的溫包應裝在水麵與殺菌鍋中心平麵之間,在這裏蒸汽也不可能直接衝擊到它。氣動溫度記錄-控製儀應有一個完整的空氣過濾係統,以確保能提供清潔幹燥的空氣。

(3)壓力表每台殺菌鍋必須裝有一隻壓力表,其刻度值應≤0014。

每台殺菌鍋應裝有一個可調節壓力的減壓閥或控製閥,以防止水閥打開時造成鍋內壓力意外增高。減壓閥或控製閥應裝在溢流管上。

(4)蒸汽控製器每台殺菌鍋必須裝有一個自動蒸汽控製器,以維持殺菌鍋的溫度。當它與溫度記錄儀相連時,就組成了溫度記錄-控製儀。

(5)蒸汽進口蒸汽從殺菌鍋的底部進入,要采取適當方法使整個殺菌鍋內的熱分布均勻。對於立式殺菌鍋,可采用幾種方法達到熱分布均勻。對於臥式殺菌鍋,蒸汽擴散管應延伸到鍋底的全長,其噴氣孔應均勻地分布在管子頂部。

(6)殺菌籃支架立式殺菌鍋底部裝有殺菌籃支架,但不能裝有擋板。為了使殺菌籃邊框與殺菌鍋內壁之間保持大約40的間隙,鍋內應安裝對中導軌。

(7)盛放罐頭的裝置盛放罐頭的殺菌籃、框、托盤等可采用條鋼、多孔金屬板或其他適當材料製成。若采用多孔金屬板製作籃框的底板,那麼孔徑約為25(1),每相鄰兩孔的中心距約為50(2)。如果在各層罐頭中間使用隔板,則隔板的開孔規格與底板相同。如果工藝規程中規定了罐頭在殺菌鍋內堆放的位置,就必須按照工藝規程操作。

用於軟包裝產品的隔板、支架、托盤或其他盛裝器具,應設計、使用合理,以確保傳熱介質接觸到鍋內所有軟包裝產品。

(8)排水閥必須采用不易堵塞、不漏水的閥門。所有排水口上麵均應裝有濾網。

(9)水位指示器在殺菌過程中必須有一個測量水位的方法。如用水位表、玻璃液位計、小型旋塞閥等。在整個升溫階段和殺菌過程中,水位必須在頂層罐麵之上,並且在冷卻階段也如此。操作人員應經常地每隔一段時間檢查一下水位,並做好記錄,以確保水位正常。

水循環:如果用水循環係統來傳遞熱量,則必須采用下述方法:即水通過總管從殺菌鍋底部吸出,由噴水管排出,這條噴水管安裝在鍋身頂部全長位置上。噴水管上的噴水孔應均勻分布,而且所有噴水孔的截麵積之和,不得大於從水泵接出的管道截麵積。吸水管的出口處要裝上不易阻塞的濾網,以防止碎屑進入水循環係統。水泵上要裝一隻指示燈或其他信號裝置,當水泵停止運轉時向操作人員發出警告。水泵上還應有個泄氣口,在抽水前排出泵內的空氣。其他的水循環方式,隻要有關職能機構能確認殺菌鍋內的熱分布均勻,也可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