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提高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素質,確保機動車維修質量,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製定本大綱。
一、適用範圍
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員、機修、電器維修、鈑金(車身修複)、塗漆(車身塗裝)和車輛技術評估(含檢測)等崗位的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
二、考試內容分類及合格標準
1.考試內容分為理論考試和技能考核兩部分,全部采用模塊化考試。
2.理論考試采用計算機,使用全國統一題庫,試題有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三種類型,每套試題為80題,每個模塊理論考試時間為90分鍾。
3.技能考核的內容和考核時間見各模塊技能考核要求。
4.各模塊理論考試和各項技能考核的滿分均為100分,技能考核成績為各項技能考核成績的綜合平均,理論考試和技能考核均達到8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
5.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成績必須由2名考試員簽字確認,單項考試成績一年內有效。
三、考試內容
1.機動車維修技術負責人考試範圍:模塊A和模塊B必考,模塊D、E、F、G必須選考其一,寫一篇不少於3000字的技術管理論文並通過專家審查。
2.機動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考試範圍:模塊A和模塊C必考,模塊D、E、F、G必須選考其一。3.機修人員考試範圍:模塊A和模塊D。
4.電器維修人員考試範圍:模塊A和模塊E。
5.鈑金(車身修複)人員考試範圍:模塊A和模塊F。
6.塗漆(車身塗裝)人員考試範圍:模塊A和模塊G。
7.車輛技術評估(含檢測)人員考試範圍:模塊A和模塊H。
四、考試模塊
模塊D機動車維修專業知識(機修模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