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掛了電話,似乎該哭一場,奇怪的是她並不想哭。她有的,隻是一種敗得徹底的頹唐,以及輸到底再也沒什麼好輸的釋然。她花了一個周末的時間,一遍又一遍地看《傲慢與偏見》,不是讀書而是看電影。伊麗莎白以為自己愛上了魏肯,但那不過是女性虛榮心被滿足所帶來的錯覺。最後,她的真愛是從前被她忽略的達西先生。有人說你在遇到王子之前總要先吻幾隻青蛙,她由此認定,湯毅凡就是她的魏肯與青蛙。

醒悟吧,她才不需要青蛙,她需要的是王子。而她的王子就是親切溫和、風度翩翩的丹尼-朱利安·德……他到底姓什麼來著?

沒關係,她有充足的時間去了解。

她要跟他約會,而且要,沒錯,把妝化得跟熊貓一樣。

誠然,丹尼有缺點。他骨子裏是最地道的巴黎人,他會講英語,但樂於裝作不會。假期到了,他開著他的法國車,去到他位於南法藍色海岸的別墅,去吃他的法國食品和看法國電視節目。對於他來說,巴黎以外皆為沙漠。可笑的是,他甚至沒親眼見過沙漠是什麼樣子,搶奪安東尼時她猜測的所謂沙漠之旅,最後其實隻是戛納電影節一個座席的確定而已。

他是女孩們的漂亮朋友,你有時很難看出他對哪一個更上心。法語中,喜歡與愛是同一個詞,但她都不在乎。他對她,對所有人高調地宣稱,她是他的女朋友,這多麼好。

麵對每天放學都可牽住的手,她漸漸戒掉了每月一兩次的吃喝玩樂。隻偶爾在夜裏,她會想起,即便她和毅凡走在一起,走得那麼近,也是從沒有牽過手的。

他們一直是各走各的。

“下次你來巴黎,一定要見見他。”“不用了。您什麼胃口,沒人比我更清楚。從幼兒園到中學,您哪個男人 我沒見過?我不用看都知道這人會是什麼德行。”

然後她安靜地聽他自得其樂地回憶她每個男朋友的德行,心就像在海邊行走著,隨著潮漲潮落,最後卻漸漸平靜了。她早就該知道,他不在乎她有沒有男朋友,以前不在乎,現在也不會在乎。因為他從來不是像看自己的女人一樣那樣地看她。

“可丹尼和他們都不一樣。這次,我想我是真的愛上他了。”

她吐出“不一樣”這三個字,又不甘心地跟他細說了丹尼的千般萬般好。這回換他安靜地聽,連不耐煩都沒有一丁點。

她聽著自己原本虛高的聲音逐漸低落,這樣她便聽到他在電話那頭的呼吸聲,平緩地不打波浪。

她笑,但想哭:“湯毅凡,你不重色輕友,我可是很重色輕友的哦!”

他居然跟著笑:“分手的時候別忘告訴我。”

自那以後,他每月兩次的巴黎之行,變成了每月一次,後來甚至更少,她死撐著不再給他打電話。起初她不改Facebook狀態,自網絡上麵絕跡,裝作戀愛甜蜜到無暇上網。後來她忍不住,但凡考個試、挪個地兒、心情有一點點風吹草動,就跑上網去叨叨兩句,廣而告之。

她就是想出現在盡可能多的地方,裝作完全不刻意的,讓他看見。在這件事上她頗花心思,盡管得到的往往是掃興的結果,但她樂此不疲。

在那段關係中,她不知道丹尼是否察覺到了她的不忠。即便他察覺到了,也有很大的概率,他根本不在乎。那種感情存在於她和丹尼之間,他不會在她心口安一個攝像頭,窺探進進出出她心中的男人是誰。在相當長的時間裏,他寬容地對待她的心不在焉。他們愉快地做彼此的玩伴,出入花都各大娛樂場所,聊他們都感興趣的話題,興致高時還抓起麥克風合唱一曲L’amour EstBleu,並博得滿堂喝彩。從不吵架,從不冷戰,他們的相處是如此的融洽默契,以至於讓她懷疑起了跟湯毅凡那欠收拾的這二十年裏,他們究竟是否好到足以稱作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