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規範管理,不斷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1 / 2)

規範管理,不斷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

財經縱橫

作者:高紅霞

摘要:自2001年,按照“積極穩妥、分步實施、逐步推開”的指導思想,從統發工資、政府采購資金、會議費及公用取暖費等項的直接支付拉開了財政國庫管理製度改革的序幕。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在借鑒成功經驗的基礎上,2005年選擇了交通局等四個預算單位進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之後根據試點情況逐步擴大了範圍。本文進一步進行了論述。

關鍵詞:管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

中圖分類號:F812. 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一、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現狀

(一)加強製度建設。為了順利啟動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我們把製度建設放在改革的首位。結合我縣的實際,製定了《鹽池縣財政國庫管理製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體係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國庫管理運行機製。

(二)構建國庫單一賬戶體係。按照財政國庫管理製度的要求,建立了國庫單一賬戶體係,將所有財政性資金均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係管理,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係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

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取得成效

(一)有利於增強財政資金調控能力。國庫集中支付製度下的支出是以國庫資金的實際支付為基準的,改變了傳統的撥款後大量資金分散沉澱在預算單位賬戶的做法。國庫將資金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的提供者,大大減少了資金結算環節和周轉環節,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二)強化財政監督管理職能。國庫集中支付實現了財政資金由中轉變為直達。通過國庫集中支付係統,財政可以隨時了解單位每一筆資金的去向,前移了財政監督和管理的關口。

(三)有利於強化預算約束。年初部門預算確定後,預算單位按預算、按進度進行預算支出。通過對預算單位用款計劃及支付申請的審核監督,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可在事前予以製止,強化了預算約束力和控製預算的執行,有利於規範預算管理行為、維護預算的嚴肅性。

(四)有利於提高財政部門的辦事效率。國庫集中支付係統上線後,所有業務基本上是在網上辦理,每一步的業務操作,在支付係統中的操作時間都“記錄在案”,沒有在規定的時間裏辦理完自已的業務,下一崗位的操作就不能進行,這對財政部門的行政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目前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存在的情況和問題

(一)部門預算細化程度不夠,預算約束力較差。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後,從指標管理到用款計劃、支付、清算和會計核算,嚴格按照預算執行。這就要求年初預算編製要盡可能細致準確,而且科學合理。但目前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編製還不夠完善。

(二)對財政資金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庫集中支付係統上線後,從資金支付流程看,無論是直接支付還是授權支付都要經過財政部門的審核,這就對資金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預算單位也常常從零餘賬戶中支取數額較大的現金,這就導致現金管理漏洞很大,隱藏很大的風險。