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與構建和諧社會關係研究
經管視線
作者:葉文燕
摘要: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公共管理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公共管理能夠集聚更多的意見,讓群體中的成員都能夠參與決策,這樣來說對於和諧社會是一種巨大的保障作用。能夠實現一種“共贏”的狀態,而且能夠實現民主的決策。本文在對公共管理的相關問題進行分析的過程中,主要介紹其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相關影響,針對行政機關的相關隻能轉變,在進行公民社會的建設以及法製方麵的規範,致力於公民的利益訴求反饋係統建設,倡導一種理想模式,讓社會能夠在公共管理的幫助下朝著一個好的方向發展。
關鍵詞:公共管理;合作協商;和諧社會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2
一、公共管理在和諧社會構建中的結構特點
對於社會的管理,公共管理是順應時代發展而產生的。行政機關的改革也是公共管理的影響,社會管理從管製型的模式走向服務型的模式是一種重大的轉變,也是公共管理的新方向。在行政管理的係統中,公共管理的替代性能夠讓管理更加的民主。這方麵的改革並不隻是形式上的改變,更重要的是管理方式的轉變,能夠讓一些理論在相關的實踐中實現。在公共管理不斷發展的情況下,和諧社會的建設也有了一個很好的保證。公共管理有自己的特點,這也是能夠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主要因素:
第一,公共管理是一種在廣大群眾參與的前提下的活動,因此有很強的公共性。公共性能夠指引著公共管理走向民主,也是公共管理的主要價值觀,在公共管理中具有基礎性的作用。公共管理在和諧社會創建方麵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能夠體現行政機關的公共權利。在和諧社會的創建中,人們往往忽略了一些問題,個人權利與公共權利容易被混淆,公共領域跟私人領域的問題也不容易被分清,這也是和諧社會建設中最大的阻礙,因此首先要分清個人跟公共領域的一些本質問題,才能夠更好的建設和諧社會,在特殊的時期內,公共管理對於和諧社會的製約體現的很明顯。公共管理本身就帶有公共性,能夠對行政管理起到規範的作用,在行政管理中,比如公共事務的處理,這些方麵很容易因為行政管理人員的個人意誌而導致行政管理的偏頗,讓公共權利受到了私人權利的影響,公共管理也是在這個情況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夠很大程度的避免行政管理中私人成分的參與。這樣才能夠形成一種良好的行政管理機製,能夠促進民眾跟行政機關之間的交流,民眾也會因此而能夠信任行政機關,能夠形成一種良好的行政基礎,無政府主義以及專製主義的相關問題也會被克服。公共性的存在也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公共管理是一種能夠集思廣益的模式,能夠更好的實現民主協商。和諧社會需要跟多的民主,當今社會,民主也被社會廣泛的關注,也是政治發展的最終方向,各國在政治的發展中也十分注重民主的實現。民主協商的定義已經非常明確,就是倡導一種公平的決策,公民能夠充分參與,並能夠在參與的過程中表達自己的想法,這樣來說才是最重要的。民主協商是實現和諧社會建設的根本前提,也是能夠實現民主治理的關鍵環節,在和諧社會的建設中占據了中心地位,能夠很好的解決民眾之間的一些矛盾。基於民主協商能夠讓民眾參與的行政管理中,能夠促進行政機關跟民眾之間的交流,在相互的溝通中就能夠實現利益的平衡。不過民主協商在和諧社會的建設中發揮作用,主要還是其中的某些因素占據了主導:首先對於多元化、多層次管理模式的追求在和諧社會的建設中是占據中心地位的,能夠滿足社會各方利益,能夠反映社會各方思想的一些機製是和諧社會所倡導的。不過這種建設是基於協商的前提,在協商還沒有達成一致的時候,這無疑成為了一種專製,就會造成利益的傾斜,可能社會上的某一層次就會獲得更多的利益,相反必有損失的群體,這樣來說就是對和諧社會最大的打擊。在進行社會利益的平衡過程中,應該在保證均衡的前提下,盡量追求利益最大化,這樣就需要公民在決策中充分的發揮自己的作用,多個方麵的溝通才能夠實現利益的均衡。民主協商最重要的還是給公民一個表達自己的機會,能夠把自己的想法在公共決策之中體現,行政機關在進行行政管理的時候也能夠充分考慮群眾的利益訴求。這種協商性是保證各方利益均衡,並朝著共贏方向發展的關鍵因素。其次,多元化的發展方向是一個重要的特點。這主要是體現在了社會上的多元,以往的行政管理隻能是行政機關的工作,公共管理融合了社會上的非政府組織,這些組織都有可能發揮行政主體的作用,這樣來說也十分的符合和諧社會的要求。在這種多元化方向主導作用下,克服了單一化的決策機製,能夠讓行政機關積極的跟下層接近,能夠充分的考慮到社會公眾的需求,對於行政機關的改革也是一種巨大的促進。再次,以往的代議製雖然科學,但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公共管理產生以後,這種尷尬就會被消除,公共權利也很好的被社會公眾所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